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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5年11月5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最终文本对外公布,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章节在客体范围、权利保护期限、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力度等标准上明显超越了TRIPS以及诸多FTA的规定,具有TRIPS-PLUS条款的性质.然而TPP的高标准并非我国未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障碍.我国应当在考虑国情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内化改革、外促合作,争取在知识产权国际谈判中的话语权,客观积极地应对TPP之TRIPS-PLUS条款,以免受发达国家牵制而陷入被动.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民事法律承认并规定了不可抗力制度,根据不可抗力的特点及该制度的立法目的,这些规定属强制性规定。但是由于成文法的局限以及规定的不完备,使得不可抗力条款存在发挥作用的空间,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不可抗力条款具有独立性,不能与免责条款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民事法律承认并规定了不可抗力制度,根据不可抗力的特点及该制度的立法目的,这些规定属强制性规定。但是由于成文法的局限以及规定的不完备,使得不可抗力条款存在发挥作用的空间,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不可抗力条款具有独立性,不能与免责条款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4.
特约条款为当事人在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外自由约定的条款,旨在于控制危险和变更基本条款内容。学界虽然对其内容、形式、与基本条款的效力,以及特约条款违反后的法律后果有过论述,但是仍有商榷的余地,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5.
王战 《法制与社会》2010,(4):264-264
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就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特殊性及其应用作了简要的论述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的顺利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6.
胡明  符敬青 《法制与社会》2011,(29):273-274
快递业中普遍流行“保价条款”,在货物灭失毁损时区分保价与未保价给予不同标准的赔偿.对于保价条款的性质及效力一直存有争议.本文将从保价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入手,论证保价条款的性质和效力,以及实践中保价条款运用的缺陷和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7.
解亘 《法学研究》2013,(2):102-118
在规制合同内容的规范群内部存在着体系化的分工。格式条款内容规制规范不能适用于核心给付条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通常虽不能作用于附随条款但却能作用于核心给付条款。这并不意味着核心给付条款就不受法律秩序的规制。对于不当合同的介入,通常需要合意度低下和均衡度不足两个要件的合力。合同法第40条的意义,在于将所有利用格式条款之情形的合意推定为程度较低的合意。如此一来,在对格式条款作内容规制时,便不再需要举证合意度的低下。  相似文献   

8.
刑法分则照应性条款分为量刑照应性条款和定罪照应性条款.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有待修改完善;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的设立缺乏科学依据.在定罪照应性条款中,有些条款是否有必要设立,值得研究;有些条款具有扩展某种犯罪构成的功能;有些条款具有独立的立法意义;有些条款需要作出明确的解释.  相似文献   

9.
小议美国关税法“337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337条款"与"特别301条款"都是保护美国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利益的主要贸易工具,对其他贸易伙伴都构成重要威胁,尤其是近年来美国依"337条款"对中国进行的调查屡见不鲜。加强对其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有实际价值。  相似文献   

10.
论提单适用法律条款与首要条款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提单的首要条款与适用法律条款密切相关 ,但并不等同 :首要条款具有内容条款性和效力优先性 ,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 ,是一种特殊的提单条款 ,对当事人具有强制适用性 ;适用法律条款类型多样 ,是当事人自己的意思 ,是一种法律。在同一事项上 ,首要条款的效力高于适用法律条款。  相似文献   

11.
吴伟 《法制与经济》2008,(2):54-54,57
“337条款”与“特别301条款”都是保护美国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利益的主要贸易工具,对其他贸易伙伴都构成重要威胁,尤其是近年来美国依“337条款”对中国进行的调查屡见不鲜。加强对其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有实际价值。  相似文献   

12.
刘萍 《行政与法》2005,(4):110-112
对于提单首要条款的性质,我国学界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提单首要条款是法律适用条款;另一种观点认为提单首要条款不是法律适用条款。本文针对第二种观点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第二种观点是建立在传统国际私法理论基础之上的,随着国际私法传统理论的转型,第二种观点存在的理由和依据已经丧失。  相似文献   

13.
霸王条款是格式条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在分析霸王条款对我国消费环境的影响,我国现有法律对霸王条款规制之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专门的合同格式条款法、修改完善现有规制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信用证软条款具有两方面的性质,我国银行和企业应合理地运用“软条款”以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同时,对日益猖獗的软条款诈骗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加强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15.
民法学界对于概括条款的认识存有分歧,至今仍无共识。精准界定概括条款必须遵循“形式特征+实质功能”双重标准。形式特征为不确定性、要求价值补充、不可直接涵摄以及结构上的兜底性;实质功能为接受援引、灵活适应以及授权。遵循此标准,《民法典》中存在微观层次、中观层次以及宏观层次三类概括条款。微观层次的概括条款可称之为小概括条款,调整的是民法中的某一条规范,作为某一条款的兜底条款;中观层次的概括条款可称之为中概括条款,调整的是《民法典》中的某一分编,作为某一分编的兜底条款;宏观层次的概括条款可称之为大概括条款,作为整个《民法典》的兜底条款。三类条款均是转介条款,均适用案例群方法,但是由于各类条款解决问题的不同,形成各自案例群所转介的因素也遵循从微观到宏观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保险法》第19条规定了保险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规则,该规则在实践中存在滥用、误用、漏用等乱象,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也存在冲突.该规则如何适用日渐成为保险合同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其也是《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从合同法的逻辑和行为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内容控制规则不应当适用于保险给付事由(包括危险描述条款与危险限制条款)、保险金计算方式或给付标准及保险费等保险核心给付条款,而主要应当适用于具有远期不确定性且易引发格式条款接受方忽略的约定义务条款,尤其是表现为危险限制条款外观的隐藏性义务条款.  相似文献   

17.
向玉兰 《法学杂志》2006,27(1):127-129
BIT中的争议解决条款("BIT条款")为ICSID管辖权提供了基本条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许多诉因,但BIT条款能否推翻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协议中的管辖模式选择条款("协议条款")?BIT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赋予投资者的选择权究竟有多大?协议条款能否影响ICSID的管辖权?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呢?ICSID最近的一些判例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18.
论提单首要条款的性质和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翁杰  刘萍 《法律科学》2005,23(2):89-96
提单的首要条款是指明提单特定事项受某公约或某国家特定国内法支配的条款 ,从性质上讲 ,就是法律适用条款。提单首要条款与提单一般法律适用条款地位相同 ,如果提单中这两类条款同时存在 ,且规定不同 ,则可考虑采用“分割适用互相补充法”或“重叠适用和谐解释法”。提单首要条款有效与否关键是要经过法院地国法官所认定的内国的具有绝对效力的强行法的考验  相似文献   

19.
张亚芬 《法制与社会》2011,(31):261-262
契约自由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格式奈款应运而生,它的出现在对契约自由原则产生冲击的同时对合同法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各国法律在承认格式条款存在的基础上,又严格规定了无效的格式条款,我国合同法也对无效格式条款的构成要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不够完整,本文拟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无效问题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20.
首要条款是提单诸多背面条款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提单背面条款中常常会出现首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地区条款两者或三者并存的情况,使首要条款的性质、效力等基本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因为对首要条款性质、效力的理解不同,同一案件会产生适用不同的法律,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本文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首要条款的理解和运用,探讨了首要条款在我国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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