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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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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现状入手,列举了外国对抽象行政行为诉讼制度的有关规定,说明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必要性,论证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的可能性,并对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可诉讼的范围之外,导致可诉的行政行为范围过窄,不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和对行政行为进行最有效监督,也不能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和社会成本。因此,应当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可诉的范围。本文从抽象行为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抽象行政行为之诉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3.
连丁 《法制与社会》2011,(35):160-161
本文在分析目前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监督机制存在的的弊端提出了质疑。通过对抽象行政行为内涵的深入分析,对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进行分析探讨,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有.必要性及可行性,对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进行具体分析,从而使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更具说服力。  相似文献   

4.
<正> 《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发表了张树义同志的《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以下简称“张文”),笔者认为依该标准所得出的“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立法行为”的结论,值得商榷。 一、目前研究抽象行政行为的意义 “张文”认定,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及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已为行政诉讼法所接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成为行政诉讼的标准,抽象行政行为则被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主要是依据如下理由:一是行政诉讼法第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 ,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 ,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一直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 ,因而也未形成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一般来说 ,通过司法审查制度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在当代各国是最为常见和有效的 ,同时加强对这一类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本文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现状 ,通过一定的理论分析 ,力求在制度方面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抽象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二是抽象行政行为能够反复适用;三是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它往往需要以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介入方可执行。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上至国务院,下至乡政府,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它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比具体行政行为更大。因此,抽象行政行为应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法学理论…  相似文献   

7.
在行政管理中,一般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和适用频率及其影响远远超过行政立法行为,而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抽象行政行为均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然而在实践中,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抽象行政行为的内涵界定出发,引出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而提出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方式。  相似文献   

8.
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是行政立法行为,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范畴,学术界应当对此进行重视。抽象与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而言的,二者均是行政管理的手段之一,在本质上具有共性。不应以抽象行政行为已经有了其它监督形式而排斥司法审查。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是实现行政法治和当前行政管理的需要,也是实现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相互衔接的法制统一性要求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行政诉讼的客体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但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有其法理基础和现实的必要性。对此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现状及完善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0.
试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献勇 《河北法学》2003,21(3):105-108
从界定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入手,综述了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问题的立法和司法状况, 并就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作了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可诉性与可附带司法审查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不完全是一回事。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包括专门审查和附带审查两种方式,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前者,然而,在我国现行法院体制下,抽象行政行为不宜具有可诉性,不宜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规章及其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事实上具有可附带司法审查性,我们可以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完善现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司法审查制度,这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论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一直 未能建立起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有效机制。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现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13.
司法解释概括性的规定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内涵,然而这种规定却未能充分满足法律实务的需求,言辞的含糊让现实处于一种尴尬境地。换个角度,不探讨抽象行政行为是什么,而是探讨究竟哪些行为应该是抽象行政行为。本文从行政诉讼的角度出发,拟在寻求一种足以明确界定抽象行政行为外延的方式。  相似文献   

14.
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普通对象做出的,具有层次多、范围广、反复性等特征,影响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本文在分析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之上,以问题解决为导向,探讨了构建和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一直以来关于抽象行政行为应否纳入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引起了各方的激烈争议。本文先从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现状、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对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面临的基本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6.
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分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法范围之外,这与WT0的要求和国际惯例不相符合。本文分析了抽象行政行为被排除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外的历史原因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分析了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局限性的基础上,通过法理分析,比较分析,以及可行性分析来论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17.
刘昕 《法制与社会》2011,(7):169-169
本文对比了法治先进国家的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制度之后,以实行抽象行政行为可诉的必要性、可行性为基础,对我国建立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制度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8.
析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之必要性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非诉监督机制已难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以致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实施的现象日趋严重,法院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势在必行。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宜将纳入诉讼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界定为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且有必要提高相应的法院管辖级别;在国家赔偿方面,应体现“国家被动提供救挤”的原则。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但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其他非诉监督机制已难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以致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实施的现象日趋严重,法院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势在必行。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宜将纳入诉讼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界定为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且有必要提高相应的法院管辖级别;在国家赔偿方面,应体现“国家被动提供救挤”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一如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也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责任自负"的法理原则,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应该进入我国行政赔偿的视野接受法治的检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赔偿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20.
由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侵权目前尚未纳入我国行政赔偿范围,这在实践中是存在缺陷的,从法学理论出发应该对此进行赔偿。笔者对此进行了探析并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提出了建构符合抽象行政行为特点的行政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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