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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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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讨论中发挥着重要功能.但是,随着司法领域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审委会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就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司法环境而言,不宜简单地废除审委会制度,而是应当结合司法改革实践,对其组织结构、性质、职能平衡等方面内容进行改革.将审判委员会由现在的最高审判组织逐步转变为案件咨询组织,通过改革组织人员结构,建立专业审判委员会和审委会全体会议的双重结构,开展不同的职能;通过限制案件讨论范围,强化其总结审判经验和审判管理方面的职能,为基层法院涉及全局性的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和指导.  相似文献   

2.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在特定时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本文对当前几种主要的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措施加以分析、深入思考,并建议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应当立足于司法本身,即从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性质入手,寻求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如通过去行政化,确保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等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本文分析了审判委员会设置的制度架构、运行规则和价值.本文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制度设计上是合理的,审判委员会的改革不是价值选择或制度重构,而是对其具体运作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改革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基础,坚持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基本方面.  相似文献   

4.
张毅 《法制与社会》2010,(21):139-139
法谚有云:正义应当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审判委员会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对作为程序性制度而存在的审判委员会的最有力批判就是其对程序公正与正义的破坏。为了实现看得见的正义,针对该问题本文分析了审判委员会制度与程序正义冲突之处,指明了如何在冲突中进行理性选择,并阐明了对审判委员会改革与完善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5.
法官能动与法院克制——关于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界关于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的探讨有助于改进我国的审判管理体制。在我国当前的审判管理体制中,审判独立是法院独立而非法官独立,审判委员会制度导致审判分离,案件审批签发制度使得法官屈服于行政权威,审判解释制度突出了法院而抑制了法官。这种体制是在强化法院的地位而淡化法官的地位,具有明显的法院能动和法官克制的色彩。从理论上说,法官是司法的实质主体,应当能动司法,法院是司法的形式主体,应当对法官的能动保持克制,法院的克制服务于法官的能动。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遵循这种思路,理顺法官和法院的关系,赋予法官能动的审判权,限制法院对法官审判的干预。  相似文献   

6.
谢刚炬 《法学杂志》2020,(1):113-118
《人民法院组织法》增设专业委员会这一新的审判委员会组织形式,是对多年来法院改革成果的立法确认。与传统审委会相比,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目标更加明确,组织结构更加合理,组织边界更加清晰,对于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提高法院裁判专业化水平具有更加积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较为概括,实践中该制度在设置条件、运行规则、配套机制等方面仍存在欠缺,可能虚化其应有功能。应当围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审判委员会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专业审判委员会的组织特征,规范其运行规则,完善其配套机制,使之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先进成果。  相似文献   

7.
目次一、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演进历程及论点争论简评二、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一)组织结构模式的异化(二)制度运作的非规范化(三)职能配置的模糊化三、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基本路径(一)限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功能(二)逐步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化程度(三)改革和完善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四)逐步完善与此相关的配套措施我国法定的审判组织形式有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它们构成了我国人民法院内部组织结构的纵轴。审判委员会制度  相似文献   

8.
审判委员会改革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当前形势下 ,审委会作为一种审判组织 ,其存在已无必要。从四个方面论述 :(1)审判委员会是一种行政式组织 ,不符合司法改革的潮流 ;(2 )审判委员会的存在有悖于司法工作的某些基本原则 ;(3)审判委员会的把关不是解决司法不公的唯一手段和最佳途径 ;(4)审判委员会作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权宜之计 ,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9.
张延军 《行政与法》2005,(4):123-124
审判委员会是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在法院内部设立的重要的审判机制,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项司法审判制度。其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者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其确立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尤其是建国时期,曾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法院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审判委员会的弊端也日益显现以致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必须对其予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审判组织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姚莉 《法学研究》2004,26(5):71-85
审判组织改革是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探求其重构的实现模式 ,需要以体现审判组织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功能为基本理念 ,对法院设置、审级制度、法院内部审判组织的结构 ,以及法院作为审判组织的整体运作机制等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在保持现有的四级法院构架的基础上 ,通过对各级法院职责的重新定位、调整审级制度、设立巡回法庭制度、理顺法院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等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审判组织重构的多重价值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人民法院改革,总体上潜含着对标形式主义法治司法模式的取向,其目标可概括为“让司法更像司法”。这种由内向视角导引的改革,对塑造我国司法的基础形态、完善司法的基本要件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与社会需求的疏离,使司法改革的红利难以充分转化为社会的实际获得。在还原主义立场下回溯司法的基源性理论,司法是一种制度建构的产物、一种公共产品,司法应当尊重“消费者体验”。着眼于外向视角,提升司法能力亦应成为法院改革的取向之一。在今后继续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应以影响司法能力的基本要素作为改革的着眼点,通过司法能力的提升实现司法的社会功能,满足和实现社会对司法的需求,以“让司法更能司法”。  相似文献   

12.
法律学说是连接立法与实践的知识储备和理论桥梁,也是推动司法与社会互动的知识引擎和理论动力。学者的学术观点是法律学说的直接体现。在我国,存在司法判决引证法学学者观点的现象。实证研究表明,268份样本裁判文书中,有60位法学学者的观点被引证307次。法律学说在裁判文书中发挥着解释法律、论证说理及补充法律漏洞等作用,从而增强法官对法律事实性质或裁判结果判断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从应然层面来看,法律学说要为司法裁判提供可能的参考答案,为司法裁判提供有效的法律方法以及通过司法裁判总结科学的司法规律。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表明,虽然司法判决可以成为法律学说的“试验田”,但是从主题任务和实践立场两分的角度看,法学与司法的适当分离是法治持续进步的阶梯。  相似文献   

13.
在现代社会中,司法成为一种专门且相对独立的活动,这不仅是分权制衡的必要和纠纷解决的产物,也是现代国家统治正当化的策略选择。由此,司法活动既受内在限制,也蕴含了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潜在力量。面对人们司法预期增长与法院自身能力不足的矛盾,司法力量的铸成需以克制为基本立场,并依靠相应的制度和司法技艺灵活处理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和正当性的社会需求。相形之下,转型中国的司法尚未完成现代化就已经无法避免能动的角色担当,其力量的培育不仅需要在审判独立性方面着力,而且还要注重为法院"减压",并理性认识和评估法官实践中的智慧。  相似文献   

14.
宪法裁判与民主的悖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国 《现代法学》2005,27(3):31-38
当今许多国家为了维护民主纷纷建立了宪法裁判制度,然而也有些国家却为了民主不被侵害而拒绝宪法裁判。宪法裁判与民主的紧张自始至今从未消除,其实它们之间无矛盾性又无必然性,宪法裁判有助于民主,同时它也存在一定的民主风险。为发挥宪法裁判对民主的优长,应该运用法院的司法功能去避免其对民主的危害,这需要在宪法裁判与民主之间进行调适,恰当界定宪法裁判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适当领域。对存在民主缺憾的国家来说,宪法裁判不失为至关重要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高一飞 《北方法学》2016,(3):141-148
司法过程中少不了数字的存在,司法数字可分为描述性与调整性两类,调整性数字在司法裁判中通常具有实质性作用,而司法与数字关联的内在机理缘于数字的固有特征与司法的特定需求;从生成因素来看,司法数字的产生以法律规则为基础框架,以经验为填充,通过法官理念整合后展现于裁判文书之中,而理念又在深层次为文化所决定和指引,其最终体现了主观性(主导)与客观性(框架)的综合;从合理性理论出发,司法数字的合理性标准可分为程序正当与结果合理两方面,自身的优化路径则包括基本裁量原理、计算规则的明确和多元回归模型的建立。  相似文献   

16.
国际视野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期国际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势是实行轻轻重重的两极化刑事政策.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严"占主角、"宽"为配角的重刑结构下,作为对"严打"方针的反思而提出的,当前是一项刑事司法政策.其内涵虽与两极化刑事政策有差异,但对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灵活精神与两极化刑事政策相符合.在"严"的重刑结构下,要发挥"宽"这个配角的作用,只能以司法努力,尽可能多地拓展"宽"的空间和份额.应以"量刑"(裁判)这个司法中心环节为基点,向"量刑"(裁判)的前、后两个阶段和领域进行扩展.  相似文献   

17.
裁判规范还是行为规范——对滥用职权罪的功能性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安异 《现代法学》2006,28(4):114-121
刑法规范具有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功能。滥用职权罪应以行为规范功能为先,以“重大损失”作为构成要件限制了其行为规范功能;司法上的扩张解释虽然有助于实现该功能,却又危及罪刑法定原则。滥用职权罪之行为规范立足于规范的实质根据和价值取向,构造为义务规范,旨在保障职权的安全行使。立法和司法工作应当遵循行为规范功能,强化义务意识,预防优先。  相似文献   

18.
How courts and judge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decide cases behind closed doors has rarely been studied, but it is critically important in comparative judicial studies. Primarily drawing on the minutes of the adjudication committee in a lower court in China, this article explores its operational patterns and decision‐making process. The data suggest that among the criminal cases reviewed by the committee, very few were difficult or significant, but a relatively high percentage of the suggested opinions of the adjudicating judges was modified. In contrast, many civil cases reviewed were difficult to resolve but the committee offered little assistance. Overall the oper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of the committee were subsum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ranking system inside the court and the authority of the court president was enormous. The analysis also demonstrates the limited role of the committee in both promoting legal consistency and resisting external influences. Instead of achieving its declared goals, the committee has degenerated into a device for both individual judges and committee members to shelter responsibility. The findings compel researchers to reevaluate the role of the adjudication committee in Chinese court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udges and authoritarian regim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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