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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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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罚结构改革紧密结合着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这次2011年刑法修正关于刑罚结构的内容预示我国立法发展的方向,也存在仍未解决的结点;笔者就分析刑罚结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改善建议,以探究刑罚设置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新刑法调控范围之理性思考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的调控范围是否合理?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它关系到我国刑法今后改革的方向。笔者以为,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考察,新刑法的调控范围基本上是合理的。今后我国的刑法改革可不必过多的纠缠于犯罪化与非犯罪化,而应将重心放在刑罚改革,其中实行非刑罚化应是今后我国刑法改革的重中之重,非刑罚化是我国刑法改革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韩轶  刘雯 《中外法学》1998,(2):64-67
<正> 一般预防在预防犯罪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能否界定为刑罚目的的问题,是一个有待深入探究的课题。正确认识这一问题,不仅对于加深对我国刑罚目的的科学性的认识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于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刑法理论上把一般预防界定为刑罚的目的,不仅是过分地夸大了刑罚一般预防的作用,而且是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相悖的。  相似文献   

4.
<正> 我国刑法理论界普遍认为: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除了接受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考察外,仍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如果犯罪分子于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就意味着原判刑罚免予执行或没有执行过刑罚,而不能认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不可能构成累犯。对于上述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我国的刑罚目的是预防犯罪,其中包括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不论是在适用刑罚时,还是在具体运用刑罚时,既要考虑到特殊预防的需要,又要考虑到一般预防的需要,强调或忽视任何一方面,都不利于我国刑罚目的的圆满实现。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罚究竟有没有惩罚的目的?对于这个素有争议的问题,多数人持否定观点。其一,认为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或预防、消灭犯罪,将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改造作用,统统视为手段,否定了惩罚的目的性;其二,认为我国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犯罪分子,而将惩罚视为教育、改造的手段。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没有正确理解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现就刑罚的惩罚目的,刑罚目的的层次关系,向否定的观点提出商榷。一、预防犯罪或预防和消灭犯罪的提法不够科学将预防犯罪,或预防、消灭犯罪概括为我国刑罚的目的,仅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这一活动  相似文献   

6.
晚近德、日刑法理论经历了从绝对的报应刑论到相对的报应刑论直至新报应刑论的变化,三种报应刑理论倡导的量刑基准各有利弊.这对我国的刑罚目的论、量刑基准论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在刑罚目的论中,应当正确界定刑罚目的和刑罚本质、刑罚的正当化根据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国的刑罚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在量刑基准论中,应当处理好责任和预防、一般预防内部及其与特别预防的关系;在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时,需要完善目前的量刑步骤和关注现行规范下死刑裁量基准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王刚 《法学论坛》2012,(1):116-121
我国刑罚理论研究中存在四个误区:混淆了刑法目的与刑罚目的;对刑罚目的的含义理解错误;把一般预防当作刑罚目的;把报应当作刑罚目的。通过对这四个误区的厘清,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刑法目的与刑罚目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罚目的,是指国家通过适用和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一般预防是刑法目的,不是刑罚目的;报应是刑罚的本质,不是刑罚目的;刑罚的目的是特殊预防。  相似文献   

8.
刑罚改革论纲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陈兴良 《法学家》2006,(1):16-21
在世界刑法史上,刑罚改革是一条基本的线索,正是通过刑罚改革使刑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世界刑法史就是一部刑罚改革的历史:刑罚改革是世界刑法史的主旋律.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上,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之确立,为刑罚改革提供了动力与方向.为此,刑罚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根据我对刑罚制度的长期关注与研究,就我国刑罚改革的基本思路略抒己见,就教于同道.  相似文献   

9.
刘政 《法学杂志》2018,(4):116-121
完善凸显刑罚本质和惩罚功能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推进这项改革的基本路径应以社区矫正刑罚本质法理重塑为核心,从而弥补社区矫正刑罚功能缺失的缺陷,确立社区矫正刑罚目的的价值取向;同时,以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法律完善为重心,尽量克服社区矫正管理体制不顺的制度弊端,合理配置刑罚执行权能、不断提升刑罚执行效益。  相似文献   

10.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属于生命刑。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刑罚也日趋人道化,表现在死刑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了废除死刑的道路;另一方面是那些保留死刑的国家也对死刑的适用和执行方式进行改革。我国是一个死刑制度历史悠久的国家, 改革现行死刑制度,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入手,从死刑制度的法律价值、刑罚的目的、社会作用等多角度论述了废除死刑,构建合理的刑罚体系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虽然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刑罚制度改革建议被提出,但多被立法者与司法者冷落。从实践社会学的角度看,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三:我国尚缺乏一个能够有力推动刑罚制度改革的场域;研究人员在智识结构上缺乏实证知识,其关于刑罚制度改革的建议不具有实证根据的支持;改革建议接受者具有重视上级指示的惯习。要使刑罚制度的改革建议不被冷落,刑事司法机构及相关机构应公开相关信息,在大学开设实证方法教育课程,促进刑罚制度改革建议论证的科学化,同时应选拔专业人员行使刑罚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存在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雪琳 《政法学刊》2007,24(4):39-42
我国现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存在的缺陷,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果,不利于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如何改革和完善包括减刑制度和假释制度在内的刑罚执行制度,无论对刑事立法还是对行刑实践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对我国的现行的刑罚执行制度的缺陷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理论上的构想,以期为完善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犯罪态势、刑事政策以及刑事立法的变化,刑罚结构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充分发挥刑罚效益。根据我国刑法对犯罪的规定模式以及刑罚体系的特点,刑罚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轻刑问题上,"整体趋轻、单极发展"是我国刑罚结构改革的应有选择。在"整体趋轻、单极发展"的模式下刑罚结构改革不仅表现在对已有刑罚种类的修改上,也应进行体系性的思考,使刑罚结构体系更加完善,刑罚结构要素更加科学。  相似文献   

14.
罚金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目的是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通过对罪犯产生威慑效应,以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而刑罚威慑效应的产生需要投入一定的刑罚资源,用于侦查、拘捕、审判以及定罪判刑后的执行,这些费用便构成了刑罚成本。笔者将刑罚成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刑罚确定成本,也即在刑罚确定以前,为确定刑罚而在侦查、拘捕、诉讼、审判阶段所支出的费用;二是刑罚执行成本,  相似文献   

15.
边沁的功利主义刑罚观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边沁的功利主义刑法思想在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他的功利主义刑罚观,对近现代刑罚思潮影响极大。本文从剖析边沁功利主义刑罚观的哲学基础入手,探讨边沁关于刑罚权的根据,刑罚的目的,刑罚的适用以及死刑存废等刑罚理论的思想,从而为我国刑法改革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6.
缓刑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是指对判处刑罚的犯罪份子,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在我国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缓刑;二是战时缓刑。在司法实践中应适用缓刑,这样可以惩罚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的否定,因而缓刑有助于更好实现刑罚的目的。但是由于我国的缓刑制度的立法比较晚,所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文将从我国缓刑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两方面来共同探讨缓刑制度的深入研究,以此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此类刑罚制度。  相似文献   

17.
《法学》1989,(7)
刑罚改革应突破“重刑化”与“轻刑化”之争。这种理论纷争,犹如在刑罚改革的道路上设下了一道屏障,不越过它,就无法正确把握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合理比例。我国刑罚改革应遵循刑罚之公正合理性原则、刑罚之必要性原则和刑罚之个别化原则。  相似文献   

18.
现代刑罚目的在报应观与预防观相结合的基础上呈现惩罚、威慑、矫正、补偿多元化发展趋势,刑罚方法相对个别化原则开始盛行,从而确立了现代刑罚观。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中,我们应当正确认识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对现代刑罚观做出应然的回应,应和刑事诉讼多元目的与多元价值追求,促成刑事诉讼程序多元化,实现刑事程序多元化与刑罚相对个别化的契合。  相似文献   

19.
论社区矫正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李恩慈 《中国法学》2004,(4):186-189
<正>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重要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和总结社区矫正的理论与经验,对于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关于减刑制度的正当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作富  但未丽 《法学家》2006,26(6):45-52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我国减刑制度的正当性依据,认为"为什么可以减刑"的理由,是刑罚执行的特殊预防目的使然.1.根据再犯可能性考察,已经消除了人身危险性的犯罪人没必要执行全部原判刑罚;2.从刑罚效益的角度考虑,多余的刑罚是一种浪费;3.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减刑使犯罪人已有的善行得到鼓励和保持.同时还认为,关于"为什么减刑要有一定限度",是刑罚执行的一般预防目的使然.刑罚的一般预防目的要求刑罚必须被严格执行;刑罚的一般预防目的要求减刑不能无限度;刑罚的一般预防目的要求减刑不能有损审判的严肃性.最后,文章对我国现行减刑制度的正当性进行了认真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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