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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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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主政治以个人自由为中心价值取向,自由与民主具有内在统一性.以自由为中心价值取向的现代政治与现代民主法制具有着有机联系,它构成现代法制的基础,为现代法制的建立提出要求,现代法制又为这种民主政治提供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2.
韦伯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结,这种情结使他尤为强调学术的文化政治担当,亦使其具有学者和"群众性政治家"双重身份。作为学者,他对现代社会"基于合法律性的合法性"(法理型统治)模式进行了详尽分析;作为群众性政治家,他又明确提出了"领袖民主"(卡理斯玛型统治)合法化模式。这两种理论模式均具有政治现实主义和实证论倾向。哈贝马斯总体上拒绝了韦伯合法化模式的描述性路径,并极力批判了其领袖民主模式;但他亦将其合法化论说建基于韦伯式基于合法律性的合法性模式之上,并做出了可以容纳道德性内容的理论重构。  相似文献   

3.
本文基于现代公共性理论的基本特质,阐释了公共交往是联结公民与公民伦理概念的基本向度,公民伦理是法治国社会正义基本观念的核心,它是构建国家义务坚实的伦理基础;公共领域是现代宪政的社会根基,它在民主、法治和人权三方面实践着宪政理想;哈贝马斯的沟通理论、商谈民主为民主宪政体制生成规范性证立方案,为构建国家义务预设了宪政设计思路;现代公共性理论特有的开放性特质,则是诠释国家义务成因的深层动力基础。  相似文献   

4.
凯尔森与施密特的论战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术论战。对论战核心争点即对“谁应该成 为宪法的守护者”之理解必须以理解双方的“宪法”概念为前提。两位宪法学家对“宪法是什么”这个 宪法学元问题的立场不同直接影响着他们对“谁应该成为宪法守护者”的回答。凯尔森从纯粹法的规 范层级理论视角界定宪法的规范本质与合宪性问题的规范内涵,在此基础上论述建立专门宪法法院 是实现合宪性保障的最科学的司法技术机制。施密特从政治宪法概念出发,将宪法界定为确保政治共 同体生存自保的政治决断和体现人民统一意志的政治状态,并认为在议会散失国家统一意志形成功 能的情况下,高度政治性的宪法争议只能交由人民直选的国家首脑行使才能确保宪法的正当性基础。 凯尔森与施密特宪法思想在认识论与方法论意义上都包含了真理颗粒。但是,如果从现代宪法革命勘 定的价值内核着眼,两者的宪法概念都排斥个人自由与天赋人权对于宪法的内在规定性与构成性意 义,因而偏离了宪法最重要的价值基准。这是我国在借鉴他们宪法的理论时需审慎评估之处。  相似文献   

5.
民主是法治的重要价值因素,虽然现代国家民主进程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但各国依然选择以维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作为政治生活的重要路径。马克思法兰克福学派的哈贝马斯在提出交往理论的基础上发掘了较有新意的协商民主论,希望通过交往行为来达到一种和平稳定的社会状态。  相似文献   

6.
民主审议作为一种民主的实现机制,通过公民在共同的交往行为中形成以公共理性为基础的意见和意志,经由特定的审议性立法程序将其运用于政治立法和决策过程,使民主政治获得了公共理性基础.民主审议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具有形成公共理性的内在价值,民主审议程序本身以及该程序所遵循的公共性、平等、自由、自主等规范性原则为公共理性的形成和运用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7.
当韦伯以现代社会科学的视角对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议题进行研究后,他对当下正当性等同于合法性的陈述几乎成了我们研究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出发点,不论是反对还是赞同。但是,在韦伯的合法性理论中,作为正当性的合法性存在两种意涵,一种是与价值无涉的经验陈述;一种是与价值判断相关的倾向和论证。正是在对经验现象批驳的基础上,韦伯论证了法制型支配和领袖民主相配合下作为正当性的合法性之可能条件。当我们正本清源,对韦伯的合法性理论进行再认识,或许会产生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对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书所隐含的、由拉兹最先发掘和发展出来的,通过"权威"和法律渊源论证法律实证主义基本立场的理论进路进行梳理和评价,指出了法律实证主义理论背后隐藏着法律的现代性问题,而哈特和拉兹等人在处理法律的权威性问题时,由于受"承认规则"理论的束缚和干扰,使得他们对法律的权威性认识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将用来打破法律体系刚性结构的司法权当作了说明法律权威刚性结构的典型情境.其后通过回归法律现代性问题的实质内涵和形式内涵,强调从哲学上解决法律现代性内容内涵方面的规范性困境对于坚持法律现代性之形式内涵的重要性.最后,通过引入哈贝马斯处理法律现代性问题的方案,强调一种规范性的法律实证主义进路的可能性,以及此种规范性的法律实证主义与审议式民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介绍和评价了哈贝马斯的法律现代性方案对于今后法哲学发展的启发.  相似文献   

9.
哈贝马斯 (J櫣rgenHabermas) ,192 9年出生于德国杜塞尔多夫 ,现今 71岁。哲学家社会学家 ,德国的哲学流派之一———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重要流派———法兰克福学派 (阿多尔诺-霍克海默尔学派 ,Adorno -Horkheimer)的第二代掌门人。曾先后执教于海德堡、斯达恩贝格 ,最后作为霍克海默尔的继任人执教于法兰克福大学 ,1994年退休。哈贝马斯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德国哲学家。其主要或流传较广的著述有 :《公开性的结构转折》(Strukturwandelder ffentlichkeit ,1962 )、《知识和利益》(ErkenntnisundInteresse ,1968)及《交往行为理论》(TheoriedeskommunikativenHandelns ,1981)等。在其著述中 ,哈贝马斯阐发了一种以理性发展为基础的民主的社会理论。他强调法权和宪法以及政治公开的不可放弃性。在近来国内外诸多的学术报告中 ,他鼓吹一个共同的欧洲宪法和一种欧洲范围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协调。最近 ,德国出版界决定将授予哈贝马斯和平奖 ,这项数额仅 2 .5万马克的奖项是德国读书界最高的荣誉 ,自 1950年设立。哈氏将是这个奖项的第 52个得主。授奖的理由是 :哈贝马斯以其社会理论发展了批判启蒙的传统 ,并进一步宣扬了自由和公正价值及其作为构建民主共同体不可或缺基础的意义。根据传统 ,该项?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学者看来,韦伯关于司法理性化的研究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向度上都是可质疑的。在实践向度上,现代司法不是韦伯所说的纯粹的形式理性司法;在理论向度上,韦伯的整体理性观在根本上受限于其“自我指涉”的困境,这使得韦伯的特定理性类型不能表现出其整体理性观的内在统一性。基于对中美两国现代司法实践的分析,韦伯的特定理性类型不能展现和解释现代司法中多元理性共存的格局。“中庸理性”提供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知识传统的、整体式的、能够有效整合与重塑韦伯整体理性观的“二阶观察”框架。基于“中庸理性”,韦伯的形式理性、实质理性和实用理性概念在现代司法视阈下可以得到重塑和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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