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2 毫秒
1.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含义 宽严相济的思想在我国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左传>即提出"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1940年12月,毛泽东主席在<论政策>一文中曾提出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思想;1956年9月,党的八大提出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1979年我国<刑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2.
彭凤莲 《法学杂志》2012,33(6):66-76
惩治犯罪与促进社会发展的统一是刑事政策的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情势变迁,刑事政策审时而变。新中国的基本刑事政策经历了由"镇压与宽大相结合"至"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再至"宽严相济"的演进历程。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主要针对反革命分子适用,其精神内涵是:镇压反革命,巩固新政权;恢复国民经济,保障三大改造。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则适用于所有的犯罪分子,并成为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立法指针,其精神内涵是:惩治各类犯罪,保障改革开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运而生,其精神内涵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以宽济严,构建和谐社会。三种基本刑事政策,不仅仅是在时间上的接续,而且就具体精神内涵而言,后者都是对前者的传承与超越,但总体精神都是惩治犯罪与促进社会发展相统一。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刑事政策大体上经历了一个从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再到严打政策最后到宽严相济政策的流变过程。对于宽严相济政策的出台是否意味着其已经替代了严打政策,刑法学界一直存有争议,难以对宽严相济政策和严打政策二者之间的关系加以明确界定。宽严相济政策和严打政策的区别在于提出的时代背景、理论基础、内容、价值取向、意义不同。宽严相济政策虽然目前尚未完全取代严打政策,但是终究会在保留严打方式的前提下,完全取代严打政策。  相似文献   

4.
刑事政策的演进意味着国家在刑罚权运用、罪刑关系配置上一直在适时进行选择,而这种选择的结果必然影响着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变迁,刑事政策亦审时而变,经历了由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再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演进历程;相应地,刑法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不断修正完善的过程。刑事政策与刑法互动关系的实践证明,刑事政策的理性化有助于刑法立法的理性化,立法因时制宜回应政策的变化也有助于刑事政策的作用得到充分而理性的发挥。  相似文献   

5.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定位与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进 《政法学刊》2007,24(4):13-15
宽严相济在当前仅仅是司法政策,不是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对"严打"的反思,是回归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每个阶段都需要贯彻该政策。  相似文献   

6.
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是党和国家总结“严打”。“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等政策的经验和教训,针对现时期犯罪的特点而提出的一项刑事司法基本准则。本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并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行刑几个方面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宽严相济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处于指导地位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执法办案各环节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高检院对各级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要求。本文在此将对人民监督员制度与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关系试作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宽严相济,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是我国在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总结,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宽严相济刑事政  相似文献   

9.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基本问题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仝其宪 《政法学刊》2010,27(5):50-5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调整与发展,应是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应解释为以宽济严,区别对待,宽严审时。其他刑事政策像"严打"政策,死刑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是刑事司法政策,而且还是刑事立法政策与刑事执行政策,贯彻实现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与刑事执行全过程。  相似文献   

10.
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定位   总被引:32,自引:2,他引:30  
马克昌 《中国法学》2007,(4):117-122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刑事政策根据其指导功能的不同,可分为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宽严相济对司法领域而言,可以说是刑事司法政策;但它也指导刑事立法、刑事执行,因而也是刑事立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刑事政策根据其所处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基本刑事政策和具体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是基本刑事政策,"严打"、"少杀、慎杀"等是具体刑事政策,后者都是前者的组成部分。说宽严相济是刑事司法政策,并不否定宽严相济是基本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1.
朱立恒 《时代法学》2009,7(2):37-44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顺利有效地实施需要一定的理念保障。首先,犯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对于犯罪的治理不是采取高压的政策,而是相对宽容的态度。其次,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犯罪高发是一种常态,对于犯罪的治理只要能够控制到社会能够容忍的程度即可。再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深刻认识犯罪规律和刑罚功能的产物,对于犯罪的治理应当保持谦抑性。最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涉及刑事司法活动的方方面面,因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平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保障被追诉者的权利与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严格执法与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八)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促进了刑法的发展、完善,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中还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间,这对于有效打击和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适用酌定不起诉情况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建玲  杨秀春 《政法论丛》2009,(4):109-112,F0003
酌定不起诉制度是基于起诉便宜原则而确立的,其通过对轻微犯罪进行非刑罚化的处置,适时终结已经启动的不必要的刑事追诉诉讼程序,是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由于在法律规定、理解适用、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酌定不起诉的适用率仍然极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效果,亟待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14.
2007年是中国犯罪学研究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的一年。本年度犯罪学研究有三大热点:即犯罪学与刑事法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总体来看,在2007年,中国犯罪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现实主义倾向越来越明显。  相似文献   

15.
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践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刑事基本政策的丰富和发展,是刑罚思想由侧重惩罚、报应转向惩罚与教育并重的重大转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这一政策的实施方向,科学诠释这一政策实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充分体现社会现实需要并有效调节社会矛盾,是践行这一政策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犯罪一直呈上升态势,刑事司法工作压力巨大。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研究非犯罪化的立法路径对我国刑法体系的完善和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刑法的进步和完善应遵循犯罪化和非犯罪化的双向思维模式。非犯罪化的立法路径是探讨如何在立法层面实现我国刑法的非犯罪化。我国非犯罪化的立法路径可从四方面进行设计:一是活化传统容隐制度;二是强化“但书”的出罪机能;三是增设正当化事由:四是确立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17.
我国假释制度两极化改革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两极化刑事政策导向下,西方国家的假释制度朝着严厉与宽缓两个方向发展。在严厉方面表现为选择性无害化的提出、三振出局法的出台以及实际刑运动的兴起等;在宽缓方面主要表现为中间制裁和强制假释。我国应当借鉴西方国家两极化的假释制度,坚持对严重暴力性犯罪假释的限制,同时放宽轻微犯罪的假释条件,并创建多元假释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法的确定性与公正的可检验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法的确定性问题素有肯定与怀疑两说。本文从刑法实证研究的角度,基于几千个最高法院示范性案例的分析发现:用法庭认定的规范性事实只能预测大约48.8%的量刑结果;理论归纳后的法律理由与法律结果之间的关系又呈现出某种确定性;不同法律事实对刑罚轻重有程度不同的解释力。在此基础上,本文导出了公正的可检验性命题,并阐述了公正的检验标准以及审判质量管理的实践方案。  相似文献   

19.
对照《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分析,《刑法修正案(八)》在死刑改革方面的进步值得肯定,但与公约要求的、逐步限制死刑适用以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仍有距离;参照《北京规则》、《美洲人权公约》等分析,新修正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适用刑罚增加了从宽处理的规定,实现了对弱者的人权保障,但该修正案在建立未成年人及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等方面仍有不足;比照《东京规则》等国际公约分析,其以社区矫正入刑化为代表的非监禁刑之完善,体现了我国对国际公约相关要求的积极回应。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