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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社会管理法治化是一个国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充分表明国家已将"社  相似文献   

2.
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行政组织是主要的主体,而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的领导力量。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现化代是关键,法治化是保障。在治理视域下,行政组织法不再仅是政府内部的结构法,而是包括协调党政群关系、体现共同治理的治理主体法。从优化组织结构,体现党政群协调共治出发,积极回应国家治理现化化对行政组织的要求,通过行政组织立法明确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部门和地方间的横向协作关系法律化,确立社会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3.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权在基层社会的表征,在不同时期发挥着不同功能。新时代人民法庭是乡村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通过乡村法治推进国家法治秩序生成的职责,应当着眼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制度规范引领下的乡村治理逻辑,重新审视人民法庭的设立依据,并赋予法律适用、乡村规范型塑、价值判断和法治文化培育等功能,打造以人民法庭为中心的乡村法治权威,建立现代乡村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4.
言论广角     
正江必新:法治社会建设的宏观思路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的构筑基石,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坚持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程运用,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实践联动集成,法治环境、法治氛围、法治文化协同建设,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多管齐下。一要基于法治理念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核心,重点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网络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紧急状态应对体系、社会矛盾化解体系等等。二要运用法治思维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促进形成主  相似文献   

5.
王晓滨  张旭 《北方法学》2015,9(2):47-54
根据结构功能相关律,作为由诸多要素组合而成的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当具有结构上的合理性与功能上的合理性。为此,应当以"治理行为结构"与"反馈行为结构"解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成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根据"日常良性互动思想"解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与犯罪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实现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治理模式由平面型向系统型转变、治理权限由国家垄断向公民参与转变、治理方式由法律的事后控制为主向社会的事前预防为主转变。此为新时期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6.
白非 《法制与社会》2012,(20):195-196
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现状突出反映了社会管理制度的相对滞后和"单中心"治理结构的失衡,集中暴露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不适应。完成社会治安由政策方式向法律方式转变,由"依法行政"向"法治行政"的转变是社会治安管理制度建构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法治是民主政体的最理想的状态,是法律化了的民主政治.而现代民主政治就是政党政治.因此,一个国家法治理想的能否实现关键就在于有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政党体制,或者说其法治建设就是这个国家形成与法治社会相一致的合格的、合理的政党结构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核心是使政党的活动民主化和法治化,它不仅要求执政党领导人民建构一套科学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法律体系概念本身就是一种均衡的话语结构,只有在广义的均衡法律体系概念语境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话语结构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协调和统一。"中国特色"的民族主义法理应当取法现代性的公民国家建设,围绕法律的历史体系发挥其话语功能;"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法理应当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为准,抓住法律的价值体系做好文章;"法律体系"的建构主义法理应当效法德国"潘德克顿"法学原则,以法律的规范体系建构为核心基点。三者均衡的关键在于社会主义法治历史经验、价值理念及规范内容有机整合于法律体系的动态实践之中。  相似文献   

9.
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是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提升党内法规的质量与合法性,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党和国家备案审查机关及其治理体制,从而塑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职权型合法性审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授权型合法性审查互动关联的党内法规“双轨制审查”组织结构和差序性权力关系。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分工负责、移送处理、征求意见、审查监督、沟通协调、会商研究、信息共享等程序性安排,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法制监督的制度衔接与组织联动。党政分工与组织协同的组织逻辑、政治与法治平衡互动的价值逻辑、多元化治理的治理逻辑共同提供了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规范建构的理论依据。在现阶段,应当从强化审查监督的实效性、提升机制治理的全面性、增强机制运转的保障性等方面持续优化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激活机制的法治效能。  相似文献   

10.
在地方治理中探索党政合设、合署的行政法治变革,既是新时代行政法的重要命题,也反映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定位以及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共同要求。此次党政合署改革,应当坚持"依宪改革""中央统一领导""地方自主、积极"的法治理念,总结我国党政合署的有益经验,从权责统一、行政法与党规相协调、行政行为规范以及监督体系等四个方面,确立我国党政协作行政法治模式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发展,领导人的思维习惯也会随之渐渐演变。党的领导人通过自身的活动来影响和推动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领导人的社会治理的侧重点不同,考察其历史轨迹,党的社会治理模式呈现出运动式、法治式和沟通式的推进形态,从直接依照政策到依靠法律的过渡,由人治体制向法治体制的转变,党的领导人是由传统威权型领导人向现代法理型领导人转变,而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则是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虚无主义,从法律经验主义到法律理念主义,反映了一个革命性政党成功地实现向执政党的转型。  相似文献   

12.
欧树军 《法学家》2012,(4):1-13,176
国家认证的西方经验表明,认证是权利的另一种成本,是建构良好的法治和治理秩序的必要条件,是一项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物品。国家认证的公共性,体现在它几乎是所有国家制度的前提,因此堪称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的基础"。在建设法治国家、税收国家、福利国家和监管国家的过程中,现代国家需要不断增强其认证能力,让多数人进入认证体系,从而加快国家基本制度建设的进程,提升法律与政策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沟通国民的中间成本,逐步实现关注绝大多数人的期望并为绝大多数人服务的良治状态。认证这种"治理术"在发达国家的制度化和例行化,应当为追求民主法治的人们所正视。  相似文献   

13.
法治蕴含丰富的价值内涵,依法治国已成为治国方略被写入宪法。运用法治思维、价值与方法推进我国大学治理,有利于实现大学的目的与理念。我国大学治理中的法治缺失明显,应当从制约行政权力、保障学术权利、形成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出发,建立在法治架构基础上的大学治理的确定性、规范性与合法性。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法治工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本质特征。中国法治进程近代发端的特殊性在于其被动性和外在强制性,中国法治现代化面对的基本难题是其所遭遇的"矛盾的现代性":一方面必须彻底反帝反封建以实现民族独立,另一方面必须学习并移植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生产方式以实现现代化,这就决定了中国走向现代法治之路的曲折性。新中国建政之初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不仅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还是当代中国法治体系的"基础规范",它内在蕴含着"法治国家"的必然性。新中国法治建设在经历一定时期的挫折之后,得益于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和正确领导,终于走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正途,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全新局面,形成了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着"法治中国"战略目标不断胜利推进。所有这些伟大成就的取得,归功于执政党之于中国法治建设所承担的领导者、设计者和推动者的伟大角色,亦归因于法治建设进程中执政党对建构理性和经验理性方法论的兼重与融合。  相似文献   

15.
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的法哲学批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何荣功 《中外法学》2015,(2):523-547
法治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全部基础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国家对公民的惩罚必须要有正当化根据。"过度刑法化"是我国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一种病态现象,反映在立法、司法和思维多个层面。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具有高度的社会风险与危害,它将改变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导致国家司法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削弱刑法的公众认同,阻碍社会的创新。防止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必须确立刑法参与现代社会治理的机制。当前,我们必须反对刑法对刑事政策的过度回应,强调刑法的司法法属性;要积极提倡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小化;坚守近代社会所确立的刑法保护公民自由这一根本使命。  相似文献   

16.
政治合法性是对价值正义性的一种承认,同时构成了对公共机构及其权力行为正当性的评价标准。中国共产党在西方话语意义上使用合法性概念审视自身执政行为,彰显了高度的自信。对执政党主体地位和自身条件合法性的考察,是党领导法治建设合法性分析的前置性工作;而通过将"合法性指数"概念和权利-义务分析框架引入并运用于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行为的合法性评价,则为系统深入地阐释中共执政行为的政治价值指向提供了科学标准和科学模式,为执政党领导中国法治建设注入了反思性向度,这是助力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法治建设事业进一步走向更大成功的重要理论拓展。  相似文献   

17.
法治社会是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之后提出的一个关涉法治全局的概念;法治社会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它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甚至还有法治政党等概念相联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将其视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整个法治的基础;法治社会是一个发展着的概念,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政党的理论和实践相比,法治社会的相关理论和制度尚不成熟.推进法治社会理论与实践创新,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逻辑中,理解法治社会的基本内涵与特征,在社会治理、社会自治、社会法治一脉相承的逻辑中,寻求法治社会的构成体系和基本路径,从而在学术上拓展社会法学、公法学和整个法学理论及学科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在实践中形成党内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同步发展的局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  相似文献   

18.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包含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治理目标等治理各个要素的现代化。治理主体现代化就是要培养治理主体具有独立性、正义感、宽容性的公共精神,形成多元参与、和衷共济的格局,确保主体"最小公倍数";治理方式现代化就是要形成法治、德治互济的局面,筑牢社会"最大公约数";治理目标的现代化,就是要凝心聚力、同舟共济建构国家"最大认同量"。  相似文献   

19.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理想状态,建设法治社会是人类的共识和追求的目标。作为治理国家的一种制度化方式,法治的实现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为基础。简言之,市场经济是法治国家形成的经济基础,民主政治是法治国家形成的政治基础,而公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是建立法治国家的文化基础。  相似文献   

20.
中国式国家治理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治理策略,逐渐形成“党的领导-政府治理-市场参与-社会治理”的格局。中国国家治理评估的探索历经多个阶段且有效促进了国家治理进程,但其既有阐释混淆了价值标准与评估标准之间的关系、缺乏对国家治理量化评价的有效操作与可测度性、难以揭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以及中国式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这主要肇源于西方法治中心论的扩张与影响、复杂国情带来的评估实践难度以及评估目标考评导向色彩浓重。中国式国家治理法治评估标准溯源于中国式国家治理内涵与目标,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主体体系与制度建设、治理过程与治理成效分别构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双重维度下评估标准的重要内容。党内治理、政府治理、市场参与、社会治理是中国式国家治理法治评估标准应用的重要领域。以法治评估标准检验中国式国家治理,需构建以第三方为评估主体、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以及以评估结果应用为核心的中国式国家治理法治评估标准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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