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有机统一从来都是司法所应该坚持的基本使命。在自治型司法改革模式中,容易出现片面地追求司法的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的情形。自治型司法改革模式与当前司法权威所陷入的相关现实困境存在着某种内在关联,积极探索回应型司法则是建构司法正当性的长远考量,司法的权威性总是以司法的正当性为社会基础的。  相似文献   

2.
"低买高卖"的交易型受贿发生在商品购销环节,明确区分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必须落位于价格性质的分析。象征性支付房屋或汽车对价的,应将交易型受贿后的物品增值利益全部予以追缴;支付相当数量对价却仍属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当制定相应的规则核定追缴数额。  相似文献   

3.
地方化单向性物质与人事双重依赖结构是当今中国司法权地方化的成因,司法权力地方化影响公正、高效和权威司法制度的建立。双轨制、重划司法区以及法院系统垂直管理等改革思路各有利弊。在现实中法院外部管理结构呈现从一元层级(各级政权)向二元层级(各级政权和上级法院)双重管理体制过渡的趋势。建立自治型司法管理体制是解决地方化司法管理问题的出路。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种犯罪行为方式,运输在刑事法律中虽有规定,但并不完善。在立法上应当准确界定运输的外延及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区分运输型犯罪的罪数和犯罪是否完成的形态,以准确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5.
挪用型犯罪中的"营利活动"不仅包括民商事法律领域所指的"营利活动",还包括多种非典型的"营利活动".行为人挪用资金后自用或者参与使用这笔资金,有可能得到收益或者减少自己支出的行为,都属于刑法挪用型犯罪的"营利活动"范畴.在此基础上,依据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危害程度,可以将挪用型犯罪中的"营利活动"分三个层次,在量刑上予以区别.  相似文献   

6.
吴英姿 《法学研究》2009,(5):111-130
我国法院从司法改革初期积极扩张司法权的一端,转变到面对社会矛盾复杂性而采取自我限缩策略的另一端,暴露出司法权运作边界模糊的问题。社会需求决定了司法的供给,但司法权的能力是有限的,其机能的发挥有赖于一定的条件,而且当事人人数的多少、案件的复杂程度等都会影响司法权的能力。司法权应当恪守自己的边界。对超越自身能力的事情保持克制,是司法权威的必要保证。  相似文献   

7.
8.
司法公信力总是以公正司法为最终依托。在追求公正司法的过程中,法院努力通过司法技术积极回应个案在法律层面的精确适用和在社会公正层面的公开说理,则是建构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司法技术是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内在要件,通过司法技术建构司法公信力是法院应对当前司法公信力缺失和权威性式微的迫切需要,以促成社会在影响性司法个案当中达成司法共识,最终建构司法的公信力和树立司法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9.
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司法制度,增强社会治理的能力,推进司法改革,内生与外控结合型司法管理模式无疑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与平台。然而,我们对现实的分析总要以在当前得到普遍肯定和接受的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依托。同时,我们的目的并非仅仅解构现实,我们的愿望是建构更加合理的制度事实。从厘清结合型司法管理模式的内涵入手,立足于当前司法管理中的问题、障碍与困惑,运用结合型司法管理模式的理论基础与适用原则,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之策,希冀在思维方式和路径选择上有所创新。  相似文献   

10.
借助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公开是司法机构活动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的要求。司法权的专属性、定分止争的功能和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司法活动必然要遵循司法公开的原则;其内在规律也揭示了司法公开性的必然性。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对我国现阶段司法改革而言,它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必要性,是维护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可靠制度保障。司法公开绝非简单的文书公开,而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建构,并以此倒逼司法改革的深化。  相似文献   

11.
詹建红 《法学杂志》2020,(4):109-119
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困境反映出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改革在目的观念、价值选择、组织结构和裁判理念上面临着一系列冲突。作为一种法治发展范式,回应型法理论主张以契约关系作为回应的逻辑前提,以开放和参与作为权威的构成要素,以目的作为规则和制度的评价标准,以司法审查作为公共政策形成的重要途径,其所蕴含的价值取向为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回应型刑事司法模式在目的、主体、角色分化及其对应的实现方式上呈现出显著的发展优势。长远来看,增强司法的回应性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但短期内回应型刑事司法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空间却较为有限,在模式改造过程中还存在压制性增强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张昌辉 《法学》2023,(2):3-18
司法政治是以司法的政治维度及其运转逻辑为考察对象的跨学科研究,研究范式在司法政治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认识论价值和方法论意义。以国内学界在司法与意识形态关系问题上的研究成果检视,可以看出国内司法政治研究的范式大体分化出“泛意识形态”的嵌入型范式、“去意识形态”的自治型范式、“辩证关系”的互动型范式三种主要类型。整体上看,国内司法政治研究范式意识自发而不甚自觉、范式分化不足且精细化不够。梳理当代中国政法理论发展与政法实践演进历程,可以发现国内既有范式之间呈现出一种演变转换态势:嵌入型范式因时过境迁而日渐式微,自治型范式虽可圈可点但矫枉过正,互动型范式稍显粗泛但日趋主流。面向当代中国、植根政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交互型范式是一种更富前景也更为妥当的优化方案。  相似文献   

13.
司法衡平艺术与司法能动主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司法的最直接目的在于定纷止争。法官既不能迷信规则,也不应轻视规则。司法能动主义是一种开放性司法哲学,热衷于打破成规、法外能动和制衡。司法能动主义之所以盛行于美国,有其特定政治法律文化背景。我国情形则大为不同,司法能动主义须慎行。我们应该发展合乎国情的中式司法衡平艺术,倡导能动司法。  相似文献   

14.
作为法治的核心环节,司法的道德诉求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说,司法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法治的实现程度,甚至直接影响到法治目标的实现。而从司法主体的角度看,司法公正是当下中国司法主体的道德追求;忠于法律是司法主体必备的道德素质。  相似文献   

15.
和静钧 《检察风云》2014,(17):35-36
关于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目前有三套文件:一是中央“全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二是中央“全深改”小组审议通过的《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三是最高院制订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相似文献   

16.
司法·司法学·司法职权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5,(3):126-132
传统上对“司法”或“司法权”的理解过于强调了国家对司法或司法权的垄断性,突出了司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司法权行使中的程序性及国家意志的主宰性,在内涵上略显单一和闭塞,并未穷尽“司法”或“司法权”的应有之义。司法学既是一门探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学问,也是一门探索司法传统及其现代转化的学问,同时还是一门总结司法管理规律、探索司法运作程序、论证司法改革问题的学问。它不仅研究司法权的行使,还研究辅助司法权行使的体制、机制及方式问题(如属于“司法行政”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等等)。司法学对国家司法活动的研究是以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为基点而展开的,因为司法职权配置是国家司法体制与司法管理机制得以确立与运行的核心。  相似文献   

17.
黄一哲  纪永明 《特区法坛》2004,(9):19-20,28
现代司法理念是什么,它包含有哪些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如何体现司法为民?这是本文需要阐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从法律权威维系的两大支柱力量--公正与强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实现情况看,认为司法不公造成司法权威流失,即"司法因不公而无威"的主流观点,在相当程度上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片面化的思维方式;相反,司 法强制力软弱造成司法权威流失.即"司法因无力而无威",在相当程度上却是一客观事实.因此,在坚持"司法因公正而权威"之实践价值取向的同时,主张"司法因强制而权威"更具重大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在现实司法中,外部的干扰与内在的缺陷使能动司法与善意司法面临一种困境.摆脱困境,需要能动司法与善意司法的嵌入与融合:善意司法表现在司法动机、目的、行为等方面,能动司法表现在司法解释、司法参与、司法矫正等方面.因此,只有以善意适法、公平正义为目标改善司法形象,以能力提升、能动司法为目标提高司法水平,以尊重良俗、德法互济为目标完善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司法成为法治前行的力量,才能实现法治对司法进步的期待.  相似文献   

20.
主题 不能用行政的方式管理司法了。法官要有权力禁区 问:曾经有位担任法院院长的人说:“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从司法权力的角度看,您认为这句话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贺:司法权力不同于行政权力是因为它自身的一系列特征。它的第一个特征是在行使过程中注重保持一种有限性——司法权力不要去任意扩张。比如只处理案案件和纠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