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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鲍志容 《河北法学》2003,21(2):125-129
运用比较研究方法 ,将我国《合同法》中的代理制度与大陆法、英美法相关内容相比较 ,认为应借鉴成功的立法经验 ,完善我国的代理立法 ,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2.
外贸代理的类型化有助于外贸代理纠纷的法律适用。以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时采用的名义以及代理行为后果的归属为标准可将外贸代理分为若干类型。采用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对"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的内涵、构成要件以及法律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4.
“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制度”是英美代理法中特有的制度,集中体现了两大法系在代理制度上最为精髓的不同法律文化传统。对这一制度的深入研究对促进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相关制度设计以及现实民商事交往的发展不无意义。本文详细阐述了“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制度”的内容,并集中从理论上比较分析了这一法律制度本质所在和法统所系,进而勘查优劣,结合我国情况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从有利于强化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出发,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司法公开的时机是司法公开机制的重要内容。司法公开的时机应当遵循尽快公开和适时公开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对象,公开的时机应当不同。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对公众、当事人、人民陪审员、听证公开中对听证参与者和旁听人员等对象公开司法信息的具体时间。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有局限的推出型信息公开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注重主动公开的推出型的信息公开立法。该型立法得益于我国二十多年来的政务公开实践以及改善后的信息流通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条例》的主动公开程度受到有缺限的依申请公开机制、宽泛和模糊的例外规定以及最大化公开原则缺省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相似文献   

7.
代理特征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传统民法理论,代理特征与代理行为特征不分,把代理行为特征混同于代理特征,从而否定了代理特征的独立存在及其价值。笔者认为,基于代理的本质和内含,代理的法律特征应当是:本人不亲自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本人通过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他人依法为本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日趋复杂,隐名代理的现象将更加突出,加强对隐名代理的研究就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本文即从这一现实需求出发,探讨如何明确隐名代理的法律地位并完善隐名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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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国没有具体的货运代理的法律制度,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调整货运代理行为,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与争论。从中国海上货运代理行业的特点出发,以发达市场的做法为背景,分析了中国货运代理实行间接代理制度的根据与优势,探讨了货运代理的身份识别、代理权限、转委托、维护货主利益的义务等问题,提出了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3条为基础构建中国的海上货运代理制度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代理:体系整合与概念梳理——以公开原则为中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开原则是大陆法系代理制度的基础,其体现为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公开原则的意义在于克服意思表示理论上的障碍,使相对人知悉其交易的对方当事人,从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但《合同法》第402条对隐名代理的规定,其适用范围过分狭窄,未来其应当置于民法典总则当中。《合同法》第403条规定的不披露本人的代理虽然也符合公开原则,但其以违约行为为前提,未来应当继续规定在合同法分则中,不能适用代理的一般规则。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代理性质上均为直接代理,关于代理的规范性质上为归属规范而非效力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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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检务公开改革在我国呈现出一种层层推进的演变历程,其内容和涵义也在逐渐丰富发展。在当下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语境下,检务公开被赋予更多的使命和意义,也成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的幅员辽阔,人文地理环境各异,加之检察活动自身亦具有多重属性及阶段性特征;所以推行检务公开必须要紧扣检察权特性,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精神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坚持规范操作与探索创新相统一,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S省G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此次检务公开改革试点院之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探索,也集中反映了我国当前检务公开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4.
据《法制日报》近日报道,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司法进一步走向公开透明。司法公开的范围、手段和效果等方面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笔者认为,司法公开的全面推进和生动实践。彰显了我国司法界司法风气的开明和开放。  相似文献   

15.
柳燕 《法制与社会》2010,(33):217-218
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能使公民获得真正的知情权。在政务公开中加强保密,在保密中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与保密的有机统一。本文就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的重要性、政务公开中主要存在的保密安全问题以及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立法公开是立法机关议事公开的必然要求,是人民参政议政,行使"了解权”的前提,科学立法的基础.在民治国家,立法公开是立法民主精神的内在反映,是立法程序化的保障,因此要健全我国的立法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公众对信息自由和知情的诉求,行政机关的职能保密和习惯保密,这二者构成了我国现阶段失序性社会纠纷中舆论冲突的主要矛盾。这类舆论矛盾的解决溢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性和技术化范畴。信息自由权是基本人权,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作为一种国际趋势,最大限度公开是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开与保密界限确定的复杂性,立法者应当尽可能将公开的范围明确化,避免严肃的法律变成可以让政府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并选择“重点公开”内容的指导性意见。我国应当从信息公开的原则、信息主体范围、信息公开手段、知情权救济机制等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18.
我们生活在一个代理无处不在的社会,证券、保险等各行各业孕育出林林总总的代理人。随着经济的发展,代理也发展出许多衍生形式,如行纪、居间、经纪,这三个概念都是与代理紧密相连。本文拟对代理及行纪这两个概念进行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比较研究,以便能更加准确地认清它们的性质特征及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9.
张红 《河北法学》2004,22(10):51-53
由代理人代为进行各类社会经济活动是法律关系主体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辅助方式。确定代理关系各方的权、责是代理制度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报关代理是对外贸易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作为为专门事项设置的代理,其权责的分配,有关专门法作了不同于一般代理制度的特别规定。通过分析有关法律规定的内涵,区分报关代理和其他代理法律制度,阐述报关代理这项特殊的代理制度形式和特点,一方面在实际报关代理活动中便于确认代理关系各方的权责;另一方面从比较分析的角度认识不同代理制度各自权责划分,从而丰富我国代理制度的研究。  相似文献   

20.
审判公开是我国宪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原则.目前,我国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司法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而推行司法公开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从理论上讲,司法公开应从狭义、中义、广义三个层面进行解读;司法公开的主体应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两个司法机关;司法公开的核心领域应是刑事司法,刑事司法公开不应局限于庭审、审后两个阶段,应扩展至审前阶段;刑事司法不公开的案件范围不应突破法律规定,大众传媒对刑事司法的报道也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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