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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行政程序法体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行政程序法体例并达成共识,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在借鉴西方国家行政程序立法的典型体例,以及总结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结合湖南省行政程序地方立法实践,对我国行政程序法体例进行建构,以期对国家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行政程序法律的成本与效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正准备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如何制定 ,必须考虑立法、执法的成本核算 ,要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研究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将来运行中可能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达到制定行政程序法的成本消耗最低而获得的效益最大。本文为制定我国行政程序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中国行政程序法立法展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程序法是现代国家规范行政权力的基本法,它的制定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有着深远影响。当前,中国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本文希望通过对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目的、行政程序法典与其他单行法的关系、中国行政程序法的内容选择、立法架构及立法路径等问题的探讨,为推动我国统一行政程序立法献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4.
行政程序立法,从19189年西班牙制定第一部行政程序法开始,国外已有一百年以上历史,在我国则是近几年才引起人们的注意。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后,行政程序立法的呼声正日益高涨。实践迫切需要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程序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行政程序法,许多关于行政程序的问题散见于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之中,很容易造成重复、疏漏和抵触外,应松年教授还提出两点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难以规定同类法律规范的通则;二是立法进程不统一造成法制的不统一。这就造成各个领域程序制度的发展水平不均衡,必将给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权威造成威胁,甚至对社会的安定和谐产生不利影响。对行政程序法法律价值的研究是建立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笔者试通过对行政程序法的法律价值分析,为行政程序立法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本篇文章笔者通过分析行政程序法的现状指明建立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紧迫性;然后通过对行政程序法价值内涵分析探究其法律价值,即公平、效率、秩序;最后阐明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意义。  相似文献   

6.
日本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及其特征吴微日本行政程序法于1993年11月5日经日本参议院本会议通过,11月12日正式颁布,1994年10月开始施行、日本从五十年代开始制定行政运营法,经历了长达四十年的努力,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终于正式出台。①一、日本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7.
王昱懿 《政府法制》2013,(22):50-51
行政程序法是规定行政权力运行方式、方法、步骤、空间、时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近年来,我国虽然相继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范,对行政程序做了不少的规定,但仍然欠缺一部系统的行政程序法典.本文试从几个方面简要分析我国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8.
以行政的公正、公开、高效为立法目标的行政程序法,是现代国家规范行政权力的基本法律。本文通过对影响我国行政程序立法进程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因素进行分析,指出行政程序法制定的现实条件、客观依据及其必要性,以期为我国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提供立法基础支持。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尽早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20世纪的百年间,人类在世界范围内掀起数次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高潮。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宗旨是构建公正、公开、高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在现代社会被视为衡量一国法治实现程度的标志性法律。中国现行分散在各层级单行法中的行政程序法条文,虽然数量众多,但内容距离现代行政程序制度相去甚远。中国应当尽早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构建现代行政程序制度,树立行政人员和公众重视程序的观念,确保法治的统一。经过学者20余年的理论研究和程序立法的实践,制定统一法典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相似文献   

10.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离不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遵循的是先分别立法,再统一立法的路径。也就是说,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  相似文献   

11.
行政听证制度在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自1996年在相关法律中建立听证制度以来,其价值已初步显现。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在听证制度的设定上有了一定的进一步,主要体现在听证参与人、听证笔录的效力以及保障听证权利的实现等几个方面,但在某些听证程序方面,如听证的启动、听证主持人的资格、质证、听证与复议的衔接等方面还没有规定,本文主要从这些方面对健全我国听证程序提出了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12.
行政协助的法律定位与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乐  田园 《行政与法》2005,(5):91-93
行政协助制度是行政程序法上的一个重要制度,但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在我国却显得相对落后。随着行政职权的有限性和专业化与管理事项日益复杂化之间矛盾的不断加深,建立行政协助制度已成为解决现行管理体制弊端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对行政协助的法律定位入手,界定了行政协助的涵义、特征及与相似概念的区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从程序和责任两个方面对行政协助进行有效的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13.
比较行政法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比较行政法学既是行政法学的一个分支,又是比较法学的一个分支,这是比较行政法学的基本定位。比较行政法学具有生命力的地方不在于对行政法现象进行排列,而在于“比较”。为了通过比较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科学的方法论是必须的,该方法论既不能被比较法学的一般方法论淹没,又不能被行政法学的方法论取代。构架比较行政法学的体系对于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行政法学的走向以及全面实现行政法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现代行政程序法治的兴起与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现代行政程序法治,有必要首先梳理作为其源头的程序法治观,并审视其在语境论下的实质。现代行政程序所具有的参与性、平等性、透明性、中立性、自治性和交涉性的品格,使其成为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对现代行政程序法治三个方面的反思,将有助于扬长避短,进而结合其他制度共同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5.
行政声明异议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淑芳 《法律科学》2005,23(2):73-79
行政声明异议制度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其价值是十分明显的 ,其实体上的价值包括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和对行政机关行政权威的维护两个方面。其程序上的价值是使行政救济制度有了最为方便的救济程序 ,是对整个救济程序的一个补充 ,且使原来类似于或者归属于司法程序的救济程序行政化 ,既补充了司法程序的不足 ,又对行政程序概念进行了适当延伸。行政声明异议的主体是行政相对人 ,对象是行政主体 ,标的是未进入实质阶段的行政行为。目前我国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实体法尚无这一制度的规定 ,所以 ,应对我国设立行政声明异议制度的相关问题 ,尤其是技术问题予以探讨 ,以求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制定行政法总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已经走出了中国特色创新之路,党和国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制定行政法总则夯实了基础和条件保障。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以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行政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或应该有、可能有的共有普遍性和引领性规范提取出来,作出统一规定,既构建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从行政法总则到行政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极为重要的举措和通道,也是对世界行政法发展的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17.
行政法视角下的行政决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行政决策通常属于行政学的研究范畴,其特点表现在主体、目标、对象以及责任承担上。行政决策与法律、政策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由于行政决策的作出实质上是公权力的行使,对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行政决策应当受到行政法之约束,并且应当纳入行政法学的研究范畴。基于自身的多样性,对属于行政行为范畴的行政决策应当以行政法原理进行约束;对目前不能纳入行政行为的可用政策和程序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宪法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建水 《行政与法》2005,(1):106-109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一项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发表意见、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保护当事人民主权利的法律制度。探讨行政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和法理基础不仅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立法要求,而且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听证制度的现实需要。自然公正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和依法治国理论是西方国家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美国听证制度的依据源于宪法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确立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听证制度就必须修正《宪法》第五十一条,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一切国家机关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一款,并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相似文献   

19.
何炼红 《法律科学》2014,(1):155-165
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是伴随着政府服务功能的发展,从行政裁决范畴中独立出来的一种服务性行政事实行为。然而,以《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为样本进行剖析的结果显示,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调解目前在性质上仍然被视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调解过程习惯性地被烙上了行政执法的色彩,其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应尽快实现从传统执法到现代服务理念的更新;通过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办法》,从制度层面切实推进行政调解服务主体的多样化、服务对象的类型化、服务程序的精细化和服务损害的可救济化。在实践层面,应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克服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障碍,实现行政调解和司法程序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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