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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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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有一定的上升趋势.而机会丧失的医疗损害鉴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鉴定,其因果关系又通常是作为赔偿责任比例的依据.如医疗过错给患者造成了生存或治愈机会减少,医疗机构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往往决定于生存或治愈机会丧失或减少的具体程度.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因果关系分析与鉴定原则,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既要保护患者在医疗过程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与推动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自1981年以来,美国司法界已将机会丧失作为合理的损害后果来要求赔偿,发展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借鉴国外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与司法理念,对于我国正在起步的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工作,具有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艾尔肯 《河北法学》2020,38(1):95-107
我国正在起草和制定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修订和完善了医疗损害责任的部分规则,使医疗损害责任规则体系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了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保持法律规范的先进性和前瞻性,有必要完善知情同意规则、规定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认定标准和考虑的因素、多个医疗机构的损害责任、误诊损害责任、医师外出会诊损害责任、完善医疗产品责任、远程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会丧失损害责任、医疗管理损害责任以及医疗损害限额赔偿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则。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利用制定民法典的契机,采纳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提出的有效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建议,修改和完善《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构建科学的医疗损害责任法律体系,为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邱克强 《法制与社会》2011,(31):253-254
关于机会丧失理论,其适用及其适用范围尚存诸多争议。本文认为赔偿客体不是丧失的机会,而是能确定的最终损害,合理的赔偿方式是参考因果关系的可能性比例,在所有医疗过失侵权案件中适用机会丧失理论是可行的,并提出可供我国司法实践借鉴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通过阐述域外国家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分析的主要理论和主要方法,其中包括英美法系国家的必要条件理论、合理医学确定性理论、累积因果关系理论、实质性因素理论、机会丧失理论、联合概率理论、事实自证规则等,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同时,考察了两大法系因果关系理论和方法对我国医疗损害侵权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5.
中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行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经历了限制患者赔偿权利、加重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初步形成防御性医疗、进行反思与理性思考三个阶段,形成了案件案由、法律适用和责任鉴定三个双轨制的二元结构的现状,人为地分割了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目前正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提供了全面改革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机会。分析研究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和后果,有利于在侵权责任法中建立一个一元化结构的、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以更好地平衡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6.
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第一次把"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医务人员告知义务以法的形式做出规定,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没履行告知义务将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这对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以及维护医患关系和谐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抗辩事由,但法律规定不够完善,难以完全应对实践需要。因此,需要对第60条进行法律解释,并需丰富医疗损害责任抗辩事由体系,增加规定无因管理、医疗特权、意外事件、自甘冒险、损益相抵和并发症等抗辩事由。此外,结合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体制和医学科学特点以及比较法的经验,应适当限制医疗损害责任赔偿。  相似文献   

8.
医疗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叶名怡 《中外法学》2012,(1):136-154
《侵权责任法》将医疗责任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课予专业与经济上相对弱势的患者一方,难言公平合理。医疗过错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广泛采取法医学因果关系理论,其中的推定过错责任,应实行因果关系法律推定。医疗产品责任、医院内感染、疫苗接种致害责任等医疗无过错医疗责任也应实行因果关系法律推定。同时,司法解释应当授权法官在特殊场合下进行因果关系的事实推定。机会丧失作为一种特殊损害,其赔偿责任的成立仍需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同时,应避免将机会丧失误用作规避因果关系证明的法律手段;因果关系不确定之难题可运用择一因果关系等一果多因理论来化解。  相似文献   

9.
杨立新 《法学家》2012,(3):30-39,176
医疗管理损害责任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中的一种具体类型,与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一道,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体系。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但与该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构成竞合关系,受害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法律。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其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专门就医疗损害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二元化问题在法律上已经得到解决。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规定的过程中,存在部分难点问题,本文着重就以下三个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侵权法上,死亡赔偿制度系以赔偿死者近亲属的损害为核心,而对受害人生命的丧失则未提供任何救济措施。这不仅使死亡赔偿金的性质难以界定,同时也无法解决死者近亲属缺位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问题。我国应当把"生命的丧失"本身纳入侵权法的救济范围,加害人应对此承担惩罚性死亡赔偿金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立法,是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由二元向一元转归的标志,但是在立法的基本理念和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医疗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赔偿,不应完全照搬一般民事侵权赔偿,此次立法没有体现该理念,更没有体现医疗损害限额限项赔偿制度。立法中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推定为例外的归责原则,没有将医疗行为及我国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体现出来,严重过错作为医疗损害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更为合理。而且免除医疗机构赔偿的情形规定得也不充分,医疗责任保险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基础,在立法中也没有体现。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一词,尽管在各国立法和著述中有多种文字表达方式,如“国家责任”、“国家侵权责任”、“政府侵权责任”等,但其基本含义是一致的,即“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析言之,“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与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居于同一地位,就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侵权损害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一定义表明:国家赔偿因国家侵权损害而产生;国家赔偿是国家以金钱赔偿方式就其侵权损害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国家侵权损害情形。“国家侵权损害”是国家赔偿的发生前提。按照侵权损害的一般分类,国家侵权损害也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侵权损害,或称“行为侵权损害”,即国家  相似文献   

14.
杨立新 《河北法学》2012,30(6):16-17,18,19,20,21,22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关于责任分担的规则规定得不够完善,应当根据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则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连带责任规则进行补充.血液属于准产品,应当适用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规则确定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消毒药剂构成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其缺陷的判定有一定特点.  相似文献   

15.
我国采取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竞合的模式,侵权责任法亦承载预防损害的功能。依功能定位的不同,八种侵权责任方式可划分为损害预防与损害赔偿两大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同属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妨害与损害概念的趋同性造成了许多学术误解,区分二者实有必要,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针对妨害源而非损害结果应成为理论共识。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虽不适用侵权归责原则,但亦非绝对无条件,而应遵循以违法性为责任成立要件、适度性为责任范围要件的规则,同时予以适当限缩,以体现利益衡量的法学思想。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在总结既往私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做了原则规定;医疗纠纷处理实践的基础之上,首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知情同意侵权行为及患者隐对医疗用品缺陷及不合格血液导致患者损害则规定医疗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除了延续了过错赔偿的立法传统以外,对过错判定的标准和特定情况下的过错推定都做了前所未有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章的立法出发点在于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界定医疗损害责任,切实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前述目的,首先取消了"医疗事故”这一旧概念,代之以“医疗损害”这一新概念,因此,《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以“医疗损害责任”为章名,医疗损害责任之成立不再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8.
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作者指出,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务人员对自己的诊疗护理行为应当注意并能注意而未予注意,而其认定的依据则是专家的鉴定结论。在我国,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属侵权责任,其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对此,作者建议,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制定一个特殊的赔偿方法,这种赔偿方法应当具有标准化的特点,即:将医疗过失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按损害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具体规定出每一类别的赔偿金额。  相似文献   

19.
人工智能医疗影像诊断侵权损害是指临床医生根据人工智能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结论所实施的医疗行为对患者造成的损害。人工智能与医疗影像技术的融合应用,大大提高了疾病诊断的效率与质量,其诊断错误所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也不容忽视。人工智能医疗影像诊断模式多样、责任主体多元、损害原因各异、责任份额不同,其引起的侵权责任错综复杂。人工智能医疗影像诊断侵权应定性为多数人侵权中的分别侵权行为。现阶段人工智能医疗影像诊断侵权损害赔偿的判定,应以人工智能医疗影像诊断设备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定位为逻辑起点,根据人工智能医疗影像诊断模式、侵权场景、错误发生原因等因素来判定责任主体,综合原因力大小、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份额,并从“利益平衡”视角对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进行适当限制,以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影像行业的广泛应用和大健康产业的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20.
论服务质量侵权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服务质量侵权责任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因服务质量存在缺陷 ,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独立于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建筑质量侵权责任的一种特殊民事侵权责任 ,并与后两者并行组成我国“三位一体”的质量侵权责任制度。服务质量侵权责任具有“竞合性” ,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是构成服务质量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 ,过错推定兼公平原则是其归责原则。服务质量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赔偿 ,还应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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