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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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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将这一原则作为联合国组织的首要宗旨,并规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各种方法,其中包括极其重要的司法解决方法.联合国国际法院是现今国际上适用司法方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国际法院四十多年来,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确认与发展国际法等方面作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际法院的作用国际法院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适用法律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自1946年成立至今已整整50周年。50年来,国际法院先后受理诉讼案件68起,发表咨询意见20项,其范围涉及条约的解释或适用问题、领土主权与边界问题、外交特权与豁免...  相似文献   

3.
国际法院的“复兴”与我国之应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6年4月1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将在海牙和平宫欢庆其50周年诞辰。作为现今国际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司法机构,临近“知天命之年”的国际法院,其管辖权如今处于怎样一种状况?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国际法院规则》之当然成员国,对其管辖权应作怎样更为积极的考虑?在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有关问题作一探析。 一 1945年之《联合国宪章》规定建立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基本目标是实现“以和平方法  相似文献   

4.
国际法院--成就与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法院成立于1946年2月6日,它不但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也是联合国的6个主要机构之一,同时还是国际社会中对国际争端惟一具有一般普遍管辖权的国际审判机构。在国际法院成立近60年、国际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法院的活动日益活跃、新的国际司法机构不断涌现之际,对国际法院的组织机构、司法运作、所发挥的作用和面临的挑战重新进行审视,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起着世界法院的作用。它是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设立的,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它的基本文件——《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在国际法院之前,解决国际争端的机构叫“国际常设法院”。1945年4月~6月起草联合国宪章的旧金山会议,做出建立一个全新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的决定,而且,新法院“与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秘书处具有同等地位”。1945年10月,国际常设法院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决定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其档案和财物能移交给新的法院。新的…  相似文献   

6.
本文详述了五十五年以来 ,中国对联合国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所持态度变化之历程 ,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点评论意见 ,如中国应该对国际法院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 ,中国应该加强对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应对策略的研究等 ,从而希望中国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美国介入国际争端解决的历史悠久,涉及的面广泛深厚。本文通过美国18世纪以来介入国际争端的实践,说明美国历史和政治中法律和外交的密切关系,分析美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利用不同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实践和态度,总结美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经验,以提出可供中国未来实践借鉴的建议。美国一方面积极参加国际争端机制的构建以及通过仲裁和司法和平解决争端(包括涉及军事活动的争端)的案件,另一方面也对以国际仲裁和司法解决国际争端持怀疑态度。这种怀疑态度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后开始占上风,在最近墨西哥诉美国案后进一步恶化。然而,美国仍是在国际法院案件最多的当事国之一。美国在和平贸易争端解决中采取十分积极的态度。另外,美国在没有直接的物质和法律利益的情况下也积极推动其他争端国和平解决争端。美国在利用国际法院分庭机制经验良好,值得中国参考。  相似文献   

8.
《联合国宪章》对安理会与国际法院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两个机构在组成与性质方面的差异,在处理共同管辖的国际争端时,两个机构的解决方式有时存在分歧,而且安理会决议与国际法院裁判对《联合国宪章》条文的解释也存在矛盾。因此,在《联合国宪章》的框架内重新构建安理会与国际法院的关系,有迫切的需要。在产生共同管辖时,国际法院应当适当照顾安理会决议的意见,同时,为制约安理会日益扩大的权力,应当肯定国际法院对安理会决议的司法审查权。  相似文献   

9.
江河 《当代法学》2023,(2):148-160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的组织化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专业功能使此类机构的争端解决司法化逐渐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国际组织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为通过法律和政治机制解决成员国之间的争端。国际组织的分类和组织基本宗旨的政治关联度共同决定了其争端解决实践中的政治化和司法化倾向。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特征及其与联合国之间的合作安排则使联合国专门机构的争端解决功能定性存在差异。高政治专门机构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政治属性,而低政治专门机构的争端解决机制则具有较强的司法属性。当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时,经济全球化将沿着新功能主义的“溢出”路径使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国际合作从低政治向高政治领域拓展,其争端解决的司法属性将不断强化。联合国专门机构与联合国的合作关系为专门机构争端解决的司法化确立了现实的政治基础,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为这种司法化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0.
王姿蓉 《法制与社会》2011,(15):112-113
常设仲裁法院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一个常设机构,在历史上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常设仲裁法院依然是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机构,主要依据《联合国宪章》中第三方争端解决办法来解决争端,而此种权利是由多变协议的授权而得来,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的时代背景下,加上常设仲裁法院自身的改革努力,使得其获得了更好的发展。本文将从常设仲裁法院的建立,常设仲裁法院的特点,常设仲裁法院的组织机构及常设仲裁法院的新发展几方面来对常设仲裁法院的发展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1.
陈欣 《中国司法》2008,(4):93-95
一、国际法院的法律解释规则——充分运用各种解释方法 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于1945年6月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以实现联合国的一项主要宗旨:“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的国际争端或情势”。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有两类,一是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二是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而法律解释则贯穿于这两项工作中。  相似文献   

12.
以司法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并不是最近开始的事情,但在近10多年来,国际上以司法的形式解决国家之间的诉讼或者经济、海事纠纷甚至追究个人责任的审判机构呈现大幅度增加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不仅反映在国际层面,尤其反映在区域范围。有人甚至将众多新成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与传统的审判机构一起形容为构成了国际司法网络。国际司法网络的出现和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自本期开始,本刊将新设“国际司法体制概评”栏目,每期发表一篇,力图以简洁的语言,从追踪描述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法院和法庭开始,进而对涉及所有国际法院和法庭的重大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本期首先从国际刑事法院开始。  相似文献   

13.
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强制解决争端程序的强制特性吴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利用海洋的规模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急剧扩大,由此而产生的国际争端也越频繁。毋容置疑,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因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只能用和平方法解决海洋...  相似文献   

14.
马静静 《法制与社会》2010,(32):142-143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惨痛教训之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是联合国的宗旨,是伴随国际法发展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并尽量采纳国际通行的解决国际争端办法,形成自己的一套解决国际争端理论及政策。  相似文献   

15.
在国际争端的解决问题上,与《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不同,《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及程序的谅解》(DSU)并未直接规定争端解决机构通过的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DSB报告)性质。一方面DSU规定为所有成员的利益而有效解决争端,迅速符合DSB的建议或裁  相似文献   

16.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与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等并列的国际司法机构,它是根据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设立的专门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虽然国际海洋法法庭(以下简称海洋法庭)自1996年8月在德国汉堡成立至今,登记处理的案件只有13个,但与许多国际司法机构早期的运行轨迹相比,发展的势头尚可。海洋法庭既在诸多方面学习了国际法院和其他国际司法机构的经验,也在法官的更为广泛的代表性、当事人的范围、管辖权的强制性和法庭的工作效率等方面,与国际法院相比又有了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重要司法机构,它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由15名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他们由各国政府委派的著名国际法专家提名,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获得多数赞成票后才可当选,任期为9年,每3年改选5名,可连选连任。按照规定,15名法官“应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律体系”。院长和副院长的任期均为3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后,多年没有推荐候选人参加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1985年,倪征(日奥)当选国际法院法官。1994年,倪退休后,史久镛被48届联大选为国际法院法官(现任国际法院院长)。  相似文献   

18.
《公民与法治》2010,(14):8-8
6月29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薛捍勤在当选后接受媒体采访。 中国资深女外交官薛捍勤6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举行的国际法院法官选举中高票当选,从而成为这一权威国际司法机构中的首位中国籍女法官。  相似文献   

19.
一、国际法院迄今对国家间海域划界争端的裁判情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于1946年设立了联合国国际法院。此后,国际法院一直起着世界法院的作用,它按照国际法解决由各国提交的法律性争端,同时也应某些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请求发表咨询  相似文献   

20.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①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宪章》规定了比较完整的“解决争端”体制,宪章的许多重要条款,均与此有关,内容极为广泛。特别是宪章第六、七两章对此作了专门具体规定。而联合国的“预防行动”则是人们对联合国预防和消除国际争端程序的简称,其具体内容体现在1988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未经表决而核可的《关于预防和消除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以及关于联合国在该领域的作用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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