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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7 毫秒
1.
《法治与社会》2004,(8):39-39
2004年6月,我的邻居关善锋老人因突然患脑溢血住进了医院。他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留下一处宅院共有四间房屋,他曾立遗嘱将房产分给两个儿子。后来,在他长达6年的卧病期间,小儿子和女儿一直对他的生活照顾得很好。如今他想立一份遗嘱将房屋给小儿子和女儿。请问:遗嘱公布后还能改吗?  相似文献   

2.
若星  晏燕 《检察风云》2013,(8):62-63
母亲去世十年后,父亲也撒手人寰,摆在三子女面前的,是一道继承难题。原来,母亲去世时,父亲邀请亲朋作证,在子女面前立下遗嘱,他们的房屋在其死后变卖,所得财产由三子女平分。哪料,女儿突然拿出另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父母的遗产由她—人继承。秘密遗嘱突然曝光,锋芒直指前一份遗嘱,一场遗产继承风波由此上演。“阴阳”遗嘱,哪个有效?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不久前.李老汉因患癌症.自感时日不久.遂请老友杨某代写了遗嘱一份.遗嘱交代李老汉名下的房屋一套由其外孙张某某继承。随后,李老汉叫来其女儿李某及外孙张某某,当着二人的面,在已经写好的遗嘱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签遗嘱时并没有其他人在场。半个月后,李老汉去世。请问,立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有效吗?  相似文献   

4.
刘老太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刘老太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刘老太。之后刘老太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自己名下的该房产。在自己去世后,由大儿子继承,并作了公证。2004年刘老太死亡,但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给大儿子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而是要求他去办理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于是大儿子就请他的弟弟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  相似文献   

5.
刘军杰 《检察风云》2014,(18):60-61
Q1:刘律师,你好!我丈夫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我和丈夫去年离婚了,女儿十岁归我抚养。但是因为我们只有一套房子,离婚后谁离开都暂时没有地方落脚,所以当时我们对房子有一个约定,我拥有房子40%的产权,女儿拥有50%的产权,丈夫拥有10%的产权。我们仍然住在一套房子里,分房居住。但是我前夫的所作所为出乎我意料,虽然离婚了但是他仍然时常对我和女儿暴力相向,为此公安机关还对他进行过处罚,可是他此后并没有悔改表现,仍然时常打骂我和女儿。  相似文献   

6.
天平 《检察风云》2007,(20):50-51
因对已故的前夫爱得刻骨铭心,加之平日里与丈夫的矛盾纠葛日积月累,无法化解,临死前,她背着丈夫立下了自己死后与已故前夫合葬的遗嘱.就是这样一份奇特的遗嘱,不但让她死后都无法得到安宁,还连累了生者,让他们之间陷入了一场尴尬的名誉侵权官司.……  相似文献   

7.
因对已故的前夫爱得刻骨铭心,加上平时与丈夫的矛盾纠葛无法化解,临死前,她前着丈夫立下了自己死后与已故前夫合葬的遗嘱。谁料,就是这样的份奇特的遗嘱,不但让她死后都无法得到安宁,而且还连累了生者,让他们之间陷入了一场尴尬的名誉侵权官司。  相似文献   

8.
2013年3月,张某持一份遗嘱公证书来到笔者所在公证处,要求为其办理父亲遗产的继承公证和母亲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经查,张某的父母于2005年共同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他们共同拥有的一套单元房指定由他们的二儿子张某继承,同时声明此遗嘱单方不得变更.张某的父亲于2010年去世,母亲一直独居,张某征得母亲同意准备将父母名下的房产出售,让母亲跟自己一起生活,故而申请办理父亲遗产继承公证和母亲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相似文献   

9.
来 信我父亲去世后 ,我分得遗产 2万元。因父亲在遗嘱中说这笔遗产归我个人所有 ,所以当丈夫要我把这 2万元拿出来给他买电脑和摩托车时 ,我没有同意。由此导致夫妻关系出现裂痕 ,并最终发展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地步。我提出离婚 ,丈夫表示同意 ,在具体分割家庭财产时 ,他提出我继承的那 2万元钱 ,是夫妻共同财产 ,必须拿出来一块儿分 ,我不同意。请问 ,这笔遗产是否应当属于我的“私房钱” ?读者 :叶某复 信《婚姻法》第 1 8条对家庭财产的归属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  相似文献   

10.
法律咨询     
伪造遗嘱是否就丧失了继承权编辑同志:不久前,老陈因突发心脏病过世,生前没留遗嘱。儿子陈男知道父亲除有一套住房外还有10万元存款,便伪造一份遗嘱大致内容是"本人死后,位于××路的一套三居室由儿子继承,存于××银行的10万元由儿子和女儿按2:1的比例继承",并盖了老  相似文献   

11.
问:我父亲去世后,姐姐不肯赡养母亲,母亲便把家里的房子卖掉,并把卖房款给我让我又买了一套房屋(产权归我)。母亲还让姐姐做了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公证,但姐姐让我写保证书,保证  相似文献   

12.
共同遗嘱公证实务中值得探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浩 《中国公证》2010,(2):39-41
共同遗嘱是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联合遗嘱,或合立遗嘱、共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共同遗嘱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在目前公证实务中最常见的共同遗嘱形式是夫妻双方共同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事务做出处分和安排.通常是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   

13.
共同遗嘱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项遗嘱继承关系能否发生,取决于有关遗嘱的是否有效。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继承方式作了较为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但并未规定共同遗嘱,学界对这一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论。目前,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正紧张进行,研究探讨共同遗嘱的若干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共同遗嘱的涵义及特征   共同遗嘱,又称联合遗嘱,或合立遗嘱、共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之间。比如某对年老夫妻自书一…  相似文献   

14.
李敏 《中国公证》2014,(5):27-29
一、日本有法定继承主义和遗嘱继承主义两个立场 日本现行继承法,对于权利义务的继承规定,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但对于法定继承人,会事先对继承份额作出相应的规定,故遗嘱的自由被加以限制。对于法定继承的遗产,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即即使有债务也不会清算,丽将其作为继承财产让继承人加以继承。  相似文献   

15.
无论老年人订立何种遗嘱,只要做到遗嘱形式合法、财产界限清楚、继承对象指定明确以及所附条件详细可靠,就能够订立出一份漂亮的遗嘱。本文以下门个案例,说明在订立遗嘱时,老年人应当注意的几方面问题:  相似文献   

16.
近日.一位老人来到河南省偃师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原来.老人共有三个子女: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因为自己身体不太好.也为以后对子女有个交待.所以趁神智清醒时想立个遗嘱。遗嘱的内容是处分她与丈夫共有的一处房产,等她去世后,将这处房产中属于她的产权给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公证员同老人进行了谈话.得知她的父母早已去世.她与丈夫是原配夫妻.现其丈夫已去世一年多了.只有三个子女。公证员向她解释,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如果她不立遗嘱.等她去世后.她的遗产应由其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如果她立遗嘱也是给三个子女共同继承的话.那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结果是一样的。一般来讲.公民要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些人或某个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像她这种情况,即使不立遗嘱.也能实现她的愿望。她听了公证员的解释.还是坚持要立个遗嘱公证一下.并道出其中的隐情。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 我父亲一九六四年去世,母亲不久改嫁。一九八一年祖母去世,一九八三年起我便和祖父一起生活,并照顾其生活起居。一九八七年七月祖父去世,我的伯父拿出一份祖父遗嘱,这份由他人代书遗嘱竟然把全部家产指定由伯父一人继承。这份遗嘱,是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写的,见证人有两个。对此,我感  相似文献   

18.
《法治与社会》2003,(7):50-50
问:今年4月,我家邻居李大伯不幸患上绝症。他家有一套私宅,他想立一份遗嘱把房子留给一直照顾他生活的二儿子。请问:设立遗嘱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吗?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留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嘱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应留份制度.它是国家对遗嘱人行使遗嘱处分权的必要限制,有利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但是,由于继承法对应留份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出现一些争议.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问:我丈夫于2003年去世,之后我持续照料公公的生活起居直至其死亡。公公没有订立遗嘱,公公的遗产应该怎样处理?我是否有继承权?——王女士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一般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生前并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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