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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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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佳  韩磊 《法治研究》2012,(3):48-55
在中国诉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争端解决案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的"公共机构"的认定问题,WTO争端解决机构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该问题作出了截然不同的裁决。本文结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以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对于条约解释的规定,就该案中对于"公共机构"的认定作出了系统的分析,提出了专家组在法律解释中出现的一些错误,并分析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于同一问题不同理解的原因。  相似文献   

2.
尹德永 《河北法学》2004,22(4):24-28
根据WTO的规定,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对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议进行解释的专有权力;而专家组与上诉机构也可以在解决具体争端过程对WTO涵盖协议进行解释。作为争端解决报告的一部分,专家组与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对争端当事方具有约束力。但由于WTO不存在严格的"遵循先例"原则,因此争端解决机构在特定案件中作出的法律解释在法律上也不具有先例效力;然而却具有事实上的先例效果。由于争端解决报告在事实上的先例效力,引发了关于争端解决机构"造法"的问题,有必要采取措施防止争端解决机构超越权限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3.
张乃根 《法治研究》2017,(6):136-149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段有关反倾销特别规定及其“日落条款”的条约解释是当前引起WTO法学界十分关注的问题,WTO争端上诉机构有关DS397的条约解释对于WTO已决定成立专家组审理的DS516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文首先回顾DS397的有关条约解释,然后分析DS516所涉条约解释以及欧盟修改其立法的晚近动态,最后着重对“日落条款”作出应有的条约解释.  相似文献   

4.
WTO《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将上诉机构的管辖权限定于上诉通知中对专家小组裁决报告的法律结论和法律解释问题的上诉。然而,在争端解决实践中,上诉机构一方面遵循其边界限制,甚至在事实客观评估问题上进行了自我限制;另一方面,在有关对专家小组管辖权和司法经济原则适用的上诉问题上,为有效解决贸易争端,上诉机构又谨慎地突破了其管辖权的法律边界。上诉机构这种“抓大放小”的态度有利于WTO自身的发展,得到了WTO成员方的认同。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8,(2):147-156
WTO上诉机制在解决国际争端和解释国际条约等方面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从上诉机构成员的组成、来源和工作方式等方面考察,上诉机构作出高质量裁决报告的原因,包括人员的高素质、负责任等主观原因以及秘书得力、遵循先例等客观原因。上诉机构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也存在一定问题,包括上诉机构成员的知识背景、遴选的政治考虑和连任的制度设计等。作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解决国家间争端的上诉机制,WTO上诉机构在国际法治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但是在理论和制度方面都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6.
WTO协定在应对环境贸易争端和人权贸易争端时的贸易价值优先取向加剧了国际法的"碎片化"和"不成体系"问题。为克制和应对国际法的"碎片化",促进WTO协定与多边环境和人权协定的规范整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c)条可作为整体解释方法的条约依据运用于WTO协定的司法解释中,但这需要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条约"解释"和条约"适用"做出革新的认识,将整体解释方法作为自治的条约解释方法在人权和环境贸易争端中适用,而不是陷于第31(3)(c)条所述之当事国为"条约当事国"还是"争端当事国"之争。  相似文献   

7.
贺小勇 《法学》2012,(6):59-66
"中国原材料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均裁决中国不得援引GATT第20条作为违反"议定书"第11.3条的抗辩,国内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此普遍持批评态度和担忧情绪。其实,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关于GATT第20条是否适用"议定书"第11.3条的裁决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该案有关GATT第20条不适用"议定书"第11.3条的裁决对将来涉"议定书"争端的负面影响不大,因为除极个别承诺外,"议定书"中绝大部分条款都通过纳入的方式可援引GATT第20条。该案中更应深入思考的法律问题是,假设中国有权援引GATT第20条,中国采取的资源出口限制措施为何不被专家组认定为是"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中国宜以该案败诉为契机,采取既符合WTO规则同时又能真正有效保护国内资源的合理措施。  相似文献   

8.
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判例效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WTO是从GATT演变而来的,最成功的地方便是它的争端解决司法机制……解决由GATT时代的外交导向到WTO的规则导向。由于DSB通过争端解决报告的准自动性,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实际上就是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报告中裁定和建议。因而,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分析、观点对WTO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论世贸组织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执行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世界贸易组织设立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负责审理有关贸易争端,但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作出的报告是否得到了完全的、正确的执行,是一个经常引起争议的问题.只有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能够获得完全的、正确的履行才能实现解决争端的目的.但是在现有的世贸规则中,由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l条和第22条之间规定的含糊不清,关于报告的执行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的执行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论WTO争端解决的国内法审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扩增,与其他WTO成员的贸易争端也日趋频繁。WTO争端解决的关键是通过条约解释澄清其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审查系争国内法是否符合WTO有关协定。本文首先论述WTO争端解决中的国内法概念,然后着重地分别探讨专家组审理与上诉复审的国内法审查,最后分析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的国内法审查问题。  相似文献   

11.
2001年7月24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公布一项上诉机构报告(案号:WT/DS184/AB/R),对美日热轧钢产品反倾销争端案作出裁决①,裁定美国在该案中的反倾销措施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和WTO协定。本案是WTO成立和争端解决机构运行以来国际贸易争端的又一典型。中国"入世"在即,笔者选择介绍这一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加以评述,相信对于吸取经验以应对入世后我国与其他成员方之间可能出现的争端,以及进一步熟悉和理解相关协议都将有所裨益。一、案 情 简 介   1998年9月30日,美洲联合炼钢厂(Un…  相似文献   

12.
WTO规则的法解释学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唐青阳 《现代法学》2003,25(5):88-92
WTO规则需要解释,WTO的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以及争端解决机构中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均是WTO规则的法定解释主体,享有法定解释权。根据WTO有关协定的规定和争端解决机构的具体实践,WTO规则的法律解释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法意解释等四种。  相似文献   

13.
肖威 《法学杂志》2007,28(6):148-150
WTO争端解决规则和GATT争端解决程序相比,最为明显的进步就是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裁决执行监督体制,使WTO争端裁决能更为有效地履行.其中,"WTO争端解决谅解"第21.5条"争端裁决履行措施合法性审查程序"即是WTO执行监督制度的砥柱规则之一,是争端裁决能够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但是,"谅解"中关于此项程序的细节性规定并不明确,因而在实践中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综合世贸组织以往的案例,结合争端解决机构在案件中作出的权威解释,对此项程序的应用情况予以分析,并且前瞻性地讨论了此项程序未来的发展与完善趋势.  相似文献   

14.
选择公正的适用法来解释WTO法律,是WTO争端解决机构迅速公正解决争端的关键之一。随着世界文明多样化的快速发展,WTO法律体制的开放性已不容置疑。《条约法公约》作为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并不完全适合WTO法律解释的特点和要求,作为唯一的适用法显然缺乏足够的合理性,必须适当选择非WTO法来解释WTO法律。当前,我们应该积极构建相应的理论框架,对WTO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同时,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司法实践中应通过适当发展判例法来适用非WTO法,认真考虑发展问题和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形,以便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相似文献   

15.
由于WTO协定中对证明标准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理实践中主要采用初步证据案件证明标准,以确定举证责任的转移。同时,又采用盖然性优势证明标准来评估当事方提交的证据,作出终结性的裁决。显然,采用初步证据证明标准不符合WTO争端解决的程序,既没有实际意义,又使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理实践中前后不统一,引起了不小的混乱。尤其是对不了解英美法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公平地加重了他们在WTO争端中的举证难度。国际法庭和各国司法审判中普遍适用的盖然性优势证明标准,既适合WTO争端解决的程序,又有利于减轻发展中国家的证明标准和难度,增强他们胜诉的可能性。因此,WTO案件审理中尽快摒弃初步证据证明标准,直接采用盖然性优势证明标准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诚信原则作为各国民法中最重要的原则,已经成为国际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越来越频繁地应用在WTO争端解决中。由于诚信原则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难以在实践中适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诸多案例中对诚信原则的含义及其解释法律和弥补法律漏洞的司法职能进行了确认,并成功地解决了不少争端。遗憾的是,上诉机构的司法限制制约了专家组的有益探索,过分谨慎。当前国际国内经济与法律的发展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进行更大胆的探索准备了良好的条件,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充分发挥诚信原则的司法职能,确立成员方诚信履行WTO实体法律的独立的义务,这将有利于弥补WTO的相关法律漏洞,迅速有效地解决争端。  相似文献   

17.
尽管WTO法没有明确规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适用法律的范围,但是在WTO争端解决中,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仍缺乏充分的法理依据。适用于WTO成员方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并不当然构成WTO争端解决中可适用法律的一部分。DSU的有关条款,比如第7条和第11条,也排除了直接适用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可能性。DSU第7条限定专家组行使职权时必须适用WTO涵盖协定的有关规定,而DSU第11条仅提到客观评估"有关涵盖协定的适用性",从而排除了非WTO国际法规则的"适用性"。在WTO争端解决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未被授权直接适用非WTO国际法规则,但可以将其作为解释WTO涵盖协定的有用工具。  相似文献   

18.
WTO自成立至今,其准司法性的争端解决机制对其成功运转无疑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对于WTO成员方来说,不是所有的国际经贸纠纷都适宜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但由于DSU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授权不明确,导致后者不得不对几类特殊事项行使管辖权。这些特殊事项包括:所涉争议具有政治敏感性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可裁决的案件;涉及“机构平衡”问题的争端。  相似文献   

19.
在WTO争端解决案例中,中美围绕如何界定作为补贴提供者的“公共机构”展开法律论战.美国国内实践和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专家组倾向于“政府控制说”,而“双反措施案”上诉机构采用“政府权力说”,但所提出的“有意义的控制”要素仍引发新的争议.在“碳钢案”和中国诉美国“反补贴税案”上诉机构强调了“有意义的控制”仅是“政府权力”的一个证据,而非政府权力本身,并提出了更严格的证明标准.这为中方挑战美国对华反补贴的国有企业公共机构身份的新标准提供了更清晰的依据,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仍然给美国反补贴调查机构留下了空间.中方要认真研究美国可能形成的新做法,预判其与WTO规则和上诉机构意见的一致性,并积极考虑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持续挑战这些新做法.  相似文献   

20.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 1条和第 3 2条不仅规定了条约解释的规则 ,而且也规定了具体的条约解释方法。本文依据其规定 ,结合WTO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 ,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争端解决程序中采用的主要解释方法 ,即文法解释方法、系统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历史解释方法以及四种解释方法的使用顺序作一梳理 ,以求达到引玉之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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