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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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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娟 《法制与社会》2014,(6):295-296
政府公信力在公共管理领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行政合法性的基础,本文从公信力本身的来源和语义涵义入手,分析政府公信力的概念内涵以及政府公信力的特点和作用等基本理论问题,并且在综述的基础上从信任和信用两个面向阐述政府公信力的内涵。  相似文献   

2.
行政不作为分为具体行政不作为和抽象行政不作为。具体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且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抽象行政不作为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基本概念,它是指依法享有行政立法权或者行政规范制定权的行政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不依法制定、修改或废除某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迟延履行该项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公信力,按照一般理解,"公"指社会公众,"信"指信用、信任,"力"指一种由社会普遍认同的权威态势。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性书面结论,是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后的成果,也是当事人从法院讨得的"说法"。  相似文献   

4.
如何突破公证公信力的现实困境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雷达 《中国公证》2006,(11):16-20
一、公证公信力的含义 近来关于公证公信力的论述颇多,业内人士也多呼吁提高公证之公信力,然而法律意义上的公证公信力究竟是指什么?它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上有否体现?  相似文献   

5.
一、公证公信力之基本内涵及其来源公信力"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其核心是信任、信赖,这种信任的主体是社会公众。换言之,公信力主要是建立在社会公众对公权力行使的信用体验和认定的基础之上的。根据我国《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6.
有关抽象危险犯的讨论以正确区分抽象危险犯与实害犯、具体危险犯为前提。对于危险犯的分类,应当以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为依据,不宜照搬国外的概念;不必在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之外增加第三种危险犯的概念,但需要注重抽象危险犯的内部差异性,进而就抽象危险犯进行再分类;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可以将抽象危险犯区分为接近实害型、紧迫危险型、普通型、累积型与预备型;对后三类抽象危险犯应适当限制其成立范围。就具体危险犯而言,司法人员在任何案件中都应当正面判断行为是否造成了具体危险;就抽象危险犯而言,司法人员需要在少数案件中反面判断行为是否没有造成抽象危险,从而将不存在抽象危险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相似文献   

7.
正在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采用抽象主体与具体主体双层结构,具有进步意义,但该双层结构仍不完善,存在抽象主体不彻底、具体主体不系统以及总体上重抽象主体轻具体主体的问题。抽象主体与具体主体共同构成了当今民事主体的不同层次。抽象主体代表人类的平等理想,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必要假设;具体主体代表人类的差异现实,是实现区别调整的必要设定。该法典应当在坚持抽象主体理想的同时着力关怀每一类具体主体。总则编的主体部分应当增加一章规定妇女、消费者、商主体等具体主体,还应创设涵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非自然人,以与自然人相对应。民事法律适用时,应当优先审查法律中是否有具体主体的规定,如无,则适用抽象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分为具体功能和抽象功能。其具体功能,即诚实信用原则对商主体、商行为和商事法律的直接功能;其抽象功能,即隐藏于商法具体功能背后,指导市场交易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张扬 《行政法制》2006,(1):10-12
众所周知,我国行政诉讼法只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是我国司法审查的对象的问题,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但多数派认为,人民法院不能也无权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但是,司法机关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模式极大地束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为了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建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作为一个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服务的组织,其公信力强弱通过政府履行其职责的一切行为反映出来。因此,政府公信力强弱实际上是公众对政府履行其职责情况的评价。本文指出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民众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关键。  相似文献   

11.
论抽象行政行为主体与具体行政行为主体的分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主体与具体行政行为主体的关系在理论界是一个研究空白,在行政法治实践中则更加没有引起重视,这是造成我国行政法治不尽人意的一大障碍。因此,从立法上确定我国抽象行政行为主体与具体行政行为主体的分离是非常必要的。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下列原则是非常重要的:行政行为主体相对确定原则;抽象行政行为职能与具体行政行为职能划分原则;抽象行政行为主体有限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主体对抽象行政行为主体过错优先负责原则。  相似文献   

12.
李丽 《法制与社会》2011,(19):148-149
政府公信力建设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提高政府公信力,是提高民众对政府的支持、信任和信心的关键所在,也是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举措。本文在介绍政府公信力现状和分析政府公信力缺失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提高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策略,即从建立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加强政府信用的社会监督,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提升政府形象。  相似文献   

13.
《现代法学》2015,(4):126-138
不能犯是指因欠缺行为的危险而不具有可罚性的未遂行为,因此如何认识和把握危险概念是不能犯判断的核心问题。德国《刑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是导致其理论上以印象说作为未遂犯处罚根据的通行观点,亦是实务中对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持肯定态度的主要原因,但客观未遂论取代印象理论已成为德国未遂犯理论发展的主要趋势。危险的本质是结果发生的客观盖然性,危险的判断涉及的是结果发生的盖然性而非确定性,客观危险理论为危险的事后判断立场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支持。具体危险说在危险判断上契合了二元不法论的理论诉求,但在危险判断的具体规则上存在重大缺陷。对具体危险的判断应当从更为客观的角度加以限定。具体危险即抽象危险的现实化,对具体危险的判断,主要就是从一般人的角度对抽象危险现实化的条件是否可能存在而展开的评价性判断。具体危险的判断应当限定为着手以后的阶段,而不包括预备阶段。  相似文献   

14.
"举证责任"的原初含义就是当事人运用证据对诉讼中的主张加以证明的行为责任,这一概念的源头并非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因此将其归入证明责任内涵的一部分必然引起证明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的性质难以界定,并导致其分配标准与分配规范模糊不清的现象。肯定抽象"证明责任"与具体"举证责任"各自独立的"二元分立"概念格局,并由各自功能互补形成"双层调控"证明行为机制,将使诉讼案件事实的呈现更加准确与完整。具体举证责任与抽象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及具体提供证据责任等证明责任周边概念各异其趣。具体举证责任概念提出的必要性起因于客观证明责任理论规范诉讼证明活动的模糊性与有限性。应在承认证明责任总体和最终的规范作用的前提下,重视具体举证责任对具体证明行为过程的直接调整。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为初衷,讨论了该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作者特别分析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认为现有的法律规定和理论框架可能有所缺陷,建议予以重构:第一,建议不再使用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而代之以法律行为和具体行为;第二,扩大司法审查权;第三,慎重对待那些排除司法审查的例外具体行为。  相似文献   

16.
执法公信力问题,人民群众非常关注,中央高层更十分关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都把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建设的重要任务。因为它关系到执法司法的信用问题,更关系到公众对执法司法的信任问题,进而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建设的进程。所以,它是我们检察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面对和高度重视的理论与实践的重大问题。一、关于执法公信力的定义与内涵公信力,就是公众对某一社会公共组织行为的信任程度。公信力不是执法司法机关的专利,只要是社会  相似文献   

17.
认抽象行政不作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抽象行政不作为与具体行政不作为、抽象行政作为和具体行政作为是相区别的、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基本概念,只有违法性、公共性、隐蔽性和消极性等特征.研究抽象行政不作为,有利于完善行政行为的理论体系、指导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实践和完善国家赔偿责任制.  相似文献   

18.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成立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重心应当转向程序类型的建构。未来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的合宪性审查职能,应以规范审查为主要内容,审查对象应扩大至法律,且应以事后审查为主。具体而言,可以设置的程序类型有抽象规范审查、具体规范审查和宪法诉愿三种。抽象规范审查在实践中作用不彰,又有可能成为政治争议的延伸;具体规范审查实现了合宪性审查机关与法院的联动,是比较有效的程序类型;现阶段宪法诉愿的对象应当限定为法规范,而不包括司法裁判。  相似文献   

19.
《中国公证》2013年8期刊登了赵大程副部长题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公证公信力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的文章,对公证行业在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上推进公证公信力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文章精神和内涵,将公证公信力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一个行业要稳步发展、健康运行,离不开社会公众的认可和信任。所谓公证公信力就是公证行业取信于民的能力。  相似文献   

20.
政府的组织德性的存在必然产生与之相应的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是对政府的组织德性的抽象见之于具体的响应和表征。政府的组织德性的核心和灵魂在于德性正义,在当下中国与之相应的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突出表现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尽管依法行政的德性要求对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具有普遍性,但具体到我国依法行政现状,合法行政要更加突出严格、程序正当要更加突出规范、合理行政要更加突出公正、诚实守信要更加突出文明,而权责一致是我国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症结,在当下不仅要突出"严格、规范",而且要突出"公正、文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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