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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劳动者就业权的保护不能单纯用提高劳动基准来实现。我国劳动立法应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利与利益,确定劳动基准应以“宽覆盖、严执法”为出发点,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应立足于增强劳动力市场的弹性;要从制定出台就业促进法、合理制定具体的劳动基准、制定劳动定额标准、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等方面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  相似文献   

2.
邓峰 《法制与社会》2010,(27):104-105
金融风暴引发裁员风潮,现行立法从实质条件、禁止条件、程序条件对经济性裁员加以规范,但裁员条件仍较模糊、裁减留用标准不明、优先录用标准不清、工会的干预不强、行政监管不力。本文指出基于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立法应明确裁减条件和留用标准,增加可操作性,加强工会和劳动行政部门对经济性裁员制度的干预力度,防止用人单位规避法律,加强对被裁人员的保护,优化企业内部裁员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3.
从国际劳工标准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国际劳工标准是指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工社会保障方面形成了规范系统的标准.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理应遵守和执行社会保障国际劳工标准.基于中国的社会现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与国际劳工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我们要努力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社会保障的作用,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相关法制,建立和完善对社会保障(保险)基金上的监督机制,加强国际合作 ,主动适应全球化时代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新形势.  相似文献   

4.
"996工作制"暴露出我国劳动者加班常态化的趋势,凸显了国家公权力如何在企业资本利益与公民休息权之间进行有效权衡这一迫切问题。休息权的核心内涵是通过国家的积极作为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以及进行充分的社会参与。在此前提下,借助德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理论,衡量休息权法律保障制度,是否遵循了"过度禁止之义务"和"保护不足之义务"。我国休息权保护存在现有立法制度保护不足、执法体制监管不严等问题,需要从完善特殊工时制度、严格执行加班规则、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以及健全违法责任体系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法律解读     
“五一”加班多付酬4月30日,在江苏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祝明谦表示,今年的“五一”劳动节七天长假自己恐怕得在加班中度过。“五一”前夕,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五一”长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征得工会和员工的同意,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员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举报;或直接到各区县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  相似文献   

6.
劳动法律制度早已确立了劳动者休息权,但在现实中劳动者休息权得不到保障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其法律根源在于规范加班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其社会根源我国劳动就业形势严峻。为此,研究劳动者的休息权应在现实思考的基础上完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7.
金哲 《法制与经济》2009,(16):81-82
劳动法律制度早已确立了劳动者休息权,但在现实中劳动者休息权得不到保障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其法律根源在于规范加班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其社会根源我国劳动就业形势严峻。为此,研究劳动者的休息权应在现实思考的基础上完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8.
现实中企业加班泛滥,表层原因是我国工时制度的关键规范包括标准工时制、特殊工时制以及加班管制等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难以良好实施;中层原因是工时制度与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与之密切相关的几个主要制度之间不具有协调性,包括限制加班与支付加班工资、基础工资与加班工资以及加班工资与社保费之间关系等,这些制度矛盾对用人单位规避工时制度形成不良利益诱引;深层原因则是工时制度的价值功能受到人们的普遍怀疑,其根基有所摇动。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国工时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应适当变革和系统完善工时制度和相关制度规范以迎接这一挑战。  相似文献   

9.
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支付需满足延长工作时间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两个条件,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直接关系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合法支付。应结合各省规定并参照司法事务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  相似文献   

10.
现阶段,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职能,需要加强工会建设。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将工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工会维权职能;通过工会自身改革,完善工会工作;将工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工会工作干部的素质。  相似文献   

11.
作为劳动法的基本概念之一,工资是全部劳动关系中的核心之核心,厘清工资问题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对价,即劳动报酬,认定某项收入是否为工资,应基于确认该项收入是否系劳动的对价。加班工资是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认定劳动者是否加班,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关键在于查明劳动者是否得到了正常的休息以及付出的实际劳动是否控制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而不应仅仅根据劳动者在岗时间跨度机械计算加班工资。在特殊岗位、特定工时制度和工资计算制度下,对加班工资的认定也要有所区别。在工资问题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法院应根据特殊规定并结合实际案情,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进行分配,以确保公平。  相似文献   

12.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减少社会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居者有其屋、保证劳动者普遍具有较高知识和技能的功能。一个社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因为社会保障资金的有序投入受到影响,而且会保持平稳持续发展,整个社会也会呈协调和谐状态。国际和我国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法治基础。  相似文献   

13.
房秀梅 《法制与经济》2008,(24):39-39,41
要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必须相应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机关事业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差距。  相似文献   

14.
要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必须相应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机关事业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差距。  相似文献   

15.
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释义通常是指劳动者就职的用人单位,因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存续而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此期间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某些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事故或染患职业病等情形,导致劳动能力受限、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的,劳动者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可依法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简要概述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始末,对推行工伤保险政策后的制度发展现状进行了扼要分析,并结合笔者多年实践工作经验,对工伤保险制度相关问题困境、完善对策等作出了深层次的探讨,试图找出制定和推行工伤保险政策的客观规律与实现持续发展的若干建议,以期对我国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构建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6.
私权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险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的制度构架中,在探讨如何将公权力(监督权力)进行分配,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管理主体各尽其能,相互制约的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基金中的私有产权性质,解决社会保险基金权利主体缺位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和传统因素的影响,我国工会的自身现状不能完全胜任《劳动合同法》赋予的维权职能,因此,需要进行制度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女性劳动权是指法律赋予妇女在劳动关系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是女性劳动者获得尊严的基础和前提。女性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是指女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社会中的人对女性从事劳动的态度。保护女性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伤害,应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社会保障权和特殊生理不受侵犯权;保障女性性的不可强迫和买卖、身体的不被享乐和游戏;女性不自我物化为标准。以此需要立法、政策的完善,劳动理念的转变和女性自身素质的提高。  相似文献   

19.
桂旺  赫捷 《公民与法治》2007,(12):44-45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休息权。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当然,国家对加班人员也有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林嘉  黎建飞 《法学家》2005,(1):75-77
一、研究概况 对于<劳动法>颁布实施十年的成就,普遍认为这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促进了劳动保障立法的进程,确立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求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十年也是我国体制转轨、经济转型导致就业格局和就业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时期,因而对完善<劳动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有效遏制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如何建立适应农民工、失地农民、乡镇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不与国际劳动标准相冲突的问题;以及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旧体制遗留事项,顺利实现制度过渡的问题都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面临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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