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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 毫秒
1.
2007年8月5日,广州市番禺区某有限公司向笔者所在的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进行现场监督并对股东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公证.申请人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的身份证明以及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程.经审查,该公司现有股东5人,本次股东会拟就该公司以自有房地产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讨论表决.但该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可否决议为他人提供担保未作出任何规定.  相似文献   

2.
股权收买请求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压制和公司僵局情况下最为常见的一种救济措施.该制度对于保障少数股东有效退出公司,在维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基础上实现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的公平分离,均具有积极意义.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此作了规定,但很不完善,有必要从严格区分股权收买请求权与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明确股权的估值方法以及拓宽股权收买请求权的适用范围等诸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3.
叶欣 《法庭内外》2010,(6):35-36
逾期两年不履行诉至法院追欠款 太阳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公司)于1995年12月5日正式成立,张铭与王强都是该公司的股东。2004年12月14日,二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360天内,王强给付张铭股权转让款32万元,张铭退出该公司。并且约定:若王强逾期付款,  相似文献   

4.
一、问题的提出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智公司)原告王栋持有上市公司宏智科技18.03%的股份,系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栋认为公司董事会的一些作为严重侵犯了股东的利益,故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改选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 2003年11月,王栋向被告宏智公司董事会邮寄了关于召开宏智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案内容为提名  相似文献   

5.
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股东将自己的出资出让给公司,因而获得对公司的股权,这符合公平原则,也符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无论何种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都会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对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无论1993年的《公司法》还是2005年重新修订的《公司法》都作了较为笼统的规定,即股东除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该如何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以及股权转让后的责任承担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就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讲的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拒绝履行、不能履行、虚假履行、延迟履行、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  相似文献   

6.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他的稳定性不言而喻。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股东权利义务行使也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运作。但哪些人是公司的股东,哪些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哪些人表面上看是公司的股东,其实并不如此。这些都是公司运作、公司治理首先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即股东资格的认定。只有在认定了股东资格、确认了何人是股东以后,才能使股东正确行使股东权,进而发挥公司股东会的作用,正确引导公司运行。  相似文献   

7.
管晓峰 《政法学刊》2010,27(3):10-14
有限责任公司凭股东之间的互相信任达到资产集合的目的,这就是公司是财产集合体中的人合性因素,股东的信赖利益又源于各个股东都出了资,股东的投资利益和投资风险都与公司绑在了一块,当部分股东没有出资、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抽回出资时,他对公司的承担责任的就相应减少、但他在公司获得的利益却保持不变甚至相应增加,其他股东感觉不公平,于是就造成了许多因出资引发的争议。没有出资股东对已经出资股东的五种不公平情形,其中最重要不是分红,而是获取公司高管的机会,对此的争议救济方法主要包括: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出资协议的规定行使股权,不能达成协议的,各股东仍然应按照原来股权范围行使股权,要求未出资和未完全出资的股东限期出资,未出资的股东暂停其表决权、知情权、参与公司管理权和暂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要求减少未完全出资的股东的表决权,减少后的比例与其已出资占应出资的比例相当,要求暂停未完全出资股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减少未完全出资股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数量,减少的数量与其已出资比例相当,除了公司高管之外,该股东推荐(或者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数量也应相应减少。  相似文献   

8.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瑕疵是公司法实务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股东不出资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会造成股东之间合作破裂、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困境.鉴于立法规定的不足,对处于该僵局下的诚信股东的权利如何救济,进一步在不解散公司的情况下实现公司运营的好转,成为公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难点.文章从典型案例出发,探讨了依据现有立法解决该类纠纷的缺陷,并主张应当尽快在我国公司制度中确立股东失权程序.  相似文献   

9.
透视“中国股东代表诉讼第一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滨  姜旸 《中国律师》2005,(12):39-41
在中国股市完善的过程中,公司大股东为了个人利益侵占公司利益,进而侵占小股东利益的事例时有发生,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进而维护小股东自己的利益,股东代表诉讼就成为小股东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手段。我们所代理的被众多媒体称为“中国股东代表诉讼第一案”的小股东状告公司高管索赔1.05亿元的案件,应当说是对“中国股东代表诉讼”进行的一次有益尝试。本案自2004年8月2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至2005年6月1日双方和解撤诉,虽然得到圆满解决,但显露出我国《公司法》在股东代表诉讼方面规定…  相似文献   

10.
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也是公司的终极所有权人,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股东享有重大决策权,在两权分离的管理模式下股东要有效实现决策权必须先实现知情权.股东知情权的实现要通过调查权的实现为前提,而通过选任调查人的方式是实现调查权的有效途径.公司治理和立法先进的国家明确规定股东调查权的制度设计方式和行使该权利所要具备的相应客观条件;我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引入检查人选任制度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11.
刘慧  褚立宁 《法制与社会》2013,(31):93-94,110
股东以无处分权的财产出资,该公司得依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出资财产所有权.公司是否为善意的判定在公司设立时取决于发起人团体(是否知情?什么样的行为?),在公司增资时取决于股东会(股东大会)和法定代表人,在判断公司善意与否时宜采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为善意从而推定公司善意为原则,同时应综合考量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为恶意等其他因素,公司善意与否的判断最终归结为股东是否为善意的判断,判断股东是否为善意应根据交易当时的具体情形做出.  相似文献   

12.
备 受瞩目的电广传媒(000917 )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8 月2 7 日如期举行。这次股东大会在88.33% 的非流通股股东和95.95% 的流通股股东未有委托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召开,并打着“合法合规”的旗号非常荒唐地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报告书》等议案。 流  相似文献   

13.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债权人享有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直索股东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债权人行使这一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二年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使公司所负债务以公司财产无力清偿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股东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改革呈现出股东赋权主义的趋势,通过增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力,降低公司两权分离所带来的代理成本问题,例如股东代理投票权规则、投票权征集规则、股东的查阅权规则和股东提案权规则等都是典型的例子.然而,上述规则在对股东进行赋权的同时忽视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可能带来的被代理人成本问题,从而影响了股东行使权利的实际效用.降低被代理人成本问题的关键在于提升股东参与治理的能力,降低股东参与的冲突成本,这就需要在现有的股东赋权规则的基础上增加股东"赋能"的纬度.公司治理的数字化,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在上市公司的试点应用,提供了一个可能改进股东"赋能"规则的进路,通过分布式记账和共识机制降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我国未来公司法修改也需要面向未来,在规则构造上体现数字化发展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常梅 《法制与社会》2013,(15):36-37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公司立法方面属于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在具体的条文中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监督、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权益保护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发展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这对该制度功能的发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法庭内外》2007,(4):58-58
法官: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近,我得知公司董事长在去年私自以公司名义为另一企业担保,造成了公司158万元的损失。此前.公司其他股东都不知情,他的这个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才可担保。请问.作为—名股东。我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状告董事长,要他赔偿公司损失?  相似文献   

17.
我国新《公司法》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该制度强化了股东对董事等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和制衡,对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和台湾地区的股东诉讼制度存在一些区别。笔者将两者诉讼股东的主体资格、前置程序、诉讼费用、诉讼结果责任等进行了比较。  相似文献   

18.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孙某的儿子在A公司求职,A公司是由股东5人组成的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东张某告知孙某:公司准备扩张,如果孙某出资5万将成为公司的股东,年终分红,其子工作也一并解决。孙某依约交纳了5万元,A公司发给孙某股东卡,其子也在A公司谋得一个职位,第1年孙某分红得红利4300元,但之后两年不见公  相似文献   

19.
我国在经济转轨时期,大部分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存在着控制股东现象,由于控制股东持有大比例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具有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和操控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能力.随着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公司控制股东侵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不断出现,这时我国加强公司治理,建立控制股东制约机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由于公司形式多样,受控制股东影响的公司利益相关者众多,本文将研究视角局限在我国股份公司中的债权人保护上,提出在股份公司中,控制股东应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诚信义务,以免发生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事情.  相似文献   

20.
一、一人公司概述 1.一人公司的含义和类型。 一人公司(one—men company,one-member company)又称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独资企业不同,一人公司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或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一人公司有狭义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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