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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仝尧 《行政与法》2014,(2):66-69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转移速度也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应当享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社会福利保障与城市居民相比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这就使得农业转移人口转移到城市后遇到诸多问题.本文从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现实情况的分析入手,探讨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  相似文献   

2.
张秀芹 《法制与社会》2014,(16):177-178
我国从20世纪中期开始,大量的农民离开家乡,涌入城市,形成一支庞大的农民工大军。他们用自己的勤劳、朴实的双手创造出一个个的奇迹,为我国的现代化和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由于受到户籍、城乡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的束缚,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的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保障。文章对我国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和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快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治理"的提出,表明治国理政所倡导和主张的是"治"而非"管"、更非"统"。治理的构成要素应当是基于一种可实现的"效治",一种符合文明价值的"善治",一种实现公平正义效果的"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化,其核心和难点是实现法治,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相似文献   

4.
公民意识是从法律制度规范走向现实法治秩序的重要桥梁。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优良的公民意识能充分有效地使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们的生活信念和准则,从而建立起普遍有效的法治秩序。而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先天不足,这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是十分不利的,为此,我们必须从全方位探讨建立孕育公民意识的生成机制,从而实现人的社会化、个性化、现代化。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19,(5):122-129
法治政府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准和根本要求。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新要求取决于当代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为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政府必须扮演好法治秩序维系者、社会公正促进者和核心价值培育者的角色。政府在社会治理的法治建设中,应更加突出严格执法,并以坚持社会主义公益至上为价值理念,以社会公民平等对待为基本原则,以政府行为合乎比例为思维方式,以求实现国家法治目标,共建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6.
现代法治政府蕴含了有限政府、透明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公民社会是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主体的非强制性的行动团体。本文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公民社会形成必备条件,而公民社会的有效培育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归宿。在我国当今社会转型期,有必要厘清二者的职能定位和目标追求,从而形成法治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7.
城市治理结构优化有赖于抽象系统信任的进化与法治的发展。抽象系统信任在城市社会中承担着特殊的社会信任重建功能,并推动着法律信任、法治发展和城市治理改善。从各国的城市治理基本规律和经验教训来看,让抽象系统信任和法治在城市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维度既是各国城市治理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也是衡量一国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书面文化认同既是抽象系统信任本身和城市化的产物,同时又参与到了抽象系统信任建设和城市治理完善之中。  相似文献   

8.
应急法治是考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之一,应急法治调整对象的宽泛化要求运用类型化方法,由全民反恐入手,重点治理社会安全事件。"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屋建瓴、应运而生,蕴含着以民为本、良法善治和公私相济三大价值,成为引领我国应急法治建设的新航标。良法善治的安全观首先要求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着力塑造整体联动的应急治理机制,逐步完善行政应急法律体系,提高公安警察的执法水平;同时,以民为本、公私相济的安全观契合"政府与公民关系平等化"的法治追求,鼓励广泛的公众参与,提倡治安承包的再推广。  相似文献   

9.
王志红 《法制与社会》2012,(22):287-289
人口向城市的集中作为城市化的重要标志,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是城市化最突出的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身份诉求受阻、城市定居诉求受阻、权益公平诉求成为诱发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原因之一,关注和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身份诉求、城市定居诉求、权益公平诉求是有效地抑制和预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0.
NGO的民间治理与转型期的法治秩序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下载免费PDF全文
马长山 《法学研究》2005,27(4):75-87
NGO的民间治理对转型中国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与国家法秩序形成了耦合支撑、多元均衡、共谋与冲突等互动和张力状态,而且,还赋有反思性的对话协调机制、公民性社会资本的生成机制、公共领域的运行机制、自生自发秩序的衍生机制等秩序生发机制,从而为法治秩序提供了重要基础和支撑。因此,应克服NGO民间治理中的中国问题,推动其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促进法治秩序的早日确立。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治体系现代化。而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制度在整个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时期,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必将助力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效推进。完善《行政诉讼法》的关键在于消除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的制度性障碍,有针对性地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称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2.
现代化进程是一个从传统农业社会迈向现代工业社会的社会转型过程,也是各种社会问题不断产生和不断被解决的转型治理过程。其中,从效率优先转向公平正义优先体现了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转型与法律治理的一般规律。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四中全会决定体现了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转型治理规律的深刻认识,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具体表现为: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对社会现代化和转型治理基本规律的自觉把握;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和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完善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整体构建;坚持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社会转型问题的系统治理;把公平正义作为坚持完善法治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和民生保障制度的逻辑主线,科学把握现代化后期转型治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法律治理和道德治理相结合,展示了中国社会转型治理的社会主义风貌。  相似文献   

13.
姜永伟 《法学》2022,(1):20-34
国家建构主义法治表征着法治进程中对建构理性和国家权威的倚重,具体是指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大原则下,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基于国家(权力)自上而下建构法治模式。国家建构主义法治的现实语境是:以中国共产党为轴心的意识形态基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行动策略;党委领导下的多元一体治理格局。高度复杂的社会治理是需要全社会各个功能子系统之间的结构耦合所进行的治理,系统间通过党委的领导予以协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合法性基础应当由绩效合法性向法理合法性转型,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认知相应地应当由革命型政党向法治型政党转变。国家建构主义法治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两账本"方式还带有一些人治的色彩和政治任务的味道,但客观上起到了督促下级政府快速形成"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心理强制作用。国家建构主义法治不排斥社会和个人的协同参与,三者形成了结构和功能上的共轭。国家建构主义法治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还会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基本道路选择。  相似文献   

14.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探索和伟大实践而成功走出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通向良法善治的法治现代化正确道路,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是法治现代化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道路,也是21世纪人类法治文明的康庄大道。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战略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发展目标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路径选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向未来,我们将以建设法治强国为目标、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蓝图、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要务、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石、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动能、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引领,不断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推进中华法治文明新发展,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相似文献   

15.
廖奕 《北方法学》2016,(4):19-32
在转型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城市化法律治理研究应当跨越价值分析与规范分析的鸿沟,在理论与实证的基础上更新理念框架。城市化治理的历史进程为我们反思“法律与发展”研究的成败得失,提供了丰富的启迪和资源。聚焦城市化法律治理的现实症结,“发展法”的新分析框架得以成型,并导向一种新的整体性法治发展战略。“为了发展的法”是城市化和法治化有机一体的理念构造,“发展中的法”为“作为发展的法”奠定历史传统基底,“通过发展的法”确保城市化中法律权能的宏观均衡配置,“有关发展的法”将启动新的“法律与发展”的互动。  相似文献   

16.
李林 《法学研究》2014,36(5):3-17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要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可以从宪法、法治、立法、依法执政等多方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为此,应当根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强化法治权威和良法善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行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在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7.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国家治理意义重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其汲取了古今中外各类法治理论的有益元素,对法治理论做了七项创新发展,即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三个核心要义"、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与实现依规治党、着力实现制度现代化、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还对法治理论做了十五项拓展深化,即关于依法治国方针、坚持党的领导、法治为民、法治经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权力监督、德法并重、改革和法治关系、加强社会治理、政法机关职能、法治环境建设的拓展深化。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成果,传承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了世界法治理论精华,且勇于探索当代中国法治实践。  相似文献   

18.
城市化与法制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丽华 《法律科学》2004,22(6):11-16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没有城市化就没有现代化,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城市化和法制现代化都是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法制现代化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从传统社会的法律转向现代社会的法律,从乡村社会的法律转向都市社会的法律。城市生存方式具有集中性、流动性、专业性和异质性的特征,这些特征使都市社会的法律亦即现代社会的法律得以产生。  相似文献   

19.
Based on major landmark events and the rule of law development, the administrative rule-of-law construction in China, over 40 years since the initiation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stages: the “recovery” stage; the “rapid development by focusing on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stage; the “implementing the basic policy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and focusing on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stage; and the “simultaneous advancement and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in building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stage. Over the past 40 years, China’s administrative rule-of-law construction has achieved fruitful results in terms of theoretical shap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concept popularization. The future construc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should promptly respond to the theoretical needs put forward by state governance, administrative changes, emerg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it should continue to improve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e should strengthen legislation in key areas,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d promote the effect of law enforcement and system implementation. We should also focus on improving the awareness and qualities of the rule of law at all levels of leading cadres and form a good rule of law atmosphere in the entire societ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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