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审判管理,是指法院对审判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方式。①我国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机制建设,从1999年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正式提出建立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的任务开始,就一直在不断探索中前行。各级法院对审判  相似文献   

2.
当前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亟需系统的理论研究来统一认识和指导实践。审判管理如要克服自身缺陷、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现科学化,即应做到:既要突出针对性,又要注重系统性;既要强调规范化,又要强调类型化;既要强化审判管理,又要尊重审判规律;既要注意量化评价,又要注意评价体系及其运用的客观性与合理性;既要实行高标准的严格管理,又要实行人性化的管理;既要把法官当成被管理者,又要使法官成为管理者;既要管理被管理者,又要管理管理者。同时,应把审判管理放在恰当的位置上,更应注意寻求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根本治理之策。  相似文献   

3.
法院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反思与进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审判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很大程度上是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探讨增强法院审判管理能力问题,着力点应当放在增强审判流程管理能力上。小立案模式在整合司法公正与效率方面更具有比较优势,更能有效发挥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功能,基本能够代表审判流程管理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审判流程管理总的目标是实现公正与效率,总的原则是要遵循司法活动规律。  相似文献   

4.
王中荣 《中国审判》2013,(11):94-95
<正>审判质效作为人民法院审判业绩的最直接、最客观、最真实的反映,是人民法院审判业绩的"风向标"。之所以关注审判质效,是希望通过质效指标发现审判执行工作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改进,以达到提高审判业绩的目的。因此,必须运用一流的审判管理举措,展现一流的审判工作业绩。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从审判质效中反映出的办案质量不高、办案效率不快、办案效果不好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价值观正确与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不牢固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审判管理,又称为审判业务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共同构成法院的三大管理体系。按照宪法赋予法院的职能定位,法院是适用法律裁判纠纷、惩治犯罪、矫正违规、示范规则、展示法制、维护公平正义的国家公器。因此,法院的全部工作都要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这个核心展开,审判管理在整个法院管理中也就具有  相似文献   

6.
张勇 《中国审判》2011,(7):92-93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是对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就人民法院而言,大力加强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特别是司法审判管理,以司法审判管理创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和保障公正廉洁执法,更具有针对性、迫切性。  相似文献   

7.
王子伟 《人民司法》2013,(11):65-68
从性质上讲,审判管理分为审判权内部的审判管理和审判权外部的审判管理。前者包括以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以及法官为主体的审判管理,后者即审判管理专门机构管理,或称为综合性审判管理。20世纪末以来,综合性审判管理逐渐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热议的焦点,但院长、庭长审判管理权模糊化、有限化、边缘化异议显现的同时,相关的专门研究却鲜见报端。  相似文献   

8.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曾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现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审判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必须予以改革。审判委员会的性质应当是审判管理组织,而不是司法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的功能存在异化现象,需要加以重构。重构后的审判委员会功能应当包括司法指导功能、司法监督功能、司法整合功能和司法审议功能。其中,司法指导功能是审判委员会的主要功能。审判委员会的功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法治进程的不同阶段,审判委员会的各种功能都有此消彼长的可能。只要牢牢地把握审判委员会所具有的审判管理的本质,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才能走上正轨,审判委员会制度才能焕发出青春和活力。  相似文献   

9.
自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制定《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来,加强法院的审判管理便成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长期以来,我国法院的审判管理具有较强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强调管理者对案件实体裁决权的控制,而对于案件的流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以及法官的监督惩戒等,管理者则关注不够,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难以达到最大化。为此,应当在尊重司法原理或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我国审判管理机制的科学转变。  相似文献   

10.
审判管理:功效、局限及界限把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审判管理是对审判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当前加强审判管理的特点,包括审判管理组织与管理措施的强化,管理的严格性与精细化程度的提高,信息平台的构建与技术手段的充分利用,管理活动中行政元素的强化以及对审判的渗入。这种状况既有国家管理的宏观背景支持,又有法院自身的原因。其现实意义是有利于保障审判的公正、效率、廉洁和司法统一性。但也有不符审判规律及不规范的问题,还可能扭曲审判行为。应当从“法院逻辑”即“裁判逻辑”中寻求司法建设的常识,重视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基础意识防止轻重倒置,同时继续按照司法规律推动法院改革;注意审判管理重在审判权外部展开,实现“以外促内”;限制和规范审判管理权干预案件的实体处理;正确把握评查与考绩的方法与限度。  相似文献   

11.
论刑事上诉审构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远 《法学家》2012,(4):128-145,179
刑事上诉审构造,是指为规范上诉审与初审之间的关系,法律对刑事上诉审的审判对象、审理范围、审理方式、裁判方式等的规定所构成的整体格局。上诉审构造各构成要素的搭配须遵循一项基本原理,即审判对象与审理范围决定审理方式与裁判方式。在比较法上,存在三种典型的上诉审构造类型,即复审制、续审制、事后审查制。我国法律针对刑事上诉审构造的各方面要素,均已有不同程度的规定,但是未能对四方面要素的关系作出合理安排。因此,在立法没有对上诉制度作出根本性变革之前,可以考虑以上诉理由为标准,对二审案件进行分流,从而尽可能实现刑事上诉审构造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12.
审判中心主义及其对刑事程序的影响   总被引:33,自引:1,他引:32  
审判中心主义是法治国家公认的一条基本刑事司法原则,它是民主社会公正彻底地解决政府与个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客观需要,对于两大法系的侦查、起诉、法庭审理和上诉程序以及刑事证据法则都有重要的影响。我国诉讼法理论通说承认这一原则,但在现实司法中审判尚未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应当采取有力措施逐步由侦查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转变。  相似文献   

13.
审判职能、说服责任与“案结事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保生 《证据科学》2009,17(6):645-658
本文从司法审判的特点、说服责任的性质与和谐价值的实现等方面。探讨了它们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在法治社会。法院的角色是根据证据裁判原则解决社会争端。诉讼各方必须履行说服责任,才能使法院判决具有可接受性,使争端得到终局性解决。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不应以调解优先,而应以增强证据意识、完善证据制度来实现案结事了。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强化公诉人的说服责任,达到使事实认定者确信无疑的证明标准.才能减少冤假错案,实现案结事了。在民事诉讼中,应当遵循体现和谐价值的“不能采纳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规则.才能避免“善有恶报”、“案结事坏”的恶果。  相似文献   

14.
论审判的自治与控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思考了审判自治的法治蕴涵,认为中国审判改革的选择不在移植审判自治的制度, 而在于给审判再生产提供自我完善的条件, 并进行必要的控制, 且审判控制并不能取代法官的自主审判。审判的自主和控制是审判改革中的一对矛盾,二者整合于审判公开。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民事审级制度不是"舶来品",而是经过漫长的演变过程逐渐形成的。现行法上的"四级两审制"民事审级制度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目前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近司法的需求。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体系的完善应当确立"四级三审制"、增设职能管辖制度、贯彻上诉利益理论、明确第三审为法律审等基本制度,同时建立允许例外情形下基于法定或意定的原因而适用一审终审制度,以及越级上诉制度和特别上诉制度。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司法审判的特点、说服责任的性质与和谐价值的实现等方面,探讨了它们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在法治社会,法院的角色是根据证据裁判原则解决社会争端,诉讼各方必须履行说服责任,才能使法院判决具有可接受性,使争端得到终局性解决。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不应以调解优先,而应以增强证据意识、完善证据制度来实现案结事了。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强化公诉人的说服责任,达到使事实认定者确信无疑的证明标准,才能减少冤假错案,实现案结事了。在民事诉讼中,应当遵循体现和谐价值的不能采纳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规则,才能避免善有恶报、案结事坏的恶果。  相似文献   

17.
传媒对诉讼案件的不规范报道在很大程度上干预了独立审判 ,而现代法制国家关于报道诉讼案件应遵循的规则早已成为系统的法律规定。我国应借鉴域外的调整规则 ,根据中国国情 ,应对传媒采访报道诉讼案件的时间、方式、范围以及对录音录像等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 ,设置传媒采访报道诉讼案件的相应规则 ,并运用现有的法律规定 ,最大限度地消除传媒报道对审判的负面影响 ,确保审判不受其干扰。  相似文献   

18.
中国审判方式改革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但在加入WTO后 ,仍存在很多问题。应对中国审判方式进行再改革 ,使其与WTO的诸多规则相一致。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由行政化的院长、庭长批案走向法官独立审判 ;由宣读书面证词走向证人出庭作证 ;由实体主义走向程序正义与效率的统一 ;由司法神秘走向司法公开  相似文献   

19.
At any given time, as many as 15,000 persons are hospitalized for study or treatment regarding their competence to stand trial. Although most of the defendants found incompetent to stand trial "could rapidly be returned to competence and so maintained were the facilities and treatments of modern psychiatry made available to them", the impact of recent advances in psychiatry—particularly drug therapy—has not been fully absorbed by the legal system. Defendants restored to competence by psychotropic drugs frequently require ongoing medication. Some courts, mistakenly assuming that psychotropic drugs produce a "chemical sanity" that is unacceptable for participation in a trial, have adopted a practice—the "automatic bar rule"—of automatically prohibiting the return for trial of defendant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uch drugs. A lack of statutory, regulatory, or judicial guidance leaves the question largely to the discretion of individual trial judges. This article critically examines the automatic bar rule in light of the effects of various psychotropic drugs and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rule both to defendants and to the state.  相似文献   

20.
民法典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加充实和完善的实体法根据。基于民事审判方式在民事审判程序运行中的特殊地位,民事审判方式也应为民法典的实施作出相应调整。我国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是在较长时期实体法缺失或很不完善的法制环境下的产物,由此也就形成了虽追求纠纷解决结果,但却不在意深究请求权基础和法律推理逻辑的"散点式审判方式"。民法典作为体系化的、自洽的实体权利义务根据,为法律审判的"三段论"推理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民法典实施的强大社会"气场"也必将有利地驱动民事审判方式再次进行调整,转向以明确原告实体请求权有无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方式"。这种转向使得整个民事审判过程将始终围绕着实体请求权基础、请求权要件事实展开审判活动,从而实现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效贯通和对接。使得以实体请求权及要件事实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能够更精确、细致地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并催生更具技术操作规范的"要件审判法",从而能够更有效率地解决纠纷,让人们真切地感知到个案解决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