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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正义 《政府法制》2013,(25):22-22
湖南省邵阳市公车“湘E00001”因违章停车被处罚款100元。对公车交通违法实行“零减免”,号牌为“湘E00001”的邵阳市公务“一号车”被罚款100元;一批省直部门和市属单位交通违法20次以上的公车被长沙交警曝光……连日来,湖南对公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与处罚,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相似文献   

2.
罚款作为常用的行政违法惩戒手段面临不足以遏制违法的窘境,环境保护执法的实践表明,提高罚款数额和实行按日计罚的重罚思路并未根本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行政罚款以惩戒维持公共秩序、促进公共利益,但当前公共利益日益成为独立于公共秩序的存在,其维护不仅需要对违法者的惩戒,更需要由违法者支付金钱进行补偿。行政罚款在补偿公共利益损失上具有独特优势,应当在理论上承认行政罚款的补偿性,并在实践中通过罚款标准的完善实现行政罚款对公共利益损失的补偿功能。充分发挥行政罚款的惩戒性和补偿性才能实现其遏制违法行为、维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解决当前在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普遍违法问题。  相似文献   

3.
法政新知     
《江淮法治》2015,(2):5
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对企业惩治力度大大加强,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新环保法"按日计罚"加大违法成本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  相似文献   

4.
违法收益大大超过违法成本,是食品安全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一大根源,也是食品安全法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按照现行食品安全法,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通常只能罚款数万元了事.可想而知,如此处罚力度怎能具有起码的震慑力?典型的例证是,知名品牌“思念”水饺曾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仅被罚款5万元;沃尔玛、家乐福在长沙的数家分店曾销售“改期”食品,仅被罚款1万元.  相似文献   

5.
按日连续处罚是《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创立的一项特色制度,有助于迅速阻断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运用法教义学方法,以行政处罚规范体系化思维考察按日连续处罚的制度初衷、义务基础、实施程序与立法技术等,将按日连续处罚定位为行政处罚更为妥当。依循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和“一事不再罚款”适用规则,澄清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存在的一些理论争点。在制度功能和实践实效层面,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功能逐步从惩罚转向惩罚与威慑并重,实践应用中存在式微趋势。基于行政处罚规范一体化要求,有必要依据行政处罚原理优化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完善其适用的裁量基准,解决好与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之间的衔接,以回应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功能变迁,提升其实施效能。  相似文献   

6.
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24条确立了“一事一罚”的行政罚款适用规则,但如何适用却是争议不断。2021年修改的《行政处罚法》第29条增加了“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一句,确立了“择一重罚”的行政罚款适用规则。“一事一罚”中的“一事”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应以构成要件为认定标准,“一罚”是“罚款”,分别有基本模式、法条竞合和想像竞合三种适用情形;“择一重罚”中“择一”是在多个法律规范中选择其中一个适用,“重罚”是最高额罚款。“择一重罚”仅适用于想像竞合情形。  相似文献   

7.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执法主体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第2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何做到既不重复罚,又不漏处罚,真正体现“一事不再罚”原则,就要弄清楚“一事”与“如何处罚”的两个方面内容,本文就此作一些粗浅的讨论。一、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所谓“一事”指的就是“同一个违法行为”,正确理解、把握“同一个违法行为”的含义是遵  相似文献   

8.
环境罚款的功能在于威慑潜在的环境违法者,该功能的发挥要求罚款数额大于环境违法收益。在新的制度背景下,应尽快完善环境罚款裁量基准,并对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适用作进一步的解释,以合理确定罚款数额。鉴于环境罚款立法的内在缺陷,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确立只能缓和却无法彻底改变违法成本低的尴尬局面,仍需从立法层面对环境罚款的组成、罚款数额的设定方式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行政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一事不再罚”原则 ,但其内涵尚未形成共识 ,对同一违法行为 ,不应当重复处罚 ,这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一事不再罚款原则”即对同一违法行为构成法条竞合后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款”原则是“一事不再罚”理论与行政处罚现状有机结合在《行政处罚法》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10.
克拉玛依市民质疑“电子眼”抓拍被处罚不合法,状告石河子交警部门。12月9日下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宣判,因交警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石河子交警部门对高岛(化名)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交警部门返还罚款并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11.
从4月1日开始,随着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下称<程序规定>)正式实施,曾经备受社会公众诟病的交通罚款高额滞纳金正式被丢到"爪哇国",成为历史的尘埃. 修订后的<程序规定>亮点频现,其中最大的亮点无疑是对交通违法罚款产生的滞纳金设定了上限--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相似文献   

12.
“河北‘红豆汤事件’,70家企业都有问题,总计罚款平均下来,每家不到8万。”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王小康说出这个数据,让在场的李克强总理非常惊讶。3月5日,在全国政协科技界别小组讨论会上,王小康再提此事:某个省份对超生的家庭罚款80万,可企业违法排污罚款还不到8万元。(据《中国青年报55)。  相似文献   

13.
胡艺 《政府法制》2010,(9):17-17
四川宜宾青年男子杨化军(化名)平时喜欢上网,出于好奇,杨化军经常浏览、下载一些黄色淫秽信息,供自己“欣赏”。直到他被当地警方抓获,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了。而南溪县网监部门称其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属违法行为,对杨化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3月22日《华西都市报》)  相似文献   

14.
法律中关于罚款数额的确定有定额罚款、倍比罚款、定额罚款与倍比罚款相结合三种方式。本文分析了设计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有违法所得的行为比没有的罚款要轻、用违法所得做倍比罚款标准难以认定数额、罚款跨度太大、罚款标准太低、个别罚款额度偏高、罚款只有上限没有下限、定额罚款与社会危害程度不相当等问题。提出了如何使定额罚款与倍比罚款有顺衔接、用货值金额取代违法所得作为基准计算罚款数额、罚款幅度控制在十倍之内、根据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为人的承受能力设定处罚标准、只有罚款数额较小时才可不设下限、如何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行为轻重相适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德国违反秩序法(1987年2月19日公布文本,1992年7月15日最后一次修改)郑冲译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二章处罚依据第三章罚款第四章数个违法行为同时发生第五章没收第六章充公,对法人和人合团体的罚款第七章时效第二编罚款程序第一章追究与处罚违...  相似文献   

16.
近日,环保部通报了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新环保法实施的前四个月,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处罚金额已过亿元。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表示,今年前四个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0件,罚款数额达1.12亿余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158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18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698件;移送行政拘留共43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429件。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努力营造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  相似文献   

17.
土地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姜爱林,陈海秋一、土地违法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土地违法行为,亦称“土地非法行为”,它是指土地管理相对人(或称行为人)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其性质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土地违法行...  相似文献   

18.
《法治与社会》2005,(11):40-40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两年前筹资开了一家杂货店,经营烟酒和日常小百货。一个月前的一天,工商所的人到我店进行突击检查,认为我超范围经营,并对我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500元的处罚。我是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来经营的,并无违法之处,我认为处罚没道理。找他们论理,他们相互推诿,我想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知能否打赢这场官司、请问: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民告官”?  相似文献   

19.
治安管理中的当场处罚是指公安人员在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予警告、罚款的一种简易行政程序.至于“当场”该如何解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当场”是指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的现场及其现场的延伸.如果公安人员将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相对人带进派出所,实施处罚的措施、步骤又和当场处罚相同的,不能视为当场处罚,因为它已离开现场的范畴.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非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如在下班时间)对违法的相对人实施当场处罚,其性质该如何认定?一种观点认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消除治安隐患是公安人  相似文献   

20.
所谓罚“态度款”是指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人宣布罚款决定时,违法行为人提出异议或进行申辩,行政机关又以其态度不好为由,再加重对其处罚的行为.这种罚“态度款”行为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种极为普遍的不良现象,是一些行政机关在诉讼中败诉率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其危害不可小视.从总体上来说,罚“态度款”属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范畴,它背离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宗旨和目的,背离了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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