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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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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轻罪"之法价值取向与人身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屈学武 《河北法学》2005,23(11):18-23
从中外关于"轻罪"的不同语境及其确定涵义论起,指出国外学者视角上的中国的"轻罪",多指中国现行劳教体制所调控的诸种行为.进而阐述了近年来中国学界关于劳教制度存废之争的实质,指出改革论与废除论者本质上都是既要从形式上、又要从实质上改革现行劳教体制下的程序与实质不正义问题.因而改革论与废除论之间并无本质区别.进而,在阐述并评析了多种关于现行劳教体制的改革观之后,指出要解决劳教制度改革方案之争,须先行解决有关设计方案的价值取向问题.而各种改革之争,实质是功利主义优位还是人权保障优位之争.主张在不危及国家、社会根本利益前提下的"人权保障优位"的法价值观.指出单纯的"功利主义至上",势必导致功利而不公平、不公正,甚而有违法治的正义原则.而作为正义基本蕴涵的公民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最大限度的公平与自由,正是人权保障得以实现的基本路径和期寻方向.因而人权与正义并不必然冲突.惟其如此,在一定平衡条件下的"人权保障优位"的法价值观,值得作为我们重塑有关"轻罪"方案时的立法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改革现行劳教体制的法理思考和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2.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价值追求。作为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刑事侦查制度,同样,面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问题,作为刑事执法理念必然会在多方面发生变革。本文提出刑事执法的价值观要从专政工具论转向多元平衡论、正义观从偏重实体正义转向实体与程序并重、侦查观从查明事实转向法律真实、证据观从依赖人证转向强调可采信的社会证据和司法观从侦查为中心转向以公正审判为核心的理念,从我国刑事侦查制度改革角度出发,力求为我国刑事执法制度改革提供理论资源和观念平台。  相似文献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因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条件下,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总结改革开放新时期司法实践经验并进行理论概括的基础上,在反思国内外各种司法理论并借鉴其科学成分的基础上,我国基本形成了概念明晰、系统完备、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体现社会主义司法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的司法理论体系。从理论认知与实践导向的双重角度,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划分为核心理论与基本理论两大层面,核心理论包括司法本体论、司法价值论、司法政策论、司法程序论、司法文明论,基本理论包括司法制度论、司法职业论、司法模式论、司法改革论、司法公信论等。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18,(6):5-14
我国当代司法改革的一个显著表征,就是改革路径徘徊在司法权理论与国情考量之间变动不居。近代司法改革以"西化司法权"理论强势植入所造成的破产结果从反面证明,协调处理好二者关系是解决当下司法改革困境的关键一环。处理好二者关系的前提是明确司法权理论、司法规律与国情的科学定位;关键是加强国情研究的实践性思路,避免对本国国情因素和西方司法制度进行想当然的判定;核心是以司法规律为本,正视司法权理论的首要地位,尊重我国国情对司法权理论的合理性限制,从而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司法权理论。  相似文献   

5.
实现个案的正义是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不能回避的问题。现代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尴尬地位,如何适用,吸取传统中的一些可取的做法。中国传统社会并非不重视法的公平价值,对个案正义实现也有合理之处,这种手段可能是建制上的,也可能是一种社会压力,无论如何,公平和秩序都是司法追求的目标,本文通过对古代民间司法与现代民法的衡平机制的比较,期望可以从传统司法中寻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先秦时期儒法之争萌发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义。儒家认为礼制是社会规范的最高准则,追求整个社会的道德教化和道德规范下的稳定秩序。法家主张严刑厉法,法律的平等适用。但儒法之争的实质,是人治下的治国模式选择的争论,是法律与道德关系论争的中国化实践。现代中国法治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探求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精髓,秉承民族优秀法律精神。  相似文献   

7.
在以孟德斯鸠、贝卡利亚为代表的人道主义司法理念的影响下,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进行了人道化改革,逐步确立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审判公开等原则;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平衡智慧对近代以来的西方司法制度也颇有影响,如西方各国法律中确立的司法原则——当事人对等原则和辩诉交易制度等等,就体现了司法平衡的理念,而所谓司法平衡就是指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利益上的平衡;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正义理念对西方司法制度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这一理念强调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形式正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实体正义),英国的衡平法以其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而弥补了侧重于追求形式正义的普通法的不足,从而在英国法律体系中达到了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代中国司法改革路径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总体目标,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较大突破,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以司法理念为基础的司法政策和司法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奠定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六大报告谈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司法体制改革,不是机制方式的简单转变,而是理念观念的重大革新。要完成这一任务,实现全社会普遍的公平与正义,就必须树立科学的司法公正观。没有科学司法公正观的指引,司法遇到困难和挫折就会停步不前,改革遇到矛盾和阻力就会反复无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0.
刘政 《法学杂志》2012,33(2):128-132
能动司法是在借鉴西方司法制度与考察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司法理念。由于其在提高司法效能、促进司法正义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已经受到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在理论推导、实践需求、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研究,对践行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度的能动司法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11.
郑素一 《行政与法》2007,(7):108-111
中国传统司法活动中的思维方式,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基于对和谐、无讼的理想追求,强调实质正义和息事宁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了法律的形式正义,但此种思维方式却也造就了泱泱人口的农业大国和谐而宁静的生活,并且此种思维方式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仍大量存在,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维护作用。因此,借鉴中西方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思维方式,使中国传统的司法思维模式进行现代转化是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增强我国司法的正义与活力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法治语境下,能动司法强调在依法司法的前提下,司法审判活动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的统一,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统一,因而体现了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司法的统一,坚持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坚持回应关切与综合考量的统一,坚持开放引导与协同司法的统一,坚持规范司法与制度建设的统一。能动司法蕴含着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对于社会正义问题,思想家们众说纷纭,各具见解。实际上,讨论社会正义问题,必须密切联系社会主体赖以生活及其发展的社会条件。从本体论意义上讲,社会正义乃是社会主体权利要求的制度化实现,是人类意识的载体形式。由此,社会正义拟可区分为制度正义、程序正义和行为正义三种类型。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必须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解决社会正义问题。维护社会正义,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能动司法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不仅构成了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而且已经成为能动司法的价值目标。在当代中国司法审判活动中,必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和实施社会正义的能动作用,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制度与机制建设,从而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在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中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实现这一任务,必须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是司法制度和改革所要实现的方向和价值目标。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一个科学反映现代法治理念、尊重人权、符合司法秉性的法律制度与运作体制已经建成,在客观上,已与世界发达国家司法文明相差不大,并在有些方面已经接近或超过[1]。但是,司法的运作现实却令人担忧,不尽人意,立法的应然性与司法的实然性之间存在着很大…  相似文献   

15.
论国际司法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苏晓宏 《法学》2004,(7):32-42
国际司法是伴随着现代国家体系的产生而产生的。在理论支撑上 ,它是由司法理论和制度的国内法模式发展而来的。国际司法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由法律思想中的司法正义观念及其国际化和国际政治理论中的理想主义主张实践化两个方面作用合力的结果。  相似文献   

16.
孙赓 《中国律师》2005,(8):76-79
一、国外司法改革的启示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司法改革,由于受本国司法改革的背景、法律文化传统和国情等因素的影响,在改革的动因、理念、目标以及具体制度设计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综观这些国家的司法改革,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的司法改革有着惊人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体现了不同国家司法改革的共同价值追求,从中可以得到一些重要而有益的启示:其一,司法改革目标的共同性:实现正义。英国的民事司法改革是以伍尔夫勋爵提出的题为“接近正义”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报告为基础的。这份司法改革报告被人们称为《伍尔夫报告》或《接近正义的报告》…  相似文献   

17.
论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关系与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益理论确实可以成为实质刑法观的理论基础,但是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性比较复杂,并非如部分学者所提示的那样一一对应。就持有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立场的学者而言,他们其实并非可以简单地归入实质刑法观立场;而主张改革完善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的部分学者,反而坚持实质刑法观立场。在中国语境下,实质刑法观面临的风险与批评,主要根源就在于作为实质刑法观理论基础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具有太过强大的解释功能,且实质解释论的功能表现包括了保障人权的正面功能与严重侵犯人权的负面功能的两面,呈现出矛盾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不但需要发展实质刑法观,而且需要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单面的实质刑法观或者保守的实质刑法观,主张通过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实质犯罪论的限制与实质司法解释权的限制,以有效防范开放的实质刑法观可能存在的侵蚀人权保障机能的风险,因而应当成为当下中国最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事实与理念之展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完全没有深深陷入法律形式主义的泥坑,因而需要采用实质解释论加以拯救,而恰恰是深深陷入了法律实质主义的泥坑,由此逾越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樊篱,因而需要引入形式解释论加以纠正。在某种意义上,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仅是构成要件论之争,甚至是刑法机能论之争、刑法观之争。在我国当下社会中,法治规则意识尚未完全建立。在这种前法治时代,我国应该大力弘扬规则功利主义。  相似文献   

19.
被害人权利保护与恢复性司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恢复性司法为制度进路,追求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这一事关实质正义实现的法治目标。对犯罪人的制裁更多地涉及法律的一般性与普遍性,因此偏重于追求形式正义;对被害人权利的弥补、修复、保护更多地涉及生活中实际、具体的事件之合理性与被害人个别处遇,因此偏重于追求实质正义。在传统刑事司法制度中,被害人的权利长期遭受不应有的忽视,而在欧美获得蓬勃发展的恢复性司法制度则针对不同案件、不同犯罪人和被害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恢复性司法计划,为我国惩治犯罪人、保护被害人与实现个案中的实质正义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资源与制度进路。  相似文献   

20.
▲刑事司法正义论 赵秉志、田宏杰在《中国刑事法 杂志》2000年第6期撰 文认为,研究中国刑法的现代化,就不能不研究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而刑事司法的现代 化的最基本涵义就是正义,正义有两个层面的价值关系,一是通过司法实现正义乃是现代社 会正义理论的一个基本命题。在刑事司法中,含有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区别,而刑事司法 正义是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但是,司法活动的公正,如果没有公正的刑事立法,也 是无法实现的。二是司法独立是司法正义的基石。司法独立的价值在于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 弥补立法的缺陷,并成为权力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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