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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经济分权与市场转轨的特定背景,上世纪80年代末《行政诉讼法》的诞生部分程度上源自中央控制地方官僚、顺利实现市场转轨的制度性需求,这种特征最明显体现在“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对“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行政诉讼司法政策与司法判例的微观考察,不难发现,行政诉讼在纠正地方基层政府干涉辖区内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上,起到了一定的拘束监控作用。从产权变迁的角度而言,尽管相关证据表明,与其他制度因素相比,行政诉讼在产权变迁流程中并未起到主导作用,但行政诉讼司法实践却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央意图借助行政诉讼工具来拘束“法团化”的地方政府,推动地方层面上关系产权、混合产权向现代产权转型的国家意志。  相似文献   

2.
卢超 《法学研究》2015,(3):19-30
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原本是一项裁判执行措施,但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的变化,其发挥的事实功能被大大扩展。实践中,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在规范性文件修改中发挥着功能性审查的作用。从社会变迁的视角观察不难发现,维稳压力、协调和解政策与地方发展型政府的模式变迁,诱发了对于行政诉讼司法建议的制度性需求,从而迫使司法建议成为行政诉讼工具箱中的重要工具。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的功能衍化,为法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制度样本,亦为行政诉讼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背景材料。  相似文献   

3.
根据WTO有关司法审查之规定,成员方政府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将纳入到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部分终局行政裁决行为将纳入到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这些问题一旦出现,将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及立法监督制度产生相当影响.……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制度不仅意味着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也意味着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的监督和控制。行政诉讼具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法制统一、协调地方竞争、调节资源配置的功能,从而建立起中央司法权对地方立法与行政的制衡,保障了国家法制的统一。通过审查地方政府行为和立法的合法性,行政诉讼制度可以规制地方政府间的竞争,限制地方政府的自利行为,确保地方竞争在中央的可控范围之内。此外,经由司法政策和具体案件的裁判,行政诉讼成为中央与地方之间资源调配的重要方式。从国外的经验观察,通过中央对地方的司法监督,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协调处理地方政府间的矛盾。而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也为其上述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制度契机。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之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文本变迁的追溯和实践运作的考察,可以发现原本处于边缘化地位的司法建议制度已经上升为行政审判的中心制度。而促使司法建议地位提高的原因在于能动司法观念之兴起,司法建议能够满足行政纠纷解决之需要和回应行政审判尴尬之处境。立足于功能主义的立场,可以发现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裁判引导型、裁判补充型、纠纷预防型和裁判执行型等四类司法建议。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的运作成效并不完全以行政机关的回复率为衡量标准,司法建议能否有效说服行政机关才是问题之关键。为了确保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的运作从随意走向规范,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分类机制、激励机制和公开机制。  相似文献   

6.
卢超 《中外法学》2013,(4):786-802
基于经济分权与市场转轨的特定背景,上世纪80年代末《行政诉讼法》的诞生部分程度上源自中央控制地方官僚、顺利实现市场转轨的制度性需求,这种特征最明显体现在"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对"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行政诉讼司法政策与司法判例的微观考察,不难发现,行政诉讼在纠正地方基层政府干涉辖区内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上,起到了一定的拘束监控作用.从产权变迁的角度而言,尽管相关证据表明,与其他制度因素相比,行政诉讼在产权变迁流程中并未起到主导作用,但行政诉讼司法实践却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央意图借助行政诉讼工具来拘束"法团化"的地方政府,推动地方层面上关系产权、混合产权向现代产权转型的国家意志.  相似文献   

7.
中国入世与行政诉讼制度变革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自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施行以来,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得以真正建立并已逐步健全和完善,十余年来该制度在公民权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法治”方略的实施特别是行政诉讼制度本身的发展与推进,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入世承诺义务的履行,现行行政诉讼的制度安排已经在某些方面表现出其相当程度的不可接受性与滞后性,从而面临着改革的急需。行政诉讼制度内在的欠缺与WTO的外部压力,正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变革及完善的契机。基于WTO的要求和行政诉讼制度现状的考虑,应以行政诉讼体制、审查原则和受案范围为改革重点,最终建立较为完整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8.
孙洪涛  鲍俊红 《河北法学》2015,33(2):191-200
对行政诉权的保护是衡量一个国家行政法治水平的重要尺度。如果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的诉权得不到救济和保障,行政诉权不能顺畅进入"法律之门",仅从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构筑上着手,这样的努力显然是徒劳的。在我国目前的宪政条件下,受国外"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中国传统文化、现实司法体制多重影响的行政诉权,应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的增量改革为突破口,寻求规模效益递增,并逐步培育出法治力量,最终推进行政诉讼司法体制的存量改革。行政诉权的发展必将为政府公权和社会公众私权博弈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也为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开启"法律之门",激励各方由对抗走向合作。  相似文献   

9.
"以审判为中心"的政法政策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它要求法院发挥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制度能力,有效地介入涉法行政争议之中,并藉此保护法益。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是法律监督上的国家权力结构关系。法院优位于行政机关,法院作为独立裁判者指挥诉讼管理关系和裁判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构造,应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司法能力在解决行政争议上的优位角色,应完整地发挥行政诉讼法的制度能力,即发挥立法、司法解释、司法组织及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行政诉讼司法准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诉讼管辖、庭审制度等,是否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方向,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和法益有效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政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影响了法院的诉讼角色和功能。回归司法权和诉讼制度本质,宜在行政争议、行政行为和法益之间构造出一致性的诉讼结构关系;宜从组织和体制改革转向程序改革,发挥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在塑造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论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规则的优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规则的正义性是司法审查正当性的前提,也是实现行政诉讼目的之“桥梁”。同时,行政诉讼的特点决定了被告举证规则是行政诉讼制度的中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被告的举证规则,但缺乏进一步保证被告举证责任充分实现的具体规则。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规则的优化应当从被告提供“全部证据”之判断规则、被告在决定期限内举证之证明规则、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以及复议程序中不提交证据行为之认定规则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1.
举证责任制度是行政诉讼的基础与核心。现今,无论在学界还是在实务界,“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似乎已成为行政诉讼的“帝王条款”。但由于过分强调被告的举证责任,导致关于对原告举证责任的研究较为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屡遇难题,较严重地束缚了行政诉讼的发展。一、现行立法对行政诉讼原告举证责任规定之不足(一)《行政诉讼法》对原告举证责任规定之不足《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54条规定,“行政行为主…  相似文献   

12.
就法理基础而言,以国家行为不可诉原则、“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理论反对创建军内行政诉讼制度,理由不能成立。就实践发展而言,创建这一制度是新形势下贯彻依法治军方针、推进军队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军人合法权利保护、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充分挖掘军事司法潜能、构建和谐军营的内在要求。在制度建构中,应当以国家行政诉讼法为基础,遵循司法规律和军事变革规律,限制军内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时间范围、简化司法机构、实行地域管辖。  相似文献   

13.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可诉性与可附带司法审查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不完全是一回事。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包括专门审查和附带审查两种方式,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前者,然而,在我国现行法院体制下,抽象行政行为不宜具有可诉性,不宜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规章及其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在实践中事实上具有可附带司法审查性,我们可以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完善现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司法审查制度,这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政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近代社会几乎历次行宪都伴随着一场你死我活式的暴力革命斗争 ,而最终还是摆脱不了“有宪法无宪政”的历史轮回 ,这也正应了哈耶克的名言 :“没有司法审查 ,宪政就根本不可能实行。”1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免受行政行为的违法侵犯而出台的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无疑打破了这一僵局。笔者认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政意义也自然是集中在法治政府、人权保障及由此促进的宪政文化发展等诸方面。一、行政诉讼制度与法治政府1、法治的第一层涵义是指法律的统治。也即政府和人民均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行事 ,当…  相似文献   

15.
王晔 《中国律师》2008,(4):44-46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人民法院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更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目前,我国在和谐司法理念指导下的司法改革已将作为合意式解决争议、协调官民矛盾新机制的行政诉讼和解纳入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和行政法治创新之中。当前我们必须针对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在寻求其正当基础之上对其进行具体的制度构建和工作机制完善。  相似文献   

16.
司法信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乃泛是指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认可与接纳程度。既包括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与裁判结果的评价,也涵盖其对非司法行为的评价。狭义的司法信用乃是表征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与裁判结果的信任、认可与接受程度的概念。司法信用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司法公正、司法廉洁与裁判的终局力与执行力。为了提升司法信用,需要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确保司法统一与公正;建立促进司法廉洁的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建立动转高效的执行联动机制,大幅提升裁判的执行力。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的制度环境是指与行政诉讼制度互为依存的相关制度因素的总和。“入世”后,中国行政诉讼将面临一个新的制度环境。其基本表现是:随着以世界贸易组织为集中表现形式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一国行政诉讼的发展不再仅仅取决于国内行政、管理方式和法治发展的水平,成员国政府在国内管理的许多方面都要受到国际协议的约束。也就是说,我国行政诉讼将处于一种既有国内评价,又有国外和国际评价;既植根于本土资源,又直接受到世界共同文化资源制约的复合式制度环境中。  “入世”将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些影响…  相似文献   

18.
程洋龙 《法制与社会》2014,(16):116-117
行政诉讼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异化或隐形的调解使《行政诉讼法》第50条的禁止性规定几乎形同虚设。合法的审判开始竟然以非法的形式终结,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因此,如何在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制度,并使之合法化已成为司法实务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笔者主要从公权力不可处分性与合作国家之争;二元判断与司法改革、行政诉讼目的冲突以及利益对立统一和法经济学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来探讨确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从而在理论保障前提中来探讨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对我国国内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于安 《法学》2005,(6):29-35
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不但将使我国市场完整地对外开放,而且将极大地促进国内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和行政改革的发展。在政府采购市场主体制度上,将放弃国内立法奉行的“单位成立条件标准”,执行GPA的“政府控制或政府影响标准”;在市场竞争行为制度上,政府采购决策将用GPA的“完全商业标准”和“充分市场竞争”替代国内现行立法“有限商业标准”和“平等竞争原则”的规定;在争议处理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将直接根据GPA规定请求司法救济主张权利,GPA关于救济程序的“商业机会”、“商业利益”原则将替代国内“行政效率原则”;在行政改革方面,GPA将使政府合同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司法信用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司法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乃泛是指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认可与接纳程度.既包括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与裁判结果的评价,也涵盖其对非司法行为的评价.狭义的司法信用乃是表征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与裁判结果的信任、认可与接受程度的概念.司法信用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司法公正、司法廉洁与裁判的终局力与执行力.为了提升司法信用,需要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确保司法统一与公正;建立促进司法廉洁的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建立动转高效的执行联动机制,大幅提升裁判的执行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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