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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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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有两种观察或研究视角,即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简言之,前者是规范(制度)事实视角,后者是社会(事实)视角。因之,法学也可两分为内部视角的法学和外部视角的法学。前者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和纽带的制度事实为研究对象,以规范分析为基本方法,并强调规范中心和规范决定论;后者则以法律规范与其它社会事实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并运用其他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的方法作为观察和研究法律现象及运作规律的具体方法。它强调社会(事实)中心和社会决定论。法学(尤其法教义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一支,与社会科学之间是种属关系,因之,法教义学与所谓"社科法学"之间,在逻辑上不能以并列关系对待。与其说"法教义学与(和)社科法学",不如说内部视角的法学与(和)外部视角的法学。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8,(2):3-24
如何理解"可以适用习惯"?这是个应当从法教义学视角论述的话题。法教义学追求法学解释的法律规范引导、裁判效果取向和法律体系化建构,它们分别是法教义学的前提、目的和方法。以此来衡量,则"可以适用习惯"这一法律规定中的"可以"、"适用"和"习惯"等具体词汇,都应得到符合法律原则和精神宗旨的、用以维护法律和裁判严肃性的、补强法律体系及其效力的教义学解释。本着法教义学的这些宗旨,本文尝试对"可以适用习惯"这个法定内容中的具体词汇予以解释。  相似文献   

3.
再论法律解释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金钊 《法学论坛》2004,19(2):23-33
本文通过对法律解释学与概念法学、法社会学、价值法学、解释学法学、立法学关系的揭示,旨在厘清法律解释学的概念及其范围。法律解释学是一个偏重方法论的学科,属于实用法学的范畴,是一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实践理性的法学。法律解释学把司法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以建构裁判规范为己任,强调根据法律进行解释是其基本方法,但它并不否认其他法学方法融入裁判规范。当代法律解释学承认制定法、法律价值、事物的本质、公共政策、良善风俗等都可以通过发现、论证、解释、衡量进入作为裁判规范的法律,都可以作为法官法源。法律解释学是以司法方法论为核心内容的实用法学。  相似文献   

4.
谢晖 《法律科学》2005,23(6):26-36
中国古代法律解释中的知识智慧,乃是在政治哲学———经学框架下的法律智慧。律学是相对独立的法律解释智慧,是运用经学的神髓来解释法律的问题,它的对象、问题、专门术语等等都是法律和法学的,它有自己的范畴术语、运思方法和知识体系。中国古代的司法裁判活动也为法学的创生提供了一种可能。中国古代的判词反映了法官的法学世界观、法律方法论和法律发现方法,在中国法学学术史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死刑案件的法律结构与社会结构两种结构形态的并存,决定了死刑案件裁判不仅存在基于案件法律结构而进行裁判的法理学模式,也存在基于案件社会结构而进行裁判的社会学模式。法理学模式对每一个案件的评估都是对法律条文的运用,以相同的方式适用于所有案件;而社会学模式则认为,法律是可变的,随着案件各方社会特征  相似文献   

6.
法律的自治与开放——当代美国法社会学方法论变革导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当代美国法社会学的方法论变革有助于揭示其知识增量,并可能为中国法社会学提供理论资源。方法论是指对方法的研究或理论分析,即把方法组织成一个体系并予以理论说明。由于一个学科的所有理论和方法论都围绕该学科的核心问题而组织,并通过继承与批判传统而逐步演进,因此方法论研究应揭示主导变化的核心线索和变化所蕴含的学术意义。法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是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法社会学以社会学视角破除法学的法律自治观念,证明法律领域的开放性。当代美国法社会学通过方法论变革批判了"法律与社会"的模式,使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法律的自治与开放获得新的解释。  相似文献   

7.
正在法学的众多研究方法中,能够体现法律人知识和思维独特性的,当属法教义学;而更具有社会亲和力、更能回应社会和公共政策需求的,当属社科法学。社科法学力图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分析法律现象、预测法律效果。最近十多年来,社科法学有了长足的发展,日渐受到法学界的重视。已有越来越多的法学论著宣称"经济学分析"、"社会学建构"、"人类学进路",社科法学的学术进路得到广泛的承认固然令人欣喜,但是社科法学是否因缺乏界定而模糊、因运用广泛而显随意值得反思。因此,需要追问的是,社科法学  相似文献   

8.
于晓青 《法学》2012,(8):76-86
司法裁判运用法理说理必不可少。法理说理既是法官自我认同的表现,也是当事人和公众认同裁判所必须的,更是司法裁判在法律框架秩序内回应民意的重要手段。法官运用法理说理,可将法理融于法律方法之中,对得出裁判规范的过程进行解释、考量和论证,使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同时,法理说理应辅以修辞学方法,充分考虑当事人和公众的心灵、情绪和情感因素,以增强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和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9.
黄继坤 《现代法学》2011,33(5):66-76
类推是重要的法学思维方法,罪刑法定允许类推解释,但是禁止作为法律漏洞填补方法的"类推适用"。类推解释以不法类型为指导,在三段论演绎推理的逻辑外壳下得以进行。类推解释的关键在于就问题案例与概念核心中的特例进行比较,衡量它们在语义、目的上的相同点的重要程度,作出等值评价或反对解释。类推解释有助于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的存疑案件。  相似文献   

10.
崔兴则 《法人》2004,(9):122-123
以法律解释社会变迁,既是社会变迁的一种研究方法,也是法律研究的一种方法,它所研究的内容和面对的问题在整体上涉及社会学、历史学和法学,需要三者的结合。因此,《社会变迁的法律解释》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学、历史学或法律史研究的方法。作者所做的,与其说是社会变迁理论的建设性工作,毋宁说是在寻求一种用法律解释社会变迁的方法,这一方法致力于将社会学、历史学、法学相勾连,通过用社会、历史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社会、历史的新的研究模式,而达到对社会变迁和法律新的理解。  相似文献   

11.
江国华 《法学研究》2014,36(1):56-73
对应于两次历史性社会转型以及第二次转型的三个发展阶段,当代中国的司法价值观发生了四次历史性变迁,即从为阶级斗争冲锋陷阵的政治司法价值观转变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经济司法价值观,而后再演变为为社会稳定排忧解难的社会司法价值观,并走向为法治文明注译导航的衡平司法价值观。鉴于前三种司法价值观本质上都是法律工具主义的产物,是人治的变种,故有必要对其做历史性反思。唯此,型塑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基本内核的多元衡平司法价值观方为可能。  相似文献   

12.
社会法的产生机理、演化变革、功能发展、性质或本体、社会法问题代沟与制度需求、主要理论范式等深层次的反思性问题,应在部门法哲学意义上得到关注,应予以跨学科、批判性的研究。社会法的产生机理在于社会保护本能和社会理性,形成了本文所称的"市场化运动推之,社会保护运动挽之"的制衡关系。其性质为构成维系现代产权制度、经济秩序与保障社会权利之间的社会对价关系或新型社会契约。社会法相关的"问题代沟"理论具有广泛的解释力。中国同时面临三代社会法问题,制度需求强烈,应以全球正在探索的第三代社会法为主要资源,科学建构社会法;借鉴多学科理论范式建构社会法法哲学。  相似文献   

13.
刘凯 《政法论坛》2020,(1):62-76
科学化是经济法学科发展的关键。法教义学呈现了法律科学的逻辑性、体系性和可验证性的基本要素,为经济法学的科学化提供了体系化的可能路径。根据法教义学"价值-规范-事实"的研究框架,在价值层面,经济法的社会功能是一种社会对国家经济治理权的想象和期待,旨在以正当、合理的经济介入方式维持和恢复经济系统的良序运行,经济介入的积极形式是培育市场功能条件,消极形式是对经济系统自主运行失序状态的纠正。在规范层面,经济法律规范体系可分解为四组经济法教义学的"理想类型",从而构建起由社会功能、公正优先和法律义务三个要素组成的法律命题体系。在事实层面,经济法应实现立法的体系化与司法的操作化,达成法教义与法治实践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4.
在包括赵春华案在内的诸多引发舆论关注的争议案件中,法官或许并非不是不懂得如何利用社科法学的判断能力与法教义学的裁判技术去弥合司法标准与公众认知之间的巨大断裂,而更可能是基于其“父爱”式的社会“管制”取向而对司法后果的实质合理性问题做出了“爱之深,责之切”的价值决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历史背景下,为了保证良法的颁行能够导向预期的善治,法律必须以其作为“社会交往机制”的系统潜力而彰显其公理性与司法的合理性。只有首先确立基于交往原则和承认社会自主性的权力逻辑与法律决策结构,那种体现“人性化”“人文化”和“人权化”的方法论逻辑才有可能在法律的运作中获得国家体制官僚无法武断拒斥的实效。  相似文献   

15.
This article combines Monahan and Walker's classification of social facts, social authority, and social frameworks with political‐institutionalism's view of law and science as competing institutional logics to explain how, and with what consequences,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law and industrial‐organizational (I‐O) psychology became co‐produced. When social science is incorporated into enforcement of legislative law as social authority—rationale for judicial rule making—law's institutional logic of relying on precedent and reasoning by analogy ensures that social science will have ongoing influence on law's development. By helping set research agendas and providing new professional opportunities, institutionalized legal doctrine shapes social science knowledge. But because of differences in institutional logic, wherein legal cumulation is backward looking whereas scientific cumulation is forward looking, co‐production of law and science may produce institutional mismatch between legal doctrine and scientific knowledge.  相似文献   

16.
我们要从科技意识形态出发,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不应当仅仅是主观任意的“部门法体系”而已。它是既有内在逻辑关系又有相对独立的各个部分间构成的系统,即我国的立法体制、现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和部门法体系的总称。这个法律体系应该既具有世界范围的法律体系的一般性,又具有突出的中国特色:一元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性和重在控权性。它生成于后现代,必须适应多元社会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及科技时代的需要。它是中国法制传统与后现代法文化相融合的集中表现。  相似文献   

17.
法律逻辑: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逻辑的历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以传统逻辑或一阶逻辑内容为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广泛地运用于法律思维领域之中;第二阶段主要是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了法律发现或获取问题的研究;第三阶段主要是对事实发现、法律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证成的规律、规则与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逐渐地建立以事实推理、法律推理、判决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不同于传统逻辑与一阶逻辑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应用于事实的发现、法律的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的证立之中。  相似文献   

18.
孙山 《河北法学》2020,38(4):64-87
《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与我国民法学界持者甚众的狭义法益说中的"法益"含义大致相同,指的是权利之外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客体,是立法者为解决其预见性不足的弹性规范设计。上述界定与"法益"概念的原意不符,和刑法学界的惯常用法存在明显差别,属于概念移植过程中的本土化改造。"民事权利和利益"的二分法和狭义法益说在法理、逻辑上都不能成立,也不具备法益理论应当具备的分类、区分保护和评价功能,必然会造成立法表述与司法裁判说理中的冲突。"法益"概念的本土化界定,应当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寻求统一的、适用于包括刑法、民法等在内的各个部门法的"法益"概念。"法益"是应当受到法保护的利益,此处的法既包括实然意义上的法律,也包括应然意义上的法。法益是权利的上位而非平行概念,《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实质上是未被立法明文规定的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未来修法时应将该条修改为"民事主体享有其他民事权利和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  相似文献   

19.
陈明 《行政与法》2007,(4):115-11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其运行实效究竟如何?从法律运行实效的视角,运用法律社会学的法律实效理论的研究路径,根据法律实效评判的内在标准和外在标准,依托权威性的“社会事实”,兼采经验实证与逻辑推理的方法,揭示该七十六条的良好实效,展示该法律在实现社会控制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吁请人们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和守法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建构良好的法秩序。  相似文献   

20.
We develop a political history of Wards Cove v. Atonio (1989) to show how Robert Cover's concepts of jurisgenesis and jurispathy can enrich the legal mobilization framework for understanding law and social change. We illustrate the value of the hybrid theory by recovering the Wards Cove workers’ own understanding of the role of litigation in their struggle for workplace rights. The cannery worker plaintiffs exemplified Cover's dual logic by articulating aspirational narratives of social justice and by critically rebuking the Supreme Court's ruling as the “death throe” for progressive minority workers’ rights advocacy. The cannery workers’ story also highlights the importance of integrating legal mobilization scholars’ focus on extrajudicial political engagement into Cover's judge‐centered analysis. Our aim is to forge a theoretical bridge between Cover's provocative arguments about law and the analytical tradition of social science scholarship on the politics of legal mobilizat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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