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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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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交叉询问”制度引入我国刑事庭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濛 《法制与社会》2012,(5):136-137
交叉询问制度是英美法系刑事庭审中对证人证言的法庭调查方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国目前正在逐步改革并引进交叉询问制度,对于如何认识我国法律确立的交叉询问,以及如何进行交叉询问,交叉询问制度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这对于完善我国证据调查方法,使我国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保障诉讼公正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提出了刑事庭审需要逐步强制证人出庭,同时保障证人权利,明确证人范围及刑事证据种类应当划分为人证、书证、物证三大类,以此逐步改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交叉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2.
发源于英美当事人主义下的交叉询问制度是刑事庭审活动中对证人证言的法庭调查方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何认识我国法律确立的交叉询问,以及如何进行交叉询问,交叉询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等的研究,对于丰富我国证据调查方法,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健全、完善,保障诉讼公正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发源于英美当事人主义下的交叉询问制度是刑事庭审活动中对证人证言的法庭调查方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何认识我国法律确立的交叉询问,以及如何进行交又询问,交叉询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等的研究,对于丰富我国证据调查方法,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健全、完善,保障诉讼公正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交叉询问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审判中为查明案件事实而广泛采用的庭审方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当事人进行主义刑事诉讼制度运作的主轴。交叉询问与其他庭审方式相比更能发现真实、克服偏见,纵使是法官在庭审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大陆法系国家,也在其立法和庭审中规定了交叉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5.
交叉询问制度被誉为是人类迄今为止找到的发现真实的最有效的装置,是英美法系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改革的主要内容。交叉询问制度即体现在民事诉讼也可应用于刑事诉讼,本文的交叉询问制度指的是刑事诉讼方面的规定。文中通过对交叉询问制度的介绍及探讨,在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试对我国刑事诉讼的交叉询问制度的改善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刑事审判中的交叉询问制度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文章指出 ,随着我国刑事庭审制度改革 ,交叉询问已成为庭审中直接人证调查的主要方式。作者分析了交叉询问的一般法理、运用技术和作用条件 ,而后着重分析了我国交叉询问制度的特点 ,如范围效力有限、“多极化”格局、“和合性”较重、强调技术而非权利 ,同时技术性发展不足等。在此基础上 ,为健全交叉询问制度 ,作者提出了设置运行条件、把握对抗限度、采用适当方法、维系合理格局以及创制遵循必要规则等措施。  相似文献   

7.
《政法学刊》2017,(4):23-31
刑事被告人的对质权是指刑事被告人享有与提出对己不利证言的证人进行面对面诘问的权利,在庭审质证中,对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使争议能尽量集中在庭审中解决,从而保证庭审的实质化。另外,对质权对于发现案件真实和保障诉讼权利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被告人的对质权包括"面对面"对质的权利、出庭审判的权利以及交叉询问的权利。目前我国刑事被告人对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涉及刑事被告对质权的启动以及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等。而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的对质权制度,需要树立公正审判的理念,确立对质权的权利属性,对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加以限制和规范,并同时完善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8.
孔凡洲 《行政与法》2022,(3):98-109
辩护人交叉询问的方法是协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方法,有别于庭审之外对证人的询问.交叉询问的法律方法具有保障辩护人充分质证、推进庭审实质化和实现有效辩护的功能.基于立法与司法实践,辩护人交叉询问可分为消极模式和积极模式,辩护方在庭审中对两种交叉询问模式应当综合运用.我国辩护人交叉询问方法的设计应首先确立交叉询问以服务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庭审的人证调查技术须置于我国刑事审判的特定的"法空间"中进行观察与研究,由于相关制度因素缺失与支持条件不足,目前的庭审人证调查的有效展开受到诸多限制并因此而形成自身特点。调查方式为控辩询问而非交叉询问,并形成调查被告人与证人的特殊制度安排与操作方法。证据调查规则尤其是禁止诱导性发问的规则难以按照交叉询问制度要求设置,但也应当做出适当的规则限制以维系正当性并追求真实性。随着配套改革应强化人证调查主线并一以贯之,同时加强法官关照义务。审判指挥权应当适当集中于审判长。  相似文献   

10.
质证权起源于英国,是一些法治发达国家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刑事被告人质证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直接原则、言词原则、面对面规则、交叉询问规则.我国刑事被告人质证权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刑事被告人质证权在法律规定上的矛盾、质证规则和程序可操作性不强、控辩审三方的庭审质证能力不足、普通证人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比率不高.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质证权制度,需要重视质证权的地位和意义、完善质证程序与规则、提高控辩审三方质证的能力、确保证人出庭以及谨慎与合理使用未出庭的证人证言.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控辩式的诉讼模式,交叉询问制度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观念、制度、实践层面等原因,交叉询问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正确认识这一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对于完善控辩式的诉讼模式和相关制度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何邦武 《政法学刊》2009,26(5):5-11
我国当前刑事庭审中存在着诸多弊端,与传闻证据不受限制的使用非常有关,应当引入刑事传闻规则。这不仅有利于发现案件真实,而且有利于保障被告人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特别是对质询问权,实现程序公正,还有助于完善证据制度,实现诉讼的效率。而且,引入刑事传闻规则还具有来自现行制度及法律实践需求的可行性,所谓中国引入传闻规则不可行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相似文献   

13.
交叉询问制度原创于英美法系,以美国为其典型。交叉询问的规则主要有主询问方不得诱导发问规则和反询问受主询问范围限制规则。我国现行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对于证人的询问制度,该询问制度与发现案件真实的刑事审判目的之间存在诸多不相匹配之处。我国刑诉法应明确区分主询问与反询问,并有限制地允许诱导性发问,弱化法官的职权作用,完善交叉询问制度的配套规则。  相似文献   

14.
我国庭审中对被告人口供的调查模式兼具英美法系国家交叉询问和大陆法系国家交叉讯问的因素,呈现出复合式的特点。比较两大法系的法庭讯(询)问方式,我国应赋予被告人法庭陈述权、明确交叉询问的顺序和规则、发挥法官庭审询问中辅助性作用、完善对质程序。  相似文献   

15.
浅议刑事庭审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国栋 《法制与社会》2012,(15):130-131
刑事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随着2012年新的刑事诉讼法出台,我国刑事庭审工作将面临着新的改革,本文将围绕新的刑事诉讼法来探讨如何做好刑事庭审工作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细化了部分实施细则,对民事审判中证人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以此为基础,梳理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发展脉络,展现“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二元化专家证人制度模式的中国演变,探讨构建二元化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庭审交叉询问、意见采信等法律规则,切实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及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7.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辩护突出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核心是庭审实质化,因此它也是充分保障辩护权的诉讼制度。应当处理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应然要求与实然需要的关系。按照应然要求,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当务之急;正确理解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的权利,落实控方的举证责任非常重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看似是对庭审活动的要求,但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最迫切、最有利,应当充分保障辩方对控方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质证的权利;为此还需要完善交叉询问制度,重点适用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科学设立交叉询问规则;加强对控辩双方交叉询问技能的培训。  相似文献   

18.
交叉询问制度有其固有缺陷,盲目引入并不能真正促进庭审中心主义发挥实效.所以,我们需要对交叉询问制度进行必要的反思,这也是Jill Hunter教授《颠覆美好的认知:反思证据法的失败》一文的中心思想.通过对该文的介绍和评述,可以从中获取对我国交叉询问制度构建的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9.
在控辩式刑事庭审方式下,证人出庭与否对庭审的正常进行及事实查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证人出庭比例普遍较低,此状况已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造成了较大的障碍,究其根源,立法上存在缺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文从立法角度剖析了证人出庭的现状及成因,就如何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制度进行简述。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学》2017,(2):123-145
刑事庭审形式化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须改变庭审走过场的局面,努力实现庭审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改革是我国刑事审判领域乃至整个刑事诉讼领域的一场革命性变革,其本质是以公正审判取代不公正的审判,因而需要以司法理念的更新为前提,以制度变革为保障,而不仅仅是庭审技术的完善。只有以公正司法的理念为指导,以有助于实现公正审判的制度保障为条件,以具体展示公正审判的程序和证据规则为支撑,协同推进理念更新、制度变革和技术改良,才能实现刑事庭审实质化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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