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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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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益衡量作为法院判决疑难案件的常用方法,没有确定性的标准,主要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本文试从利益衡量的必要性、标准、实践中的不足以及完善的建议等方面对利益衡量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开拓利益衡量思路,规范利益衡量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中的利益衡量分析——兼评法官的自由裁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就民事诉讼中的利益衡量问题,首先阐明了利益衡量出现的原因及渊源,通过利益衡量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运用做了分析,即对民事诉讼中社会公众利益与当事人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以及民事诉讼程序所涵摄的不同主体利益之间冲突的衡量分析后,指出在民事诉讼中法官自由裁量存在的前提是需要通过利益衡量;从而进一步对法官在民事诉讼中需要自由裁量的八个空间层次所作利益衡量分析。最后就利益衡量的运用可能产生的几个方面问题,提出了作者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3.
杨炼 《时代法学》2010,8(4):27-32
利益衡量在现代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立法的利益衡量是立法者为平衡利益冲突在多元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对各种利益进行比较、评价、权衡、选择并进行利益整合的有机统一过程,利益衡量的最终结果是法律规范的产生。立法中的利益衡量包括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两个阶段。  相似文献   

4.
利益衡量是法律适用中的普遍方法,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作用。我国引入利益衡量理论已有十多年了,在利益衡量理论日趋完善的前提下,本文试从利益衡量的必要性及局限性着手,强调法官在利益衡量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主要作用,继而探讨有关利益衡量的标准及影响标准的几个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5.
司法裁判供给中的利益衡量:一种诉的利益观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常怡  黄娟 《中国法学》2003,(4):79-88
任何提交司法机构要求予以审判的民事纠纷都必须具有一种获得本案司法裁判的必要性 ,对于这种必要性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冠之以“诉的利益”。诉的利益概念的出现与利益法学思潮对民事诉讼领域造成的影响密切相关 ,其本质是国家在其司法裁判供给问题上的一种判断。诉的利益的判断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衡量的过程 ,这种利益衡量又主要在两个层面上进行 :一是原告与其他纳税人之间 ,二是原告与被告之间。在诉的利益问题上所进行的利益衡量存在一定的尺度 ,它要求法官立足于社会需求作出符合基本正义的衡平。  相似文献   

6.
施鹏勇 《法制与社会》2013,(36):271-272
作为常见的法律方法,从法学理论上来说利益衡量方法是实用法学的方法论之一,同时,利益衡量方法在法律中的应用实现了法学方法论的成功转向。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具有不可低估的研究价值。在社会利益多元化形势下,人们对不同事件的利益取舍问题日渐突出。如何确定利益衡量及其衡量的标准俨然已经成为利益衡量论面-晦的难题。对于利益的衡量及利益衡量标准,诸多学者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得出一个统一答案。基于此,本文从利益衡量方法论着手,进而阐述了利益衡量的适用相关问题,最后针时这些利益衡量及其衡量标准相关问题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利益失衡问题,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一些不正当利益大量滋生,甚至不法利益大行其是。经过考察,我们认为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纳入利益衡量范围的主要应是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利益衡量的过程中,应确保农民利益得到合理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是与社会保障并行的合理补偿;应确保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中,应以征收之后利益综合衡量的结果为正数作为判断标准;并且在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正确衡量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8.
制度利益衡量的逻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审判特别是疑难案件审判往往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其中制度利益的衡量极为关键。制度利益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广泛性等特性。与法律制度构造的类型化相适应,制度利益需要区分内部不同的具体类型进行衡量。在利益衡量时,需要对潜藏于法律制度背后的制度利益作深入剖析,可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理清核心利益;二是以制度涉及的社会广泛性为依据,对制度所涉具体利益作广泛的铺陈与罗列。应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是制度利益衡量的基准,它提出两个要求:第一,在复数制度中选择妥当制度,避免误入歧途;第二,结合法律情境探寻制度利益,避免利益误判。从功能上讲,制度利益衡量既是牵引法律制度演进的内在动力,又是判断法律制度效力的实质依据。  相似文献   

9.
陈晓勤 《法学杂志》2016,(12):126-133
利益失衡是邻避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表现为负外部性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均衡和环境风险在地域与社群中分配的不均衡.然而现有治理方式并未回应失衡的利益结构.要解决邻避问题中的利益失衡,首先要在立法上明确邻避设施利害关系人的法益,避免利益衡量在行政过程中流于形式化.其次要转变决策模式,赋予邻避设施利害关系人话语权.最后要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利益补偿、监管保障四方面完善利益衡量与平衡制度.  相似文献   

10.
利益衡量的目的是获得公正的结果,要想保证利益衡量结果的公正首先要对利益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本文通过对利益的定义、分类和序位的分析,以期为实践提供有益指导。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这已经毫无争议,但通说的著作权"人格财产一体"的奇特属性,导致人们得出了著作权既不是人格权也不是财产权的结论。事实上,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分意义在于两者适用不同的规则。决定适用规则的是权利背后的利益性质而非权利所指向的对象,因此将对象作为权利的分类标准无法体现规范意义。我国民法应当抛开"对象—权利"对应的预设,将著作人格权、著作财产权分别纳入民事人格权和民事财产权的范畴,从而消除著作权作为民事权利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2.
民事立法方法的一种新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莉 《政法论丛》2011,(6):54-59
法学方法不仅包括法律适用的方法,也应包括立法的方法。民事立法中那些敏感和争议较大的问题都不是可以通过简单的外国法的借鉴或概念的逻辑推理能够解决的,往往要通过价值认知、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的过程,这其实就是哲学上的价值评价问题。其中价值选择是关键,而进行价值选择又需要有一定的思考路径和方法作指导,即先要把民事立法时所面临的价值冲突问题进行归纳分类,然后以价值目标为导向,以利益衡量为内容,以民法原则和民法规范为载体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13.
保全请求在客观上考验着法庭的审判能力。在快速审理的压力下,法庭必须依据有限的事实迅速裁定。由于这种裁定是在权利义务关系尚未明确甚至诉讼尚未提出之前作出的,因此,容易忽略被申请人的利益,但完全不考虑被申请人的利益是违背法所追求的公平和正义原则的。保全命令,实质上是法庭在对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公共利益等各方利益进行权衡之后做出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4.
裴苍龄 《法律科学》2012,(1):95-107
事实是一切学科的对象。事实不是陈述、命题、描述和断定。事实是指客观外界存在或不存在、发生或未发生的全部情况和过程。事实可分为如下类型:一、静态事实和动态事实;二、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三、自然事实和人为事实;四、历史事实和当前事实。事实有四大功能,即认识的基础、证明的根据、检验的标准、思想的指南。事实有两重属性:一为客观性;二为关联性。证据也有两重属性。证据的客观性指的还是事实的客观性,证据的关联性指的也还是事实的关联性。可见,事实就是证据。事实有四大功能,证据自然也有四大功能。证据不限于司法工作需要,全人类都需要。因此,要把证据学打造成全人类的科学。  相似文献   

15.
犯罪本质论——一种重新解说的社会危害性理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 ,我国有学者主张用法益侵害说取代社会危害性说。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在德国和日本的刑法理论中 ,法益侵害并不是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 ,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概念。法益侵害说只是在名称上取代了权利侵害说 ,但并没有解决权利侵害说所面临的问题。这种取代并不成功。在我国刑法学界 ,用法益侵害说取代社会危害性说的作法是在重复法益侵害说取代权利侵害说的老路。我国传统的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社会危害性说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 ,但没有解决如何把主观和客观统一起来的问题。其实 ,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应该统一于行为的客观方面 ,只有表现为客观危害行为的主观心态才能给社会造成危害。这种客观危害既包括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危害 ,也包括给社会带来的犯罪预防成本和处置犯罪的诉讼成本。因此 ,在本质上 ,犯罪是以一定方式或样态给被害人造成直接损害的、给社会带来犯罪预防成本的并需要动用刑罚资源加以处置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祝之舟 《法律科学》2013,31(2):72-81
我国的农地是农民集体与集体成员的财产而不是公共财产,但同时却承载着法律保护的公共利益,如经济安全、环境保护与社会稳定.因此,农地征收内含着目的公益与客体公益的冲突与平衡问题.鉴于我国现行农地征收制度与实践对农地公益保护的不足,建议未来的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改进农地公益保护模式,提高农地征收的公益标准,仅将重大公益作为农地征收的目的要件,严格控制重大公益的范围,并健全公益审查程序,以实现农地公益与征收公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论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胡锦光  王锴 《法学论坛》2005,20(1):10-14
我国宪法上的公共利益是专门针对征收 (征用 )条款而言的。但是 ,从实际的立法看 ,公共利益在普通立法上使用极为广泛 ,并不局限于征收 (征用 )领域。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最特别之处在于其不确定性 ,是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这种不确定性 ,可以表现在其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由于公共利益主张者的缺位以及主张者的不保险性 ,由法律来确认或形成客观的公共利益成为法治社会的普遍做法。要正确界定公共利益这一概念 ,必须厘清公共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 ,以及与公共秩序、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等概念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周云涛 《北方法学》2010,4(6):54-62
对信用权问题的解答必须回归到对作为客体的信用本身的认识。信用的理论界定和实践表达证明,信用是关于主体客观上的履约能力和主观上的履约品质的综合评价。从评价性人格权客体的外在性出发,信用作为与被评价人相分离的外在之物,作为一种“评价的他者”,与被评价人的人格利益并没有必然联系。正确的逻辑应当是剥离人格与财产,将原本属于名誉的人格利益的部分交还给名誉,信用只剩下财产利益部分。信用所蕴含的财产利益能否成为一项单独的财产权利,视各国法政策要素与法律科学要素间博弈的不同情况结果会有不同,但至少德国民法典第824条的分析表明,该“信用”条款所保护的不是一项特定化的权利,而应归属于一般化财产利益或纯粹经济损失范畴。  相似文献   

19.
法律事实的概念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杨建军 《法律科学》2004,22(6):43-52
法律与事实存在着相对的区分。法律事实有别于哲学上的事实、生活事实、制度事实,它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二重属性及规范性、具体性等属性。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演变的事实。站在司法裁判的立场上来看,法律事实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被法律职业群体证明、由法官依据法律程序认定的"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运萍  唐洁敏 《行政与法》2004,33(11):72-74
行政的本质属性是公共性,这种特性决定了一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并以促进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己任。如果行政权背离这一目标,必须运用包括诉讼在内的手段予以救济。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为了普遍的公共利益而维护法律,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上的必要性、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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