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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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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秋实 《中国律师》2000,(9):28-29
2000年4月20日,被告人张耀喜律师接到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第1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耀喜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耀喜在担任盗窃案犯陈林鸿的辩护人,参与该案一审诉讼期间,为了使陈林鸿的盗窃数额从巨大降为较大减轻其罪责,利用诱导性的设问方式,诱使证人李洪涛作了违背事实的伪证;且为了该伪证得到法院采信,又将该伪证的内容透露给陈林鸿,使陈的供述与李的“证言”相统一,其行为已妨害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构成辩护人妨害作…  相似文献   

2.
一、律师会见权的变化和特点《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所谓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依法所享有的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为积极贯彻落实《律师法》,依法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近期,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并统一印发。  相似文献   

4.
正现行刑事诉讼法将会见权仅定位为"律师会见权",具有局限性,忽略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需求。完整意义上的会见权还应包括"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会见辩护律师"的权利。在法律已经规定"律师会见权"的情况下,确立"被告人会见权"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论证:首先,确立"被告人会见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应有之义。其次,"被告人会见权"是"律师会见权"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诉讼价  相似文献   

5.
司法信箱     
律师能否会见同案其他被告人?编辑同志: 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共同犯罪案件中某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因案件事实不清或案卷材料有矛盾之处,承办律师除会见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外,能否会见同案中  相似文献   

6.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不久,许多律师工作人员缺乏经验,相互之间交流工作经验是必要的。现在我把在会见被告人时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律师如何正确利用这种心理状态开展工作作一小结,以期抛砖引玉。在刑事诉讼中,会见被告人是律师在出庭辩护前准备工作中不必缺少的步骤和环节。只有通过会见,才能了解被告人对被控  相似文献   

7.
赵永林 《中国司法》2002,(11):46-47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6机关1998年1月19日联合作出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这里,试就律师会见权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一、律师会见权的特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刑事诉讼的实践,可以认为律师会见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其他诉讼权利的前置条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  相似文献   

8.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律师法》,沙坪坝区院以会见权作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工作重点,确保律师依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相似文献   

9.
伊虹 《中国律师》2012,(10):12-12
为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全国律协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则》(下称会见规则)。在谈到此次《会见规则》制定的必要性时,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告诉记者:辩护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基础和前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律师法》  相似文献   

10.
军内案件宜请军队律师何新民当前,军内案件的被告人请地方律师作辩护人的现象比较普遍。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军事秘密泄漏。一是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暴露。由于律师有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信的权利.在这些过程中,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包括被告人所在的...  相似文献   

11.
最近,某县人民检查院驻看守所检察干部,连续发现律师会见法院正在审查还未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在押被告人。该检察院为堵塞漏洞,保证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在该律师再度要求会见被告人时,驻所检察干部予以拒绝。同时,就此向县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律师会见被告人除持事务所  相似文献   

12.
张清凤 《中国司法》2009,(7):110-110
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颁布实施后,如何保障律师执业中的合法权利越来越受到关注,特别是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尤显突出。为贯彻实施好新的《律师法》,武汉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组织刑事辩护方面的资深律师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分析、研究后形成了保障律师会见权的相关调研报告,并呈报市政法委。市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副书记崔正军、孙原刑率相关职能部门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并于近日由市公安局、  相似文献   

13.
一、修正后的《律师法》存在一定立法缺陷 (一)《律师法》与上位法有冲突,易造成执法困惑《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这一规定,明显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6条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相似文献   

14.
一、新修订《律师法》与反贪侦查工作的相关内容 新修订《律师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部分权利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对于律师在诉讼中承担职责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具体表现为: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较大限度地完善了辩护制度,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律师介人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在侦查阶段,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律师接受委托提出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辩护律师可以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负责羁押的看守所应当依法提供方便立即安排会见。可是有些看守所以需经办案单位批准为由,拒不安排会见,使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时无法完整地行使辩护权,妨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看守所…  相似文献   

16.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相似文献   

17.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37条中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应当理解为“在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不得通过任何电子设备获取或者派员在场旁听其谈话内容。”“会见不被监听”在赋予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秘密自由交流权利的同时,对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提出了挑战。为保证辩护律师不滥用会见权,我国可以建立司法行政机关驻看守所监督律师会见制度。  相似文献   

18.
前个时期,我被法律顾问处指派接受某刑事案件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的规定,我以律师的身份,持“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专用证明”,去某看守所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求是否同意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意见。该看守所接待人员(曾两次请示该所负责人)表示: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委托律师辩护,因此拒绝我会见被告人;又称,该被告人是由人民法院羁  相似文献   

19.
曾涛 《法制与社会》2012,(17):121+123
关于律师的会见权利和自由,近几年有扩大的趋势。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了较多的限制,该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相似文献   

20.
邢五一 《中国律师》2012,(12):34-35
谈到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问题和困难,很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都有苦衷。但从2013年1月1日以后,全国看守所将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的规定,同等、及时安排办案机关讯问和律师会见。这是记者从2012年11月9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全国律协共同召开的"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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