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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行政诉讼对事实审查的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以其法定职权作用于法律事实并得出法律结论的过程 ,因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便构成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尽管事实认定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但人民法院对事实审查的强度应弱于对适用法律的审查 ,并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 ,应当分别确立规则审查、合理审查和严格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诉讼中的事实问题及其审查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旨在研究行政诉讼中构成合法性审查对象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及其本质、事实瑕疵之表现和司法审查事实问题的强度。文章认为,事实问题的行为表现是行政主体的事实认定,而事实认定实际上是自由裁量权运行的过程。文章第二部分指出,证据违法、举证责任分配违法、行政推定或行政认知违法、对事实认定违反证明标准都可能导致事实认定瑕疵。文章最后的结论是:中国法院对事实问题的审查强度应以美国法中的合理性标准为原则,根据判决种类、争执点和行政程序保障状况辅之必要的法院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3.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至关重要。行政诉讼中。对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有其特有规则。对于行政主体据以认定事实的司法鉴定结论.去院对其审查应适用不同于民事诉讼的规则.侧重于审查行政主体的事实认定行为。而非司法鉴定结论本身。因而,是对“行政审查行为”的再审查。现结合审判实践中的一个真实案例。分析行诉中对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规则。  相似文献   

4.
专利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范围问题,一直是专利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诉讼法修改过程中,这一问题受到实务界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立足我国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专利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可以概括为,当事人诉讼理由和被诉行政决定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的区间。亦即,专利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应当大于等于当事人诉讼理由的范围,并且应当小于等于被诉行政决定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范围。“循环诉讼”的根本解决途径在于,给予当事人诉讼理由的全面回应,从而对于合法性审查范围给出准确的认定。  相似文献   

5.
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以其法定职权作用于法律事实并做出法律结论的过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尽管事实认定是使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但法院和行政机关相比,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上存在优势上的差异。法院对事实问题审查限度的把握及其具体标准,关系到审判权与行政权的配置和界限。本文通过对我国理论界有关事实问题审查理论主要观点及世界其他国家对此问题的相关规定的介绍,分析出影响事实问题审查的因素,并为正确理解该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法院在诉讼中所认定的事实,都是过去或历史的事实,实质上是法官基于一切证据材料根据证据规则使历史的事实重新显现。有时由于证据资料不足,难免发生无法认定或者事实存在与否不明确的状态,使法律无从适用。行政诉讼主要目的在于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法院不  相似文献   

7.
徐继敏 《现代法学》2004,26(6):93-98
我国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采取怀疑或否定态度,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实行全面审查。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对行政机关的事实认定采取尊重态度,对事实问题采用宽松的审查标准。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诉讼一般不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都进行全面审查。我国应当重新思考人民法院的全面审查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行政案件,以及行政机关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行政机关对事实的认定。对一般案件事实,如果法律规定以具备某种性质为要件时,审查行政机关对事实性质的判断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重大的或对当事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相似文献   

8.
法院对行政机关事实认定审查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机关和法院二者既同为行使一定权力的国家机关,那么行政行为引发争议进入行政诉讼所产生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法院以何种态度处理行政机关对相关问题已作出的判断和认定。虽然行政行为一旦进入行政诉讼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司法最终高于行政,但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的判断对法院认定案件没有意义,由此衍生的基本问题是:法院如何审查行政机关对相关问题的判断和认定,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深度如何。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涉及到对事实、法律、裁量等诸多问题的判断和认定,本文仅试图对事实问题作一分析,主要是运用比较方法,对英美和大陆法系主要国…  相似文献   

9.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几乎不受限制。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有完全的管辖权,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一般无须尊重行政机关在事实判断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行政判断余地等理论的发展,行政法院对行政主体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另外,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这一权力边界格局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在认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时采用的是行政主体、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合一的标准,其理论依据是“立法授权说”与“独立财产说”。然而,这两大学说都存在重大缺陷:前者混淆了程序与实体、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等的关系;后者反映的是民事法人制度的特点,没有反映行政诉讼的要求。笔者认为,应以行为主体为标准来认定我国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  相似文献   

11.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实质是法院对行政机关工伤认定行为的再审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很多,有些问题存在于行政诉讼中但在行政诉讼中却难以解决,以致成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困境。如何走出这种困境成为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论诉讼中附属证据性行政行为问题的解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诉讼中附属性行政行为问题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如何审查判断其效力的问题 ,实质是其公定力与证据效力的关系问题。具体行政行为中认定的事实具有相对公定力 ,直接确定的法律关系具有绝对公定力。应当根据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公定力的效力范围及具体行政行为所处状态 ,灵活适用行政诉讼制度和本案诉讼的证据审查规则确定其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13.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是开庭审理诉讼案件的核心部分,是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重要阶段。法官在法庭调查中起主导作用,主要包括: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在举证、质证的基础上进行认证,确定证据的效力;根据确认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行政诉讼的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而不是对案件事实的调查)是对证据事实的主观反映(包括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认识)。因此,法庭调查的直接对象是证据事实而不是案件事实。通过法庭审查、核实证据,…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中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指人民法院成行政法官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依照立法精神和目的、法律基本原则或其他非正式法律渊源,合理地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对于弥补行政诉讼法律规则和某些行政管理规则的不足,以及对某些情况下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正确进行司法审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也容易产生弊端,为此,笔者就行政诉讼中司法自由裁量权(以下称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几个问题试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中对被告举证责任的充分性审查,实质上是法官对被告是否充分履行举证责任的一种司法审查。从一定意义上讲,充分性审查直接关系到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的司法认定,关系到行政诉讼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实现。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一些原因,被告举证责任的充分性审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司法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障碍和问题。现阶段被告举证责任充分性审查面临的障碍1.被告在自卫意识影响下,被动履行举证责任,使得充分性审查显示出反复性和复杂性。目前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对被告举证范围没有具有操作意义的形式化规定,因此…  相似文献   

16.
张学辉 《法制与社会》2011,(31):148-148
我国设立行政诉讼制度已有很多年了,但是对于行政诉讼审什么,即行政诉讼以什么为审理对象?很多法院的法官并没有在意识深处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审查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这个制度设立的价值取向,以潜意识中官本位即定思维模式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将对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演变成审查原告有无违法行为,偏离行政诉讼作为行政权司法监督的宗旨。  相似文献   

17.
我国对国际贸易行政行为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均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审查标准严格。应按照WTO规则要求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经验,遵循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刮益平衡理念,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进行如下改革:区分国际贸易行政行为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确立灵活的审查标准,并将正当程序原则确立为行政诉讼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8.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非常广泛;法院一般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案件中的事实问题、行政裁量权问题以及法律问题等,无须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论的发展,德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的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边界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格局、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律师代理的行政案件正在不断增多。律师要当好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代理人,必须把握住具体行政诉讼的本质并加以灵活运用,特别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审查事实”有别于“查清事实”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必须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当然离不开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因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是将法律、法规适用于某种特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有事实存在,才会作出一定的行政行为。因此要准确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离不开对案件事实的审查.  相似文献   

20.
曹恒民 《法学杂志》2012,33(8):150-154
证明标准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指证明主体对案件事实及其他待证事实的证明所应达到的程度,是一个与自由心证密切联系的范畴。它不仅是衡量当事人是否切实履行证明责任的最低标准,同时也是法官根据既有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心证标准,是一个具有主客观双重性的法学概念。本文以证明标准概念作为逻辑起点,从比较法的视角审视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特点以获取关于建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有益启示。最后在分析我国现阶段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所存在的问题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行政诉讼的特征,提出在法定证明基础上的自由心证证明模式下,建立多元化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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