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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审判实践中,下级法院常常将自己审理的一些案件中,在判决之前向上级法院汇报、请示。这种做法已经形成一个不成文的制度——习惯上称之为审判汇报制度(以下称汇报制度)。有的同志认为,汇报制度加强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汇报制度无论是从其形成的原因,还是从我国的法制原则和这些年的司法实践上看,都是不妥当的,有害的,应当明令禁止。  相似文献   

2.
法院审判汇报制度是下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在自己的范围内解决不了,请求上级法院给予答复或作出指示的一种作法。但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这种制度具体加以规定,因此在实践中的作法很不一致,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工作也很多,本文择其主要的问题谈点看法。一、审判汇报制度存废问题。审判汇报制度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是继续保存还是予以废除,争议较大。持废除观点者认为它违背了我国独立审判原则,事实上变相取消了审级制度,是对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利的一种无形剥夺,应予废除。持保存观点者认为,审判汇报制度是源于法律规定和长期司法经验的总结。其意义是加强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而且符合审判  相似文献   

3.
案件请示制度的问题与实践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一项实践中由来已久,并逐渐固化为法院办案惯例的案件请示制度,是指下级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案件的程序问题或实体处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法院请示,上级法院予以答复的制度。本  相似文献   

4.
沙永梅 《河北法学》2008,26(7):187-192
案件请示制度作为我国法院审判工作的惯例,由于违背司法的本质和规律,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众多批判。立足于中院近年来请示案件的运作,通过实证分析,认为这一制度在因过多的消极功能违背司法规律应予废除的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替代其承载的积极功能——主要是法律统一适用的功能,而通过审级制度改革和建立中国式判例制度不失为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下级人民法院往往就其管辖的案件报送上级人民法院请示,上级法院作出处理意见后交由下级法院执行,这种作法沿袭已久,最高人民法院干1986年3月24日和1990年8月16日下发了《关于报送请示案件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补充通知》,对此加以规范,使之制度化。笔者认为,案件报送请示制度是法制不成熟的产物,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缺陷,加之其被滥用,致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危害性,亟待纠正。一、报送请示制度的现状及其产生、滥用的原因概览世界主要国家法律,我们难以发现报送请示制度存在的痕迹…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这是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法律依据。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对管辖不明的案件出现了许多问题。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之一是:不属于同一上级法院的几个下级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时,有的上级法院便随意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或指定移送其他法院审判。其中,不属于自己直接监督的下级法院不承认其指定,致使管辖争议得不到解决。因此,当不属同一上级法院的…  相似文献   

7.
案件请示制度作为一种"非法律"的办案方式在我国法院系统的审判工作中沿袭已久,并对疑难、重大案件的法律适用及审理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运行规范,并在实践中暴露出影响审判独立、破坏审级制度、侵犯当事人诉权等一系列反法治的特征,案件请示制度既有的现实作用始终无法说服人们对其合理性的质疑。而今,在"改革和完善法律统一适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由于审判人员对这个规定理解上的问题,在实践中就出现了这样两种情况: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上级法院再审时,能通知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当上级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一审法院就不通知同级检察院出席法庭。他们认为:这是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按日上诉引起的发回重申的案件开庭审理。笔者认为:因抗诉发回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法院也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庭。具体理由有四点:一、符合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9.
同任何权力一样,审判权力同样要受到必要的监督才不致被滥用。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各项工作要受到来自许多方面、不同性质的监督。本文拟着重对法院内部监督的构成、各种监督的关系以及在改革情况下如何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进行初步探讨。一、法院内部监督的构成根据我国司法制度,参照国外法院组织制度通行的划分,我国法院内部监督可做如下归纳:1从监督的主体来讲,法院内部监督可大致划分为审级监督和行政监督两类。所谓审级监督即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对下级法院案件裁判情况…  相似文献   

10.
<正> 当前,各地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存在将某些拿不稳的一审刑事案件报送上级法院“把关”后,再开庭审判的情况。这样做的动因主要是耽心被告上诉或检察机关抗诉后,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新审理,影响本院的声誉。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当的。首先,这种做法违反宪法。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这就确定了上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种监督体现在上级法院有权变更下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而不是基层人民法院就如何判处案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更不是上级法院的越俎代庖。上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受到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领域的广泛关注,本文拟就此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一、刑事审判工作改革的总体思路我国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应当是1996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的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刑事审判工作改革的范围,应当包括审判组织、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相应的起诉、辩护、证据等有关审判制度;其中,第一审公诉案件审判方式的改革是刑事审判工作改革的重点内容。在刑事审判工作改革中,对于《刑事诉讼法》有明确具体而又正确的法律规定,应…  相似文献   

12.
历史与现实交困中的案件请示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万毅 《法学》2005,(2):9-18
案件请示制度可以溯源至清末变法 ,是清末变法的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由于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备等原因 ,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得到沿用。最高人民法院也从请示主体、请示答复的形式、请示答复的程序、请示答复的效力等方面对案件请示进行了规范。但是 ,由于案件请示制度本身违背了审判独立、直接审理等现代司法的基本理念 ,存在着侵犯当事人诉权、导致诉讼效率低下等内在缺陷 ,理论上和实务界都趋向于废除。但是 ,这种在法治实践中产生和出现的独特性问题 ,有其生成、发展的具体语境 ,在判断、分析、解决问题时 ,必须斟酌问题产生的具体语境 ,其解决也必定取决于多种因素。  相似文献   

13.
一、案件移送告知制度的涵义和种类 案件移送告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终结移送法院时,应当将案件移送的信息告知案件相关关系人以及法院终结民行案件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上诉至上级法院而由下级法院移送至上级法院时应当告知相关关系人的制度。案件移送告知是属于程序性问题,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也是体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重要理念。  相似文献   

14.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基本组织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除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合议庭审理。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所有行政案件都由合议庭审理。可见在我国大量的案件是由合议庭审理的。依照法律规定,除少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多数案件也由合议庭审理后作出裁判。 当前,在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积极推进司法工作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任务中,强化合议庭职责,充分发挥合议庭在审判案件中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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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存的刊物报导某上级法院要求下级法院在受案后、处理前就案件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汇报,并表明态发。对此作法,我们认识不尽一致。若从密切关系、互通情况方面解释,也并非不可;但从严格执法角度探讨,存有弊端。现抛砖引玉,共同商榷。《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一、二十五条规定,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法院审判的,可以请求移送。该组织法有关各项还规定,上级祛院受理之移送案件也是按一审诉讼程序审判的。自然,当事人的上  相似文献   

16.
魏胜强 《法律科学》2011,(3):182-192
我国当前并无明确的判例制度,但实际上存在着"近似判例制度",如案件请示批复制度是有实无名的判例制度,案例选编公告制度是心照不宣的判例制度,案例指导制度是欲言又止的判例制度,这些制度有诸多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我国应当建立判例制度。建立判例制度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树立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矫正我国的近似判例制度,树立司法的权威;有利于提高我国个案审判和判决书的质量,树立法官的威望。我国构建判例制度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使判例制度与法律方法相结合,使判例制度与司法解释制度相结合。我国应当构建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审案的人民法院共同制作判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判例的判例制度,这是构建我国判例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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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文 《四川审判》2002,(4):29-29,32
本文从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出发.浅谈对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则和标准的理解。一、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发回重审,是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判。二审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监督、指导一审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责成一审法院改正错误,  相似文献   

18.
审判委员会的职能是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工作带有根本性问题、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和做出权威性指导。但是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严重的弊端,在实际运行中出现许多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改革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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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批复四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解释批复是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所作的答复。本文通过对司法解释批复历史和现状的考察 ,认为由于其建立在案件请示制度基础之上 ,脱离了诉讼程序约束 ,脱离了法定的审判组织 ,脱离了个案案情 ,名不符实。在现行体制下 ,亟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司法解释批复的质量。但司法解释批复是加剧司法随意性的重要因素 ,最终必须彻底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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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组织的权与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刑事审判组织权责现状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和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外,应当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法律赋子刑事审判组织的职权,是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权。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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