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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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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垄断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反竞争的行为,各经济主体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限制和排斥竞争,从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调整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法律,是经济法体系一个重要的基本构成。在西方国家,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并长期居于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地位。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竞争行为,维护市场新秩序,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建立并完善市场经济以及加入国际世贸组织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制定反垄断法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构想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垄断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反竞争的行为。各经济主体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 ,限制和排斥竞争 ,从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 ,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竞争行为 ,维护市场新秩序 ,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现阶段市场不成熟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 ,企业限制竞争的现象频频出现 ,制定反垄断法势在必行。本文就反垄断立法构想及必须解决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一、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一)建立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保护竞争主体平等竞争的机会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是一种竞争性的体制。每个…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被誉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或"经济宪法",是各国维护自由而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促进创新、提高经济效率,并最终增进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法律。反垄断政策,则是政府管理国家微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它通过制定和实施影响垄断和市场势力的政策,打击、遏制垄断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有序竞争,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率,增加消费者福利的目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美国对其反垄断对外政策进行了调整,扩展了国内法的域外效力,打击了国家卡特尔、开展了国际合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该政策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实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我国制定反垄断法势在必行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一、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市场经济决定了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和垄断相互并存,彼此冲突和兼容。有竞争就会衍生不正当竞争,以致产生垄断。在竞争机制中,又同时存在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两者谋求达到的经济目的是相同的,即都是为了在市场上击败对手,保存和发展自己。但两者表现形式不一样。在现实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利用虚假广告促销;限制专购;采用  相似文献   

5.
市场经济需要竞争,自由、公平、有效的竞争是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前提条件。竞争必然会产生垄断,而垄断又会反过来限制竞争,阻却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因此发展市场经济的主要任务之一便是制止垄断。自从1890年美国颁布《谢尔曼法》以来,世界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反垄断法。作为市场规制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垄断法在维护公平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正常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尚未彻底打破,新的经济体制还没完善起来,旧的行政垄断还没消除、新的垄断形式已开始出现,为维护…  相似文献   

6.
垄断与反垄断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中对企业垄断的立法重点是不同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垄断法对垄断的立法重点在于企业规模。这些国家对企业规模的态度受制于国内市场和国际经济环境。而经济转轨国家的反垄断法对企业垄断的立法重点是促使产生竞争的市场,着力消除原集中体制所带来的经济垄断。我国的经济改革具有本国特色,我国反垄断法的重点是规范已市场化的经济,同时,反垄断法还适用于国有企业。反垄断法的制定意味着我国国有企业的市场化、主体化改革的完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  相似文献   

7.
竞争是自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基石。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8章57条,既反经济垄断更反行政垄断,除以合  相似文献   

8.
论正当竞争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正当竞争权的概念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竞争型经济,市场的法则就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在自由、公平的竞争中遭受损失甚至失败,都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对这种损失不可能产生法律上的救济权。但如果经营者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遭受损失,那么受害人完全应当获得法律的救济,其根据就在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公认商业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它包括:(一)垄断,垄断是对竞争的限制或阻碍。在我国垄断分为行政性垄断与经济性垄断。(二)不正当竞争,指除垄断之外的违背诚实信用商业道德…  相似文献   

9.
<正>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市场因素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政府对市场的间接干预措施也在不断增加。各种垄断组织及其垄断行为,即将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值得规制的严重问题。如何通过反垄断立法,禁止垄断,保护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已经摆在我国经济立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上。除了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外,还要认真研究世界各国不同制度下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反垄断法是大多数国家确立市场规则、调整市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规范,通常被视为“经济宪法”。为了加速我国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制定好反垄断法,我们应借鉴西方一些国家的经验,特别是在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中有典型和代表性的美、德、日三国,做一粗略的分析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0.
垄断是一个复杂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 ,其所展示的内涵各不相同。泛泛地谈反垄断 ,既不合乎逻辑 ,也与客观经济规律相违背。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 ,垄断有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之分 ,而经济垄断又有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之分。通过对垄断涵义之分析 ,笔者认为 :行政垄断不应包含在反垄断法中 ,因为反垄断法只是市场行为法 ,它无力胜任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我国未来制定的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只能是垄断行为 ,而不包括垄断结构 ,因为真正对竞争造成损害或威胁的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因此对垄断结构的规制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11.
行政垄断是与经济垄断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妨碍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常常包括地区垄断、行业(部门)垄断、行政性公司垄断、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等等。尽管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它们都有共同的内在特征:1、垄断的主体都是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一个重大区别,经济垄断的实施主体是市场主体;2、行政垄断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又一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12.
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时期的政府干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西方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向垄断竞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渡时期,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原有的市场自由词节理论及其政策主张,既解释不了不断出现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现象,又解决不了愈来愈严重的贫困、失业、经济萧条等现实问题。在此背景下,政府干预理论开始逐渐步入西方市场经济主流地位。按照西方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失灵的部分才需要政府干预,亦即市场与政府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分。政府干预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出发点,以市场机制作出的正常、有效发挥为归宿。  相似文献   

13.
对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的分析与比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李小明 《河北法学》2008,26(3):66-71
市场经济中垄断行为纷繁复杂、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对垄断行为可做不同的分类,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垄断行为及其相互变化关系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其经济和法律性质的认识和了解。根据垄断力来源及其程度的不同,将垄断行为分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企业合并审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四大类;通过对它们进行经济分析和比较研究,从理论上深刻地揭示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变化关系及其经济法律性质,为反垄断立法与执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4.
陈琴 《法制与社会》2010,(12):118-118
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是竞争的必然产物。并且,垄断效应具有双面性,即垄断具有造成社会福利净损失、寻租成本等损害可能性的同时,亦具有激励技术创新、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倾向。因而,反垄断法应依个殊之情状,综合衡量垄断的双面效应,确认其不仅具有反竞争性,更损害了社会效率后,方可运用反垄断法对其进行规制,以实现反垄断法之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15.
在反垄断理论中,市场力量或垄断力量是损害消费者福利的反竞争的经济力量。我国反垄断法中以“市场支配地位”的表述涵盖了这两种经济力量。反竞争力量可以通过这两种方法之一来行使,即提高自己的价格或提高竞争对手的成本。市场力量或垄断力量在实质上是相同的,都降低了消费者福利。数字平台经济不同于传统市场,具有双面市场、动态竞争和创新驱动的特征,对传统反垄断认定规则带来了挑战,有必要将反垄断分析集中在实现反竞争力量的方法上。反垄断规则对这两种反竞争力量整合的判断标准是不完整的,未能应对平台经济所带来的创新驱动和实施的自我优待。解决这一困境的路径需要超越传统反垄断对市场力量或垄断力量的分析方法,以更细致入微和多元化的替代分析方法识别垄断违规的行为,以新思路开启对平台经济下市场力量、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规制,提高传统反垄断法在互联网时代的适应性和适用性。  相似文献   

16.
尽管价格是反垄断法关注市场竞争状况的风向标 ,但价格本身是否合理并不在反垄断法的视野之内 ,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是价格背后的市场竞争。价格是不是在有竞争的市场中制定出来的是反垄断法衡量价格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独家垄断价格和横向价格协议具有明显的排斥竞争的特性 ,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对于那些能够实质性地削弱竞争或趋向于建立垄断的价格差别安排 ,反垄断法也会给予否定性的评价。  相似文献   

17.
建立一个公正自由的竞争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而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种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已屡见不鲜,尤其是行政垄断,深刻认识这一问题并完善相关法律以解决这一问题已是当务之急。行政垄断的危害表现在方方面面,运用法律手段规制行政垄断应该是其首选。  相似文献   

18.
综观世界各国对企业兼并的法律控制,无一不把反垄断作为其主要内容。在我国,目前最突出的问题不是经济垄断,而是行政垄断,但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企业兼并形成垄断和限制竞争的消极后果也不容忽视,因而需加快制定《反垄断法》。我国的《反垄断法》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规制企业兼并:  相似文献   

19.
企业兼并联合与防止垄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在现代社会中,垄断专指少数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凭借经济实力控制市场,排斥竞争的行为,它是自由竞争所引起的经济实力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竞争和优胜劣汰规律作用下,企业兼并、联合在全国各地很快发展起来。这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快  相似文献   

20.
政府行为的竞争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娄峥嵘 《行政与法》2005,(2):38-39,42
在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政府也具有竞争性。这种竞争来自于政府之间的竞争、各级政府内部的竞争以及在公共部门中与私营组织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获胜,各级政府必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公共产品供给的能力、通过公务员竞争机制保证政府运行效率,同时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共事业或产业中的非自然垄断环节引进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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