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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5 毫秒
1.
刘潇潇 《河北法学》2006,24(5):95-100
佘祥林案存在的问题反映了中国司法活动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即程序的非正义性.要实现程序正义,有赖于司法主体摒弃"有罪推定"的传统思维定势,坚持"无罪推定"的司性理性;有赖于司法者坚持司法自治原则,排除外力干扰,依法独立办案;同时也有赖于司法者坚持法律至上性,依法保障诉权的实现.这三个问题也是限制当前中国司法秩序建设的关键性因素.一个良好的司法秩序只能靠法治,有法律规制的程序正义才是司法秩序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2.
论当前我国实现司法正义的条件和途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厉行司法改革,实现司法正义(或称司法公正),是当代中国推行法治所面临的迫切任务。而要真正实现司法正义又必须具备一系列的条件,同时也蕴含着一系列价值目标的实现。本文认为,确保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前提条件;人权保障是实现司法正义的价值目标;而加强对司法的法律监督则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有力保障。并认为,要实现中国的司法正义,就应对司法体制的一些基本方面进行重大改革。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一系列的立法建议和司法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3.
随着近期震惊全国的“呼格案”进入尾声,不禁让人深刻反思我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依法治国的《决议》中提出“要做到司法公正,要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章通过对“呼格案”的反思,进而探讨什么是司法正义,如何真正实现法治国家的司法正义,以此来避免再次出现“呼格案”一样的案件,迟来的正义.  相似文献   

4.
在中国法治语境下,能动司法强调在依法司法的前提下,司法审判活动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的统一,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统一,因而体现了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司法的统一,坚持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坚持回应关切与综合考量的统一,坚持开放引导与协同司法的统一,坚持规范司法与制度建设的统一。能动司法蕴含着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对于社会正义问题,思想家们众说纷纭,各具见解。实际上,讨论社会正义问题,必须密切联系社会主体赖以生活及其发展的社会条件。从本体论意义上讲,社会正义乃是社会主体权利要求的制度化实现,是人类意识的载体形式。由此,社会正义拟可区分为制度正义、程序正义和行为正义三种类型。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必须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解决社会正义问题。维护社会正义,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能动司法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不仅构成了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而且已经成为能动司法的价值目标。在当代中国司法审判活动中,必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和实施社会正义的能动作用,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制度与机制建设,从而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5.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社会热点。全会通过的依法治国的《决议》中提出"要做到司法公正,要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正义作为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石引起社会各界更广泛的关注。本文通过对"呼格吉勒图案",探析到底什么是司法正义,如何真正实现法治国家的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6.
眭翘 《法制与社会》2013,(35):17-19
法治是指对公共权力的法律控制,也是指以法律规则对社会的规范化治理。潜规则的盛行,是法治的异化,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块绊脚石。导致司法潜规则的原因有很多,本文将从正义价值出发,简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与司法潜规则的相互影响,以及面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价值冲突与平衡,我们该如何对待司法潜规则。  相似文献   

7.
程骞  徐亚文 《北方法学》2015,9(1):132-140
在治理结构的变迁中农村获致司法正义遭遇了困境。这包括司法服务能力虚浮、政权"内卷化"和存在治理真空、农村法律精英缺失,以及现代法律制度挤压传统治理规则等。从法律赋能的角度理解,农村获致司法正义实现的重要障碍在于农民法律权能的流失。因此实现农村的获致司法正义,不能仅靠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的建设,更需要对农民进行法律赋能。尊重非正式制度、发展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培养农村社区法工等都是可行举措。  相似文献   

8.
通过私力救济实现正义——兼论报应正义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司法不一定导向正义 ,通往正义之路也并不必经司法之途 ,本文针对法律和司法中心主义的流行观念 ,论述了通过私力救济实现正义。对正义理论中未受重视的报应正义 ,本文也作了较全面的引导性学术重述 ,并对现有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9.
程序正义具有其独立的价值追求和法律地位。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程序正义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接受,而“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长期影响着我国法律的发展和践行,当代司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司法公正和法治进程。因此要改变这一状态必须充分认识到程序正义的价值内涵,树立正确的程序正义观,并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实践,从而真正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程序正义体系。  相似文献   

10.
正义与司法     
上:司法的正义司法的卓然不群之处在于它与正义相关,是的,那也许可以不言而喻的正义。司法是正义需要的工作之一,而正义是司法的唯一事业,二者是如此密切相关、重要且显著,以至于无法停  相似文献   

11.
李江发 《法学杂志》2012,33(4):152-156
正义是社会的价值追求,法是社会正义的表达,正义的司法是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要求的司法。周美知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的受理和查处,实现了民众情感、社会公理和法律规范的有机结合,揭示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司法决定和社会正义价值认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布朗请求黑人与白人孩子同校案"出发,分析了法官如何运用智慧解决不平等的状况,从而主持正义。文中指出正义是司法的象征,法官应该恪守主持正义这个崇高的职业道德。  相似文献   

13.
王晶宇 《行政与法》2012,(5):122-125
司法正义应从制度正义的内在视角进行分析,而制度正义一方面来自于立法设定,另一方面不能脱离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行。法律判断与司法判断在本质上是一种规范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在既定法条件下,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行必须以制度正义为基础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领会其要义,就是追求司法公正,重视个案正义,提升司法公信。那么,如何实现个案正义?  相似文献   

15.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一种后现代主义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文忠 《河北法学》2005,23(5):86-91
如何坚持法律的正义准则、确定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价值准则是司法改革的中心问题.法律的实体正义正被解构和反思,人们开始思考行动中的法律正义,关注程序正义.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家试图从现象学或者语言学等不同的角度找到一条立足于程序正义的出路,但是由于程序本身的微观性、个体化,寻找程序正义本身的道路必然是漫长的.  相似文献   

16.
王福华 《中国法学》2024,(1):124-144
互联网司法的正义性是司法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与人工智能司法构成当代互联网司法的基本面貌,互联网司法的多样化样态带来了差异性正义诉求,以及进行合理融贯性论证的要求。首先,互联网司法改变的是司法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方式,其分配既要在工具角色上贯彻需求原则与比例原则,提升互联网司法的效率与便利度,又要在功能角色上贯彻平等原则与贡献原则,实现新型司法资源的分配正义,并借助互联网法院的行政司法职能实现互联网治理。其次,以互联网技术为主导的在线诉讼改变了司法场所,相应地改变了当事人程序参与和程序控制的方式,在线诉讼一方面需要遵循传统程序正义的规范标准,另一方面尚需借助主观程序正义所蕴含的社会评价机制,以增进社会对诉讼程序与结果的信任。最后,人工智能司法中算法和区块链的司法运用使特定事项的自动化判断成为可能,在复制人类法官“外观”辅助或替代司法判断的同时,应设置纠偏系统和事后审查机制,以确保判断的准确、透明和公平。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实质正义及其实现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现代法律形式正义的困境是经济法得以产生的前提或契机。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基本内涵契合了罗尔斯"差别原则"的精髓,其价值构成承载了经济法特有的理论意义和制度目标。不仅如此,经济法渐进形成和完善的规范形式、责任机制及救济措施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实质正义的价值立场。  相似文献   

18.
毛高杰 《河北法学》2020,38(5):92-103
我国的人工智能司法发展具有明显的突变特色,缺乏足够的制度和理论调适,广泛应用会带来司法逻辑的内在冲突。司法的社会技术特性和人工智能的自然技术特性之间具有天然的亲和性,为我国人工智能司法广泛应用提供了工具理性基础。但人工智能介入司法会带来原有社会黏合基础改变,无法完全应对司法过程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因素,并且会因为技术竞争带来新的不正义。需要扩展法律正义的蕴含,将法律正义的纯粹道德内核扩展为功利-道德内核,将司法从社会技术转换为技术-社会技术;在司法结构上设置技术-社会的双重竞争性机制,以维护基本的演化平衡;通过技术-社会互动的重构实现人工智能介入后的融合正义司法模式。  相似文献   

19.
维护社会正义是舆论、媒体与司法实践的共同目标。从系统论看,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是三者互动的一种常见状态。在司法案件舆论引导中,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三者的良性互动。本文以极具代表性的昆山案为例展开案例研究,发现新闻媒体通过法学专家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司法机关自媒体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效果。社会正义的维护并非仅靠法治实现,司法与舆论、媒体的互动能够更好地落实法治的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20.
论法律正义的成因和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旺生 《法学评论》2004,22(1):36-41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得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的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注重建立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之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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