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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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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价值取向,但近年来,随着国外对罪刑法定原则双重理解的讨论为中国刑法学界所关注,引起了对罪刑法定原则内涵和我国刑法关于该原则的规定讨论。形式罪刑法定原则强调法律的确定性和公开性,而实质罪刑法定原则反对死板僵硬地理解和执行法律,主张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弥补法律主义本身死板教条、落后于时代的缺陷。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环境,对两者是否贴合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的立法意图,也更符合司法实践、社会民主化以及保障人权的要求进行了比较论证。  相似文献   

2.
何邦武 《政法学刊》2005,22(3):44-46
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主义解释范式(大陆法系)和实质主义解释范式(英美法系)是两大法系不同制度背景下的产物,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而有着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将两种不同解释范式理解为是罪刑法定原则蕴涵的价值冲突的结果,实是一种误读。  相似文献   

3.
罪刑法定作为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要求刑法对犯罪构成要件及处罚的规定实现明确性。我国刑事立法、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在贯彻理解该原则时 ,过度追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而致罪刑法定原则日趋教条化、本本化 ,有堕入法律形式主义并致法律实质虚无主义之虞。刑事立法技术的局限性决定了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只能是相对的 ,一定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不可避免。树立客观而科学的罪刑法定观 ,实事求是地理解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原则 ,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我国刑法第3条的"法律""明文"的分析,描述了在中国语境下的罪刑法定。强调了我国的罪刑法定只能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而刑法的明确是针对所有人"明"的构筑法学理论的神话,以及类推并不是与罪刑法定完全矛盾的制度,以期能揭示罪刑法定主义的实质内涵。  相似文献   

5.
张雪琳 《中国司法》2005,(9):100-101
法官在刑法适用过程中享有自由裁量权,其价值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有利于法官在实现刑法严格规则的同时,克服作为成文法的刑法的局限性,避免严格准则主义对个别正义的抹杀。但是这种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否能与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相容呢?一、刑事自由裁量权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原则表明了刑法的价值取向,是法治主义在刑法领域中的具体表现。首先,罪刑法定原则强调以法律限制权力,避免个人权力对公民自由的破坏,从而体现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罪刑法定又涉及立法与…  相似文献   

6.
明确性原则与“罪刑法定”的立法化设计——兼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游伟孙万怀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近现代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长期以来,由于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我国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研究大多致力于对原则的渊源、历史演变和发展的考...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是否是我国刑法豹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刑法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刑法实行的是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础,以类推为补充的相对罪刑法定原则;另一种现点认为,罪刑法定不是也不能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现根据刑法的实际精神,根据几年来立法与司法实践加以进一步说明。什么是罪刑法定主义或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主义,一般是以‘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罪’的表述形式加以说明的。”“不论多么不道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主义比较研究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意义 所谓罪刑法定主义,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的原则。对这一原则的表述,外国学者也不尽相同。日本学者金泽文雄说:“所谓罪刑法定主义是没有以成文的法律预告在犯罪之前的规定,就没有犯罪也没有刑罚的原则”。中山研一教授说:“所谓罪刑法定主义是为了处罚某种行为,在该行为实行以前,用法律将它规定为犯罪并且应当科处的刑罚的种类与程度也必须用法律加以规定的原则。”根据上述定义,罪刑法定主义具有如下特点:1.犯罪与刑罚必须由成文的法律加以规定;2.必须在犯罪以前预先加以规定;3.没有法律规定就没有犯罪;4.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刑罚,即不论对社会有多大危险的行为,如果法律没有预先将它作为犯罪规定时,不得处以刑罚;即使根据法律作为犯罪处罚时,也不得用法律预先规定的刑罚以外的刑罚处罚。  相似文献   

9.
一.罪刑法定的实际代价 “罪刑法定”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来自西方的法律格言,是对罪刑法定含义的高度概括。我国1997年刑法第3条将罪刑法定表述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表述显示出罪刑法定原则具有一种限制机能,要求法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来认定犯罪,惩罚犯罪。从某种意义来说,罪刑法定原则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个人自由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从而防止司法权滥用,以实现尊重人权和限制司法权这一罪刑法定的根本宗旨。但罪刑法定倡导的是一种形式合理性,那么,为了实现这一形式合理性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因为刑法作为成文法不可能囊括社会各种犯罪形态,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在罪与非罪,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将罪刑法定原则明确规定在刑法中.这是修订后的我国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对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有指导意义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与社会的法制精神,体现了对公民的人权、民主、自由的充分保障,是一项进步的文明的法制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贯彻实施,对于实现我国刑法的任务,惩罚犯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司法实践中如何…  相似文献   

11.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事实与理念之展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完全没有深深陷入法律形式主义的泥坑,因而需要采用实质解释论加以拯救,而恰恰是深深陷入了法律实质主义的泥坑,由此逾越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樊篱,因而需要引入形式解释论加以纠正。在某种意义上,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仅是构成要件论之争,甚至是刑法机能论之争、刑法观之争。在我国当下社会中,法治规则意识尚未完全建立。在这种前法治时代,我国应该大力弘扬规则功利主义。  相似文献   

12.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第3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并同时废除适用长达18年之久的类推制度,使罪刑法定原则明确纳入法律条文之中。一、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重新确定对于中国来说,罪刑法定主义无疑是舶来品。我国清朝末年,罪刑法定思想由日本传入,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颁布的《宪法大纲》规定:“臣民非按照法律规定,不加以逮捕、监察、处罚。”此后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原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罪刑擅断主义的产物,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现代刑法最基本的原则。通过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产生和发展、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涵义及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历程等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对罪刑法定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有更深的了解。  相似文献   

14.
唐敬 《法制与经济》2008,(24):79-80,83
罪刑法定原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罪刑擅断主义的产物,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现代刑法最基本的原则。通过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产生和发展、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涵义及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历程等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对罪刑法定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有更深的了解。  相似文献   

15.
文章记述了沈家本先生在我国清末时期的重要修律思想与活动,如“轻刑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法律平待适用原则”等。文章较全面地阐述了沈先生的法律思想,给我们后来的法律工作者树立了榜样。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已经得到一致的认可,但关于如何贯彻和落实这一原则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学术界和实践部门。本文从罪刑法定的原则刚性出发,对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可逾越性进行分析,阐述了机械适用法律与坚持基本原则刚性的区别。文章认为,虽然罪刑法定的思想源自于西方,但是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与西方罪刑法定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将两者简单地等同起来。文章指出,刑法的适用是一个“创造性”的活动,不经过解释的法律无法适用,完全排除司法机关或者法官的利益需要是不可能的,原则的刚性仅限于对背离立法目的行使刑罚权力的规制。所以,罪刑法定原则的刚性并不在于具体条文中文字的表层含义,也不在于将条文孤立起来逐字逐句的适用,而在于刑法的任务所指向目标,和通过规范的整体性所表现出来的刑法的精神。  相似文献   

17.
刘艳红 《中国法学》2004,(4):130-142
现代法治国家兼具自由法治国与社会法治国、形式法治国与实质法治国的双重性格,这导致现代行政法的使命由单一阻止行政权的扩大化到兼而具有改善国民经济生活以完成福利国家的任务。受此影响,许多国家突破了以往在刑法体系中只规定自然犯的传统框架,越来越多地在刑法中通过空白刑法规范的方式规定行政犯。用法治国的罪刑法定主义衡量,空白刑法规范既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的民主法治原则和法律专属性原则,同时也是罪刑法定主义之明确性原则的体现和运用,是与现代法治国思想及罪刑法定原则相一致的一种刑法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8.
浅论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典中确立的意义许海波新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标志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典中的正式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一项刑法...  相似文献   

19.
关于进一步完善刑法典的几点思考●张少鹏一、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未预见新罪”的及时立法问题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这一原则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修订...  相似文献   

20.
罪刑法定与刑事司法张敏徐丰兰我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从此,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得以全面确立。罪刑法定本质上是作为罪行擅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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