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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死刑案件核准:是指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和裁定,依照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审查核准的制度,旨在保证死刑适用的正当性和正确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  相似文献   

2.
死刑复核制度具有限制死刑的功能,也是“慎用死刑”的程序保障。现行死刑复核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应当将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如此可以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有利于对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人的权利进行救济,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刑事政政策。为解决处理死刑复核案件的效率问题,可在全国设立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分院负责这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还应当大力完善这一制度的具体规范,以保障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3.
生命权是每个自然人最为宝贵的权利,死刑作为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无疑成为国家刑事审判中的一项最高权利。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具体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死刑复核权归属于谁,以及死刑复核权如何行使,  相似文献   

4.
我国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核准之后,必须在7日之内交付执行。死刑执行作为罪犯生与死之前的最后一道关口,法律设置的交付执行时间过于短暂,不足以保障司法机关纠错,也未给予死刑案件被告人充分的救济时间,是引发冤假错案发生的因素之一。本文从分析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交付执行时间的立法理念入手,着重分析了现行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延长死刑判决交付执行时间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权回归最高人民法院已成定局。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具体的程序设置,切实实现死刑复核权回归的公众期望,是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现实问题。在制度定位上,死刑复核是一种特别的审判程序。因此,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建构,必须遵循控辩审三方构造的诉讼基本原理,必须合乎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基于此,通过对死刑复核程序法律定位的探讨,强调程序正义对死刑复核程序完善的指导意义,据此提出并论证,死刑复核程序不能没有检察机关的参与。  相似文献   

6.
一、死刑复核现状 立法现状: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0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  相似文献   

7.
2015年,是我国死刑复核权收回的第8个年头。8年前的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20余年的死刑复核权。在"慎用死刑,少杀慎杀"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死刑复核权回归这8年里,死刑复核工作是否一帆风顺?"枪口之下",有多少人成为留住生命的幸运儿?死刑复核程序被称为"生命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道防线面前,作为掌握生死大权的死刑复核法官和作为死神之门"守门员"的死刑复核律师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做的?  相似文献   

8.
中国的慎刑思想和死刑复核制度虽然产生于古代,却深刻影响着中国当代的立法。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分析死刑复核权收回背后的深刻思想基础可以发现,中国古代儒家法思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中国古代儒家慎杀的刑罚思想基础,来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有历史现实意义,能更好地理解、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9.
一、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的制作(一)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的概念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是有权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对报请复核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经复核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予以改判而作出的书面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刑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以外,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都必须经过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都必须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  相似文献   

10.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将死刑复核权收回,从而结束了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二十多年死刑复核权长期下放的历史。从中国古代历史来看,死刑复核权的集权中央司法机关也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从现实角度来看,死刑复核集权制度有其内在的根据。从世界范围看,我国死刑存废问题理应走中国特色的道路。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长达26年之久的死刑复核权,这在中国司法领域界是一件大事。本文在此历史背景下在引言部分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死刑的含义和死刑复核权的意义,然后在正丈部分首先对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历史以及由此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回顾,然后对回收后的死刑复核权存在的一些疑问做了论述,最后阐述了对我国死刑复核权的进一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长达26年之久的死刑复核权,这在中国司法领域界是一件大事.本文在此历史背景下在引言部分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死刑的含义和死刑复核权的意义,然后在正文部分首先对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历史以及由此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回顾,然后对回收后的死刑复核权存在的一些疑问做了论述,最后阐述了对我国死刑复核权的进一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3.
死刑复核程序是近年来刑事诉讼法学界的讨论热点,本文从死刑复核程序的概述开始,分析了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目的以及特征。然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收回复核权的规定,探讨了现今中国死刑复核程序,分析其优缺点,并针对其优缺点,提出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构想,提出要设立少杀、慎杀的思想,建立死刑复核程序原则,明确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以及设立监督机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14.
通过司法的手段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既是现实的选择,也是明智之举.目死刑复核程序存在诸多缺陷的情况下,中国刑事司法控制死刑的效果并不意.为此,理论界围绕死刑复核程序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最高人民法死刑复核权的改革也正在大力进行之中.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在客观上确实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中国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与为此项改革而得到缓解.而且,随着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将产生一些令人意想不到又十分棘手的问题.实际上,如果阻碍中国死刑复核程序良性发展的一些背景要素不加以改变,任何有关死刑复核程序方案都注定无期的目的.因此,中国死刑复核程序的正当化既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又必符合一些最低限度标准.  相似文献   

15.
关于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周道鸾 《法学杂志》2006,27(3):25-28
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统一核准和执行死刑的标准,严格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过于简单。笔者结合调查和学术界的不同观点,重点就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应否实行开庭审理、死刑复核的范围、刑事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应否规定审限和将死刑案件改为三审终审等程序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死缓适用的实质条件,指的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虽然我国刑法对死缓适用的实质条件作了规定,但规定得不具体.为了实现慎杀和少杀的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通过司法解释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含义加以具体化,以发挥死缓制度在死刑控制中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对于慎重适用死刑,纠正因死刑复核权的下放带来的一些弊端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对死刑复核的启动、复核方式、裁判方式、审理期限等问题,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仍有未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死刑复核程序进一步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18.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回。死刑复核权作为刑法发展中的一项重要权力,它的收回也会对中国的刑罚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直接剥夺被告人的生命权利,因而对死刑的适用不能不慎。而死刑复核程序作为现阶段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对死刑适用的一种特殊的监督程序,是对坚持少杀、防止错杀、严格限制死刑的重要制度,体现"慎用死刑"的基本理念,所以,我国应该以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为契机,建构并完善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以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体现宪法精神。本文就是以此为目的,探讨如何建构并完善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20.
死刑作为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历来受到严格控制。死刑复核程序是对判处死刑的裁定或判决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它是防止死刑案件出现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纵览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权变的]变,随着和谐社会的建设与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在新的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权是法律规定的复位和回归,对人权的保护及对维护公平正义都有重要的意义,由此,提出了适应此种权变的两种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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