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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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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行政协议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出现的行政协议,是区域政府为克服行政区划障碍而进行合作的法律机制。区域政府间的行政协议,应当以区域平等为法治基础,是对话和协商的结果。行政协议的缔结,主要涉及主体资格、公众参与和主要条款等问题,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政府与公众、公权与私权的界限,行政协议的履行,则涉及行政协议的效力、实施机构和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协议不仅适用于区域政府间的合作,也可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之间纠纷的解决与合作。但是它的运用和发展,需要以行政协议法为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2.
行政协议:行政程序法的新疆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协议是行政程序法的新疆域。行政协议应当是一种制度化合作,必须有实现合作的制度化平台即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协议法。在两者出台之前,可以由国务院先行制定行政协议条例。等时机成熟后,再上升为法律。其中涉及的实体内容主要规定在行政协议法中,而涉及的程序内容则主要规定在行政程序法典中的行政协议部分。  相似文献   

3.
张亮 《法律科学》2012,(5):162-168
ECFA不仅是一个主权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授权民间团体签订的协议,也是WTO成员方之间的协议。ECFA属于WTO框架下的"导致形成FTA的临时协议",但这并不代表其法律性质是条约。相反,EC-FA不具有跨国性,不构成条约。在实质上作为中国中央政府与台湾地区"政府"之间的协议,ECFA的法律性质应界定为国内法上的行政协议。  相似文献   

4.
行政协议是现代行政领域解决跨部门与跨地区行政合作问题而出现的新形式,为世界各国所采用;但其法律性质是什么,各国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观点并不太一致。美国对行政协议的关注旨在探究行政协议的本质及其制定如何能够合法,而中国则侧重于强调其契约性,并未对行政协议的内容进行程序性规制。那种认为行政协议就是行政契约的观点值得商榷,该观点并未全面揭示行政协议的本质,这对于从法律上规制行政协议,使其充分发挥功效是不利的。  相似文献   

5.
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区域地方政府间通过缔结行政协议形成一体化发展,但考察区域行政协议运行效果不能只局限于地方政府之间,需要在上级政府、区域地方政府以及非官方力量等多元主体形成的政策网络中分析区域行政协议运行。因而,区域行政协议的行动者及关系网络、区域行政协议主体资源及行动策略,既能够呈现各地区域行政协议不同运行效果的原因,也能够为区域行政协议运行的契约运行机制和主体契约精神提供基础。  相似文献   

6.
“入世”后我国规章立法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世后,按WTO规则的要求,我国中央政府负有保证有关WTO的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责任。按照承诺,中央政府应及时撤销与WTO协议不符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措施,确保中央和地方立法及其他措施均符合WTO协议。笔者认为,在人世的新形势下,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规章立法问题。、我国在加入WTO后将需要制定大量的实施性立法。实施性立法主要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各部门无权自行对国内法律和国际条约的抵触问题作出解释。同时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也要纳入司法审查。在新的形势下,必须调整和改革立法体制,建议减少或者取消政府和部门规章立法权限,将立法主要集中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三个层次上,除此之外宜作为执行解释的形式出现,要从制度上根本上清除行政审批问题。  相似文献   

7.
论区域法律治理中的地方自主权——以区域合作协议为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现代法学》2016,(1):49-62
区域合作中的地方自主权涉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从区域治理的历史变迁和区域合作协议的文本考察来看,地方政府拥有的自主权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地方政府自由行使区域合作中的自主权是法律的常态,而中央政府对区域合作行使批准权则是法律的例外。而这种地方自主权主要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和中央的授权。只有影响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平衡的区域合作协议才需得到中央的批准,包括可能涉及中央最终决定权的区域合作协议,可能影响中央控制力的区域合作协议,以及可能影响协议非成员方利益的区域合作协议。基于合作单一制理论,中央对区域合作的充分参与是地方自主权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8.
申琪 《法制与社会》2012,(27):143-144
公共事务跨域治理合作机制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理模式,强调政府组织、企业、非政府组织、公民之间的互动合作治理,在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成为解决区域问题的有效模式.公共事务跨域治理合作区域与区域间合作的发展是行政协议产生发展的母体和推动力,本文主要基于区域政府行政协议的视角来展开讨论,分析行政协议存在的基础和现实发展状况并结合美国州际协定来看我国公共事务的跨域治理问题.  相似文献   

9.
董坤  李旺东 《法制与社会》2013,(29):135-136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事务的日趋复杂,出现了大量的行政协议来促成行政区域合作和行政事务的处理。行政协议是一种对等性行政契约,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协议发生纠纷,借鉴国外的解决经验,我国可以构建有效的解决机制,即通过双方和解、行政调解与仲裁、行政诉讼三个途径。  相似文献   

10.
基层政府行政现状与改革困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勇 《法制与社会》2010,(16):170-171
伴随着中央政府的行政改革,基层政府的行政改革也在不断推进。但是,与中央政府的行政特点不同,基层政府很大程度上在上级政府的压力之下行政,可以称之为压力型行政。这种压力型行政导致行政改革在改革的价值取向、改革目标和改革内容上都遭遇矛盾的地方,改革也因此面临诸多困难。只有在认清矛盾的基础之上,寻找办法平衡矛盾,才能进一步有效推进基层政府行政改革。  相似文献   

1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行改变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期间的法律关系主体结构,政府作为征收一方直接与被征收人发生法律联系。该条例第25条所规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宜认定为行政合同,该条第2款有关规定实质上设立了一种新的行政合同履行纠纷的解决方式。不过,该条规定的实施受到了现行《行政诉讼法》的限制。新的行政合同履行纠纷解决方式是否真正建立,有待进一步论证。  相似文献   

12.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法律性质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是政府与私人投资者间就市政公用行业或基础设施领域中某个项目的建设、经营、移交而签订的协议。它的法律性质在学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兼具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特征,不能将其归类为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它体现的法律关系更符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因此是经济法意义上的合同。  相似文献   

13.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属性是行政契约,征收人的签约行为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行为的主体、程序、内容与方式等进行了要式化构造。通过考察房屋征收补偿的地方法律规范、裁判文书以及征收补偿实践参与者的感受,可以发现补偿协议签约行为要式化在实践中存在征收人权力行使恣意、被征收人的契约性权利遭受严重侵害的困境。落实与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行为的要式化法律制度,应以"权力与契约的整合"为法理指引,建立签约阶段主体地位平等关系,利用签约程序规制行政权力,提升签约内容的合意性以及强调签约方式的合作性,并在上述理念指引下,以限定签约主体范围与进行信用管理,完善前置程序、签约期限与救济程序,优化奖励制度、协商机制与生效要件,实施违法监督与行政问责等为具体出路。  相似文献   

14.
制定行政法总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已经走出了中国特色创新之路,党和国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制定行政法总则夯实了基础和条件保障。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以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行政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或应该有、可能有的共有普遍性和引领性规范提取出来,作出统一规定,既构建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从行政法总则到行政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极为重要的举措和通道,也是对世界行政法发展的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15.
行政契约的合法要件主要有契约方式使用合法、契约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契约内容合法、契约缔结程序合法。行政契约撤销原因的确定,应当充分借鉴行政行为撤销的理论及法制、私法契约撤销的理论及法制,具体分析行政契约合法要件的缺失对行政契约效力的不同影响,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充分权衡撤销行政契约对于行政契约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仍然面临制度短缺和法制不健全的问题,现实的法律与政府的自身改革经常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张力。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整个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借助宪政和法治的精神、原则,以法律的方式进行制度重塑,明晰行政改革权的相关问题,实现行政编制的政策调整转向法律调整,明确政府职能的目标与定位,健全政府组织法体系,加快行政程序制度建设,重新调整和配置行政权力,使其合乎法治化的要求,破解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深层次体制性障碍,防止行政体制改革失范与无序。  相似文献   

17.
借鉴民法上的缔约责任 ,行政主体的缔约责任是行政主体在缔结行政合同过程中超越缔约规则 ,违反缔约义务 ,给另一方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缔约责任的理论基础是诚信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 ,其中信赖保护的范围更广。行政主体承担缔约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缔约义务 ,包括确保缔约程序公正的义务和确保合同合法有效的义务。损害赔偿是行政主体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  相似文献   

18.
现代政府理念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里程碑式的大事,是我国政府执政为民宗旨的集中体现。用温家宝总理的话说,这是行政机关的一场“自我革命”。这一革命将促使我国政府理念向着现代政府理念发展:由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由神秘政府走向透明政府、由管理政府走向服务政府、由利益政府走向责任政府、由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  相似文献   

19.
行政判决有三种形态第一种表现为正式的法源,是一种正式的法律规范,称之为“行政判例法”;第二种虽非正式的法源,却具有实质意义上的约束力,在现实中发挥着和法律规范相同的作用,可称之为“行政判例”;第三种行政判决,既非正式的法源也不具备实质意义上的约束力,可称之为“行政案例”。中国需要建构具有自身特色的行政判例制度,这种建构应该借鉴大陆法系的经验,以行政判例模式为蓝本,走一条介于行政案例和行政判例法之间的中间路线。  相似文献   

20.
完善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充足而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由于立法的滞后、成文法的传统,以及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依据的限制,导致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形成依法行政与优良行政法律规范不足之间的紧张。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首先须解决此难题。途径之一在于不断完善成文行政法律规范的供给机制,之二在于不断挖掘不成文行政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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