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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我国在采用宪法修正案方式修改宪法后,造成了宪法条文援引上的困境。宪法修正案导致两种意义上的宪法,即“形式文本”和“内容文本”,我们必须加深对宪法修正案技术的认识,强调以形式文本作为援引宪法条文的惟一标本。同时,通过宪法解释,不仅有助于消除宪法修正案带来的冲突,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宪法修正案的运用,从而增强宪法的稳定性。  相似文献   

2.
很有必要根据 1999年以来在实践中取得的重要新经验和新认识对现行宪法做如下修改 :在序言中增加两个方面的内容 ;修改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一百二十六等条款和第三章第七节 ;新设第三十五、第四十、第五十一、第三十七、第一百二十三等五个副条。有必要采用国外通行的修宪技术并公布一个宪法的正式文本。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原文与修正案的组合问题》文:童之伟《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 本文所说的组合形式,指的是一部“原始”的宪法经过修改后,其原文与修正案构成同一文本时的文字结合方式。可以说我国自1988年4月22日第一次修宪后,事实上一直没有正式、统一的宪法文本。一、组合无定式局面及其负面影响 第一类组合方式是先按历次修正案修  相似文献   

4.
美国宪法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洗刷,其主干部分并未增删,仍然只保留原有的七条,只不过在原来七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二十七条修正案,在两百多年间仅增加了二十七条修正案,美国宪法的刚性可见一斑。美国宪法自诞生时起,就不断遇到严峻的挑战,屡次出现危机;但是,通过不同群体以不同形式、在不同层面所进行的谈判和妥协,加上对一些技术性环节的完善,美国宪法比较成功地应对了挑战,化解了危机,不断焕发生机。美国宪法主要内容、宪政精神及美国之修宪程序均有值得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自1982年至今共经历了四次宪法修改,形成了四份宪法修正案。本文首先运用与宪法变迁作比较的比较分析法阐述宪法修改的含义,其次列举并归类分析了历次宪法修改主要内容,然后结合时代背景,试谈自己由宪法修改引起的思考,在此浅析了宪法修改中存在的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从宪法作为政治法的性质方面、从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方式即民主方式方面和宪法修改频度三个方面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自1982年至今共经历了四次宪法修改,形成了四份宪法修正案。本文首先运用与宪法变迁作比较的比较分析法阐述宪法修改的含义,其次列举并归类分析了历次宪法修改主要内容,然后结合时代背景,试谈自己由宪法修改引起的思考,在此浅析了宪法修改中存在的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从宪法作为政治法的性质方面、从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方式即民主方式方面和宪法修改频度三个方面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7.
文本主义是美国宪法学界重要的宪法解释理论,其核心是在解释宪法时追求宪法文本的客观意义。斯卡利亚是文本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在"哥伦比亚特区诉赫勒"案中对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进行了文本主义的解释。  相似文献   

8.
中国现行宪法颁行于改革开放之初的1982年,即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1982年宪法),之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以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了四次修改,共计通过31条修正案。对宪法的修改所采用的方式体现了一个社会对宪法所秉持的基本态度、对是否真正选择宪法生活的基本态度,特别是对宪法作为调整社会基本关系的法规范的基本态度,  相似文献   

9.
美国禁酒立法的过程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禁酒立法缘起于18世纪末,结束于20世纪30年代,其间由地方走向国家。1919年第18条宪法修正案的出台,标志着禁酒运动达到了高潮,全国范围的禁酒正式开始。14年后,第18条宪法修正案被新近通过的第21条修正案废止,禁酒时代宣告终结。禁酒法案虽然只实施了13年,但对美国社会和美国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影响却非常深远,涉及的问题远不仅仅是美国人民是否应该被允许喝酒那么简单。  相似文献   

10.
宪法文本是一种价值与规范体系,其存在形式表现为文本之上、文本之下、文本之内、文本之外,构成完整的价值与规则体系.“82宪法”体现了让社会治理回归制度理性、弘扬人性旗帜的目的,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民众权利保护诉求的积极回应和满足,是对人的尊严、制度理性的恢复与塑造,30年来中国社会的转型是通过宪法实现的.我们要肯定宪法的正当性、合法性,尊重宪法文本,坚持宪法的基本立场,从文本出发思考、解释与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宪法问题.在未来的社会治理中,应当保障宪法的规范效力,以我国宪法文本为基础,建构解决我国问题的解释技术、解释程序、解释理论,关注实践中的宪法问题,突出宪法的调整功能与社会问题的宪法化,在宪法与社会的互动中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1.
Since 1957,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Canada has regularly altered the wording of some sections of the Constitution Act, 1867 in its consolidated versions of the Constitution of Canada, even though neither the Westminster Parliament nor the Parliament of Canada had ever amended these provisions themselves or delegated to the executive the authority to make changes on their behal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refers to its practice of altering the text of the Constitution of Canada as ‘indirect amendment’. However, since the Constitution Act, 1982 states categorically that the Constitution of Canada can only be validly amended through one of its five amending formulas,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s technocratic approach to ‘indirect amendment’ is almost certainly unconstitutional.?Either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should restore the original wording of the text of these sections in its subsequent consolidations of the Constitution Acts and relegate the updated figures or other commentary to explanatory footnotes. Alternatively, the Parliament of Canada should update these sections itself, directly, as a Section 44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The rule of law depends upon following the Constitution of Canada's amendment procedures properly.  相似文献   

12.
法律文本是通过文字表达立法者意图的产物,是法治国家建立法治秩序的直接甚至惟一的依据。文本的基本要求是惟一性以及文字的清晰和严谨。在法律形成的过程中,对于法律文本中的错误,可以根据立法过程的不同阶段,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修订、解释和修改。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对法律文本及其公布的规定比较简单,需要针对文本形成和公布的不同的阶段加以明确和完善。其内容包括:第一,在国家主席签署前,法律文本应当由立法机关自行撤回勘误处理或修改后按表决文本重新表决处理;第二,在国家主席签署以后,法律文本仅仅涉及一般性的文字的勘误由立法机关通过勘误程序进行修改,涉及对法条意思修改的则需要通过法律修改程序进行修改;第三,媒体公布必须要等权威机关签署公布后才能发布;第四,法律的标准文本公布后,还没有实施的,应当根据法律修改的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13.
《专利法》第33条规定了"修改不得超范围"原则。但如何理解和适用该原则,专利审查部门与实务界在此原则上存在分歧与争论。例如,关于《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目的之争;关于如何理解"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之争;关于修改原则与修改方式、修改时机之争;关于修改与"禁止反悔"原则的关系之争等。从专利法的原理体系出发,针对上述法律论争做出简要介绍与评论,以期业内全面探讨"修改不得超范围"原则。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2004年修正案将原宪法中的"征用"概念一分为二,拆分为"征收"与"征用"。此后,在我国现行法上,"征收"与"征用"就成为两个平行的法律概念,两种并行的法律制度。但无论从制度构造还是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现行法上的"征用"概念都不能成为"征收"之外的一个独立概念和制度。"征用"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征收,即"部分征收",因此"征用"只是从属于"征收"的一个下位概念和制度而已。  相似文献   

15.
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的30年,是我国宪法修改频率最高、幅度和力度最大的历史时期。宪法修改是对改革开放成果和社会变迁的真实记录。30年宪法修改的历程,呈现出务实性、人性化和国际化的特点,但也存在缺少宪政体制优化整体思路、经济机制修补具体化、政治机制完善空泛化、修改进程被动化的不足。未来我国的宪法修改和完善,要有整体修宪计划,提高修宪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现实指导性;要与宪法解释相结合,避免盲目修宪和仓促修宪。  相似文献   

16.
二战之后制定的日本国宪法一直存在着被强加宪法论与自主制定宪法论的争论。保守派政治家出于现实政治需要,一直围绕宪法第9条主张修改宪法,并促成了国民投票法案的通过和教育基本法的修改。宪法修改应该使宪法的基本原理与现实发展相契合并有利于宪法的发展,而绝不能悖逆于宪法原理,弱化宪法的存在意义。战后的日本政治史可以说是“宪法固定化”的过程。要不要修改宪法,对于哪些条款进行怎样的修改,应该由国民来做决定。  相似文献   

17.
“辽宁贿选案”发生后,该省人大常委会无法正常开会履职。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代行该省人大常委会的部分职权。这被认为是宪法上的创制性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创制超出了宪法文本,不是宪法解释行为,也不是宪法续造行为,而是宪法建造行为。政治主体在面对宪法僵局时主动实施宪法,建造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内容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内涵,有效解决僵局并发展宪法。这并非孤例。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曾在“总理辞职案”中进行过创制。创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前提是出现了必须创制的环境、没有可直接适用的宪法规则,方法是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政治选择,形式是发布决定而非立法。创制具有宪法法律界限和合理性界限。政治主体要选择恰当的宪法原则和制度进行创制,所创制的内容要符合比例原则。创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掌握的一种新宪法工具,表明我国宪法实施具有政治主体与宪法互动的特征。  相似文献   

18.
救济性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功能,其内容主要包括诉愿权、司法裁判权和物质赔偿权。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四部宪法当中鲜有救济性权利的规定,而现行宪法文本中的救济性基本权利规定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对此,可以基于现有宪法基础进行完善,改进宪法第41条规定,并增加"司法裁判权"。  相似文献   

19.
与前七部刑法修正案相比较,《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模式由分则个罪模式,走向了总则+分则模式;其所修改的内容不再如同前七次刑法修正案只体现入罪及提高刑罚的单一方向,而是体现了入罪、提高刑罚加出罪、减轻刑罚的双重方向;其所体现的刑法机能则由以往七部刑法修正案的社会保护而转向了人权保障。《刑法修正案(八)》的这三大特点,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刑事立法的文明性、人道性与进步性,也因此,它在中国刑事立法史上将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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