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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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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生命法具有某些与其他法所不同的或不尽相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为本质上的社会性;二为立法上的预期性;三为内容上的伦理性;四为功能上的激励性.如果代孕者是出于互助目的自愿无偿为他人孕育子女,则完全是个人私权利问题,并不涉及公共道德问题,法律就不应当强行禁止.代孕具有一定的积极性,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既不现实也缺乏合宪性基础.胚胎著床前遗传学诊断是生命科技的一项重大发展,但它的应用却引发激烈的伦理争论.容许伦理和法律的边界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变动性,符合生命科技迅速发展、社会伦理不断变迁的大背景.  相似文献   

2.
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生命法具有某些与其他法所不同的或不尽相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为本质上的社会性;二为立法上的预期性;三为内容上的伦理性;四为功能上的激励性.如果代孕者是出于互助目的自愿无偿为他人孕育子女,则完全是个人私权利问题,并不涉及公共道德问题,法律就不应当强行禁止.代孕具有一定的积极性,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既不现实也缺乏合宪性基础.胚胎著床前遗传学诊断是生命科技的一项重大发展,但它的应用却引发激烈的伦理争论.容许伦理和法律的边界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变动性,符合生命科技迅速发展、社会伦理不断变迁的大背景.  相似文献   

3.
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生命法具有某些与其他法所不同的或不尽相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为本质上的社会性;二为立法上的预期性;三为内容上的伦理性;四为功能上的激励性.如果代孕者是出于互助目的自愿无偿为他人孕育子女,则完全是个人私权利问题,并不涉及公共道德问题,法律就不应当强行禁止.代孕具有一定的积极性,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既不现实也缺乏合宪性基础.胚胎著床前遗传学诊断是生命科技的一项重大发展,但它的应用却引发激烈的伦理争论.容许伦理和法律的边界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变动性,符合生命科技迅速发展、社会伦理不断变迁的大背景.  相似文献   

4.
杨芳 《政治与法律》2008,(6):157-159
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生命法具有某些与其他法所不同的或不尽相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为本质上的社会性;二为立法上的预期性;三为内容上的伦理性;四为功能上的激励性.如果代孕者是出于互助目的自愿无偿为他人孕育子女,则完全是个人私权利问题,并不涉及公共道德问题,法律就不应当强行禁止.代孕具有一定的积极性,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既不现实也缺乏合宪性基础.胚胎著床前遗传学诊断是生命科技的一项重大发展,但它的应用却引发激烈的伦理争论.容许伦理和法律的边界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变动性,符合生命科技迅速发展、社会伦理不断变迁的大背景.  相似文献   

5.
《生态法学的基本结构》一文,提出了生态法、生态法学的概念,但该文在正确地将生态伦理的生态利益观和生态权利义务观作为“生态法学”的立论基础的同时,又错误地把生态法学立论的基本概念简单地推广到了“生态法学”的实证领域,并错误地将“生态法”的法律关系主体从人类扩大至一切生命体。因此,本文主张“生态法学”应当回归于传统法和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范畴。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生命法是用以调节生命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生命法学研究是以生命法为核心的生命法律文化,并从简要回顾生命社会关系的内涵与外延及古往今来的演变入手,探究了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调节,以及生命法的定义、地位、特征及其体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戴一飞 《北方法学》2009,3(6):129-136
生命伦理学与法学交叉领域研究近几十年来受到西方国家的重视,甚至被当作21世纪法律的核心。各国围绕生命的不同阶段和状态展开的一系列立法举措与法学研究使公民在生死、器官移植、基因信息与检测等方面的权利得到了保障。介绍与分析具有代表性的生命伦理立法例,说明涉及生命伦理的法律问题应当作为一个体系加强研究,借此为我国的生命伦理立法与法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相似文献   

8.
生命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生命法具有自身特殊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这是其成为独立部门法的法理前提;而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现实需要是生命法成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重要原因;此外,从我国生命立法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也正在将生命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来加以建设。生命法不是生命科技法的简称或别称,将生命法理解为生命科技法有害于生命法学研究。当前我国生命法学研究显现出了不少问题,但这并不会阻止生命法学成为21世纪最吸引人们眼球的一个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9.
生命法史考     
刘长秋 《时代法学》2011,9(6):14-21
作为生命法学研究对象的生命法拥有自身独特的发展历程。国外生命法与中国生命法尽管显现出了不尽相同的发展进路,但却有着相同的推动力量。具体来说:生命法的发展是经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生命法的本质使命在于保障人类生命伦理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就其发展进路来看,生命科技的不断进步与人类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使得生命法的调整范围必然呈现出日渐扩大的趋向,其体系构成必然会逐步完善,而生命法的内容也会越来越趋向于理性。  相似文献   

10.
徐赛 《法制与经济》2009,(14):79-80,83
对法的概念的理解,决定着法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汉字古体字“法”透出的古人对法的理解贯穿传统中国社会,法家和儒家都将法视为工具。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提出的法的概念都有其自身的缺陷,是西方价值中心主义的产物。法人类学关于法的理解可以为中国的法学研究本土化和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研究提供一条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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