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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央派专员巡视反腐,古已有之,各朝制度也各具特色,其中较为严密完备的是明代巡按御史制度。巡按御史制度对保证明前期地方吏治的清明,维护中央集权和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延至明中后期,这一制度却在发展中走向了一条从膨胀到败坏的不归之路,巡按御史的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监察作用几乎失效。明代巡按御史制度从盛到衰的过程发人深思,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们有着深刻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的特点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的确立,吸取了历史上特别是汉代的经验,效法其"以小制大、以卑临尊"的监察体制,以七品御史纠劾地方所有官员,包括位居二、三品的三  相似文献   

2.
我国历史上的监察制度是由君主利用御史开始的。御史之名,西周官职中即已有之,本是在君主左右掌管文书、记录等行政事宜的“秘书”。战国时期,封建官僚制度初步形成,国君为了加强对内外官员进行控制,便扩大了御史的职权。御史兼司监察之职。秦代时,随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在中央设置了御史大夫寺,一面掌管天下文书,一面掌管监察,并以御史大夫为其长官,下设御史中  相似文献   

3.
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悠久历史,古代中国不仅给世界贡献了四大发明等物质文明,而且贡献了两个制度文明:其一,御史制度,即监察制度(御史制度是巡视制度重要内容之一),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就是学习中国御史制度的结果;其二,科举制度(后来演变为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原始社会末期,中国就有巡视制度的萌芽,它至今有四千余年的历史,可以说,巡视  相似文献   

4.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轫于西周时期,成型于秦汉时期,经历了台谏(御史台与谏官)分置、台谏相辅、台谏合一的体系演变。监察制度包括职掌巡视纠弹的御史体系与谏诤封驳的谏官体系,两个体系相辅相成便能发挥约束权力的功效;当谏官体系日趋衰弱、与御史体系混为一体的时候,监察制度整体效用也大为削弱。有必要在探究不同监察制度体系演变更替之后,进一步分析古代监察制度权威性的根源、有效性的基础,以及制度理念和功能蜕变的压力。  相似文献   

5.
监察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史书记载,早在周朝时,就已设有御史之官,掌管五官的纠禁之职,对官吏中的违法者加以察举。我国封建时期的监察制度,是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督防百官渎职失职,纠正各级官僚机构的工作失误,维护封建王朝的纪纲法度,巩固封建统治而确立的。尔后随着皇权的扩张,中央政权力的集中,监察制度也不断得以完备和加府强。掌监察之职的官吏,实际上是代表皇帝和中央政府,对百官和各级地方政府实施监督和纠举。监察制度发展到唐朝时期,已达到相当严密和完备的境地。唐代的监察制度,包括御史台系统和言谏系统两部分。唐代的御史台系统是唐王朝建国之初,沿袭隋制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监察制度源远流长,在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等方面均有独特的创建。本文以秦、汉、唐三个时代为代表,试析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一、历朝统治者都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并且日趋完善。 我国古代负责监察百官的称为“御史”。战国时,韩、赵、魏、秦等国所设置的御史,虽是国君基左右记事之官,但涉及百宫言行,已具有监察性质,至秦,中央设立监察机关——御史府,以御史大大为官,执掌“典正法度”,以御史中丞负责举劾监察,并派出御史监郡。《迪典·职官》载:“秦兼天  相似文献   

7.
检察制度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有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在中国古代既没有以“检察”命名的机构,也没有专职的检察官员,仅有与之相类似的司法弹劾制度,那就是御史监察制度。但是,御史监察制度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检察制度。清朝末年,清政府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一方面对革命运动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残酷镇压,一方面打起“仿宪”的欺骗旗号,把日本的司法制度搬到中国来,使清朝的司法制度有了新的变化。1906年9月20日,将原掌审制的刑部改为法部、专管司法行政;将原掌管案件复核的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管审判,并负有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的职责。同年  相似文献   

8.
明朝立国270多年,共有16位皇帝。大约从第八世皇帝宪宗开始,御史巡按制度发生了变化,基本趋势是巡按御史的权力越来越大,以至于实际上取代了按察司,原来的双重监察体制遭到破坏,监察制度走到了它设置初衷的反面。巡按御史权力膨胀如果追踪溯源的话,那么在第五世皇帝宣宗时就有了细微的变化。当时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守”,排名列于三司(布政司、都指挥使司、按察司)之上。三司的一把手都是二、三品的高级官员,出门是骑马的。巡按御史只有七品,出门只能骑驴,行李不能超过80斤,吃饭时不能上鹅肉。有位叫胡智的御史大着胆子上奏,说巡按御史与三…  相似文献   

9.
王戡 《政府法制》2014,(25):48-49
古代御史制度高度依附于中央权力,或者说皇帝的权力。但无论哪个朝代,那些来自监察院,被称为御史,或者在戏剧里被称为八府巡按的监察官员,都很难真正解决贪腐问题。历史学家吴晗曾说,“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此话固然不假,但是五千年的贪污史也是五千年的反贪史,中国人还是发明了许多反腐惩贪的制度,监察御史制度便是其中的集大成者。  相似文献   

10.
唐朝前期的地方监察方式有二:一是御史台不定期派监察御史奉制巡按州县,“纠视刑狱”。二是将全国州县,依“山河形便”划分为十个监察区,设十道巡按,由中央派员作经常性的定期巡回监察。十道巡按除御史外,也可派其他官员兼任,称大使、巡按使或巡察使等。巡按又设判...  相似文献   

11.
早在数千年前,中国古代就总结出一套以御史的纠弹监察以及谏官的讽谏为主要内容的古代监察制度。其历史之悠久,体制之完备,影响之深远,是世界监察史上任何国家的监察制度都无法比拟的。研究我国监察制度的发展史,是吸收传统文化菁华、以史为鉴完善今时今日制度之必要。  相似文献   

12.
张先昌 《法学研究》2005,27(2):149-160
隋朝监察制度与前代相比有很大变化。一是在组织上 ,整顿御史台机构建制 ,淡化御史的天子监察官身份 ,强调独立行使监察权 ;废除御史台官属由台主任命之制 ,改由中央吏部考核任命 ,或由三省长官推荐 ,皇帝敕授 ;制定地方监察法规“六察” ;二是强化了监察机关和监察官的各项职责与权力。从实施效果和作用上看 ,文帝时代好于炀帝时代 ,二帝统治的前期好于后期。在封建社会 ,监察的效果虽与制度的完善和监察官员的素质有密切的关系 ,但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的重视程度、个人品格与素养。  相似文献   

13.
监察官员代表朝廷巡察地方政事,是我国古代监察机关所奉行的一种传统监察方式。纵观历代监察官员的巡察方式,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巡察是中央对地方的一种经常性的巡回监察,按地点分工监察官吏,在规定的时间内巡察。汉代的十三部刺史、唐代的十道按察史、宋代的诸路监司、元代的二十二道肃政访司、明代的十三道监察御史以及清代的十五道监察御史都属于定期巡察。不定期巡察,一般是由皇帝根据形势需要,临时选派监察官员带敕巡视地方,事毕即临朝述职,任期不长,且不固定巡察时间。巡按御史制度就是明清时期,中央派遣监察官员…  相似文献   

14.
问题推动改革。元末监察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致使吏治松弛,官吏队伍贪腐严重。明初,朱元璋即位后,借鉴元代教训,对原有监察制度进行了一番改造。无论是都察院监察御史,还是六科给事中,抑或是巡视巡按,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由于历史局限性,这些监察制度也产生了机构重叠、监督职能异化等弊端。以史为鉴,可知兴替。明代的监察制度建设或许对我们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5.
《乌台笔补》是元朝初期著名监察御史王恽在其任职期间,所作的弹劾文书以及对朝政大事所作的建议。元朝的监察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设置了御史台、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等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主要是对元朝官员的政绩、工作能力、道德素质等进行监察。本文围绕《乌台笔补》的一些事状分析了元朝监察制度实际运行中的情况。  相似文献   

16.
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制法律文化中独具特色的部分。在其漫长的历史沿革中,积淀了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和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其中,加强监察机构和体制建设,“以条问事”的依法监察制度,重视对监察官的选用、考核和奖惩的政策是保证监察功能发挥的成功经验;“以轻制重”的策略有得有失;“风闻言事”权忽视查证、举证,危害显见;而监察制度对皇权的依赖性则是其本质特征,亦是它无法摆脱的最大弊端和失败  相似文献   

17.
曾坚  李雪华 《河北法学》2006,24(6):84-87
言谏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御史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两翼.其咨询、规谏的职守和作为,凸显出自己特有的光彩,给古代封建专制政体注入了一股难能可贵的活力.拟就我国古代言谏制度的源流演变及其实施、得失进行探讨,以对当代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提供一定的史鉴参考.  相似文献   

18.
秦汉时期监察制度形成及思想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夏、商、周三代,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了对国家各级官吏进行监察的必要性,并开始利用各种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许多职官普遍负有监察职责以及舆论监督的相对发达,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思想文化的发展与进化,对监察重要性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许多思想家阐述了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观点和学说,极大丰富了中国古代的监察思想。同时,随着御史职权的扩大,监察制度开始呈现出了雏型。这一切都为秦汉时期监察制度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19.
清末民初行政诉讼法制中的“民告官”传统遗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欢 《北方法学》2014,(2):152-160
在中国古代"为民父母行政"的传统行政法律文化中存在一个延宕千年的"民告官"传统。这一传统体现在"以上制下"的逐级申控制度、"从严治吏"的御史监察制度、"为民申冤"的直诉京控制度和"便民告官"的越诉特许制度等方面,其精神旨趣是廉政监督而非民权保障。"民告官"传统在清末民初近代行政诉讼法制滥觞和确立阶段仍然有不同程度的遗存。这种遗存可以从彼时行政诉讼审判机构的设立存废之争、具体制度设计和实际运行效果三个方面考察。未来中国行政诉讼法制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对近代百年行政诉讼法制变迁充分省察的基础之上,必须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民告官"传统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巡视,即巡回视察,也称巡察,是中国传统监察制度。秦始皇统一中原建立帝国时,实行封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如何对地方政权实施监控,以维护中央权威。就成为这位始皇帝筹谋的大事。他采取上下并驱的双轨巡察制,一是皇帝亲自巡视,他东巡到过泰山,南巡到过云梦,最后巡视山东途中病死在沙丘平台。二是建立御史监察机构,派遣御史官巡察地方,大多是临时派员专项巡察。始皇35年,北方边患危急,派将军蒙恬镇守。为加强对边防监控,派遣长子扶苏巡监守边。翌年,上郡百姓苦于暴政,在陨石上刻字诅咒“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遣御史巡察,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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