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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军事赔偿是指军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军事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相比,其侵权行为主体和侵权行为具有显著的特征,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它分为纯军事索赔和军事行政赔偿、军内军事赔偿和军外军事赔偿、平时军事赔偿和战时军事赔偿等。  相似文献   

2.
从我国国家赔偿立法实践立论,军事赔偿是指军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军事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文指出根据这一概念,它需具备侵权主体、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法律规定等构成要件,以其构成要件为基础,它与民事赔偿、行政赔偿和军事补偿具有显著区分。  相似文献   

3.
对《国家赔偿法》有关问题的思考王丽霞1.《国家赔偿法》第2条把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主体现定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笔者认为,我国的国家机关是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国家军事委员会及所属各级军事机关等所组成,而...  相似文献   

4.
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范畴,是行政法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简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与实施已经引起法学界广泛的关注和探讨。为了推动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本文欲就行政赔偿范围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就教于法学界同仁。行政赔偿范围,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的行政侵权行为的范围,应予赔偿的损害事实的范围,以及应予免除行政侵权责任的负责范围。一、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的行政侵权行为的范围国家赔偿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的行政侵权行…  相似文献   

5.
张普一 《法制与社会》2010,(12):178-180
环境行政赔偿是行政赔偿的一种特殊类型。本文在对关于环境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现有理论评析的基础之上,明确环境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并从侵权行为主体、行使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为违法、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方面对实践中存在的模糊界限与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赔偿范围的渐进扩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认为现行立法确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过窄 ,不能对受害者进行充分的权利救济。《国家赔偿法》在新的世纪里应有一个大的发展。本文从提供前瞻性立法建议出发 ,探讨行政赔偿范围在侵权行为主体、侵权行为种类、侵权可赔偿损害三个方面的立法现状、不足及循序渐进扩展的根据、措施  相似文献   

7.
朱玉洁 《法制与社会》2010,(33):178-179
行政赔偿范围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整个行政赔偿的结构和基本框架,它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保护意义重大。目前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模式、侵权行为范围和损害范围界定均存在不完善之处,我国可以对外国行政赔偿的理念和制度构建进行借鉴与创新,进一步扩大行政赔偿的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范围,从而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一、关于违法确认问题国家赔偿从性质和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行政赔偿因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与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程序,通常情况下违法确认不会成为影响当事人寻求法律救济的障碍。然而,司法赔偿则不同,无论是刑事赔偿,还是非刑事司法赔偿,都必须以违法确认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的司法侵权行为应当先经依法确认”,最高…  相似文献   

9.
王宗忆 《山东审判》2005,21(1):42-47
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造成侵权行为的主体范围,即国家对哪些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二是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的范围,即国家对哪些种类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三是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即国家对哪类损害予以赔偿。笔者针对行政赔偿范围的三方面内容,分别分析其立法的困惑和立法扩展。  相似文献   

10.
谷小娟 《法制与社会》2010,(28):270-270
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分属于两种不同的责任,当它们于同一案件中发生竞合时,如何区分行政机关与民事侵权行为人所应承担责任的份额及数额是近年来出现的案例中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分析此种案件中侵权行为的性质,进而探究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程序。  相似文献   

11.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主要内容。在目前颁布《国家赔偿法》时机尚不成熟的时候,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先行制定《行政赔偿办法》,以建立我国行政赔偿制度,这是非常必要的。下面笔者就建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若干具体问题,谈几点设想。一、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民法理论上认为,民事损害赔偿的构成要有侵权行为的民事违法性,被侵犯的权益是合法权益,有实际的损害结果发生,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等四个要件。同样在行政案件中,行政赔偿的构  相似文献   

12.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务中,根据其所实施的行为不同,可以引起两种赔偿责任,即行政赔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及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安行政管理职务时,也会因侵权行为而引起行政赔偿和民事赔偿。现将这两种赔偿责任的主要方面作如下比较和区别: 一、主体资格不同。行政赔偿和民事赔偿的主体虽然都是公安机关或公安人员,但在两种责任中主体资格不同。在行政赔偿中,公安机关或公安人员是行政主体资格,即其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资格是基于实施具体公安行政管理行为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地位是不  相似文献   

13.
赔偿范围是行政赔偿制度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决定了整个行政赔偿制度的结构和框架,为行政赔偿划定了一个区别于民事赔偿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界线,对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意义重大。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行政赔偿制度相比,我国的行政赔偿范围在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范围以及行政赔偿损害范围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对行政赔偿制度理念和整体规则的创新与完善的进程也因此不断被向前推进,在借鉴国外优秀经验的同时,应当注重结合本国国情,旨在切实、充分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正当利益。  相似文献   

14.
行政赔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构成要件在主体、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方面存在不足,应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5.
徐鹏凯 《法制与社会》2011,(35):154-155
军队党组织不具备独立的军事行政主体地位,其作出的关于军事行政事项的处理决定应当视为其所属军事组织意志的表达,由此实施的军事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该军事组织承担。  相似文献   

16.
海上人身伤亡案件受害人有权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违约或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应根据民法通则、海商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一般原则,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对旅客承担过错责任不合理。一般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而特殊侵权行为为无过错责任。现行的关于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的法律、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对赔偿范围、损失计算、责任限制的规定标准不一,相互不协调,应予修正。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职能尤其是行政管理职能得以拓宽,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都可能给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行政侵权行为,公民、组织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要求行政侵权主体予以赔偿。但作为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范围的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法律规定的还不够完善,从而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救济制度。本文试就行政赔偿范围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公务员重大过错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杜万松 《行政与法》2003,(12):77-79
在行政侵权赔偿上,我国主要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对受害人不利,对国家利益和相对人利益的维护不利,也不符合法律的一般原理。公务员对重大过错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具有必要性:可以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避免和减轻国家和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  相似文献   

19.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常作为主要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最终确定的赔偿义务人与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列明的当事人可能不一致。  相似文献   

20.
政府采购工程本质上属于私经济行政的范畴,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政府与承包人之间并非行政委托关系,而系政府通过私人完成行政任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侵权损害,应当由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国家则承担补充责任。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和施工过程中的民事侵权行为同时存在,则应区分两种情况: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欠缺相当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两种行为均为损害发生的原因,共同作用产生损害,即发生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混合,政府与承包人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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