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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将会出现更多的信托合同法律关系。探讨信托合同中的法律责任及如何依法处理信托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依法公正地处理这类案件。信托合同是行纪人受信托人委托,以行纪人的名义,用信托人的费用,为信托人办理购、销和寄售等业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信托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在信托合同关系中,信托物品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即信托人交给行纪人出售的物品,以及行纪人为信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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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合作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法律风险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银信合作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是指银行通过信托公司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具体操作形式为:由银行发行信贷资产信托理财产品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银行以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即:单一委托人)将所募集到的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该资金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给银行指定的企业。该类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无论在法律制度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较为复杂,因此,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对于进一步推进该业务的健康发展和应对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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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的定位应以合同为基础,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化与一定的公示机制相结合,使基于合同的信托内部机制得以外部化,为信托关系的对世效力提供法理依据.如此,信托制度才能够既满足信托当事人的各种需要,又能发挥保护第三人和交易安全的弹性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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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式酒店是投资者购买酒店客房产权,依分时度假方式与酒店管理者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获得限定的使用权限和经营收益的旅游房地产经营模式。产权式酒店之产权是一种弱化所有权属性的有期产权,在运营中存在"经济上"的所有权与"法律上"的所有权的分离,具有信托制度上的转换权能,本质上是一种不动产使用信托受益权。因此,应当完善信托登记制度,将产权式酒店的委托经营合同定性为信托合同,构建和完善产权式酒店的典型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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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信托已从单一的财产管理功能转向了融通资金为主的多重功能.相应地,受托人义务的重心也发生了变化.如此背景下,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数起典型案例可见,营业信托纠纷的审判呈现出如下逻辑:首先,最大限度地认可信托合同的效力;其次,考察信托机构的受托人义务是否妥善履行,认可信托机构为刚性兑付所作的努力;最后,依据受托人义务的履行情况研判其责任,尽到受托人义务的信托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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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在理论与实务中争议均较大,信托登记的两重性为其提供了较好的法理解读依据.信托登记效力模式是其核心内容,其在大陆法系背景下涉及的信托相关法律行为的效力、 信托内外部法律关系的利益平衡规则也均与信托登记法律效力问题密切相关.我国《信托法》第10条确立了我国信托登记生效主义的效力模式.出于维护法秩序的目的,对其进行教义学上的分析十分必要,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科学的信托登记法律效力制度的思路则是长久之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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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3)
信托收据制度在我国法上面临规范适用不确定、法律效力不明确、缺乏公示及对抗效力等法律障碍,与商事实践脱节严重。我国金融机构通常在信托收据合同中设置复杂的合同条款,实则系由不彰的规范现状和司法实践所导致。我国信托收据制度的完善,需要明确作为财产基础的提单等物权凭证的物权效力和证券属性、明晰信托收据关系项下的权利义务以及统筹信托收据与让与担保的法律地位。首先,在我国现行法框架中提单并非所有权凭证,而是代表间接占有的商事物权证券,其交付的特殊效力应当予以明确规定。其次,基于信托收据的担保功能和法律定位,应当将其解释为让与构造的非典型担保,金融机构应当为担保权人而非所有权人。信托收据合法化具有多方面的正当性基础,亦契合我国商法的价值判断立场。再次,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信托收据应当纳入动产让与担保范畴,并适用登记公示方式,以厘清第三人的权利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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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小股东“股微言轻”,导致其权益具有天然易损性。表决权信托通过将分散的表决权予以集中,实现了与大股东的抗衡,同时信托的弹性设计可以为委托股东的权益保护提供充分空间。构建我国表决权信托制度,应当将信托目的、信托合同形式、信托期限、信托登记与公示作为立法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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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存款与委托贷款合同探析俞宏雷自1979年我国第一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及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发布以来,信托业务在全国大中城市相继恢复开展。各地陆续建立了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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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受理证券公司委托理财的案件不断增多,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任意性。本文认为,从委托理财的实践来看,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从财产的独立性、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具有完全的管理权等角度来讲,均符合信托法的基本特徵。就委托理财中的三方益管合同而言,证券公司作为当事人签订的监管合同并不是委托理财的从合同,监管合同具有独立性特徵。在监管合同中,证券公司作为监管方,其地位相当于证券投资基金申的托管人角色。本文提出应确定证券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信托本质,并按照信托法的原理来调整和期型化委托理财业务中的各方当事人的关系。对于委托理财业务申的不规范做法应该积极引导而不是消极地否定。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应该按照具体的合同内容具体处理和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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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财产依财产公示制度转移于受托人的财产管理委托,以受托人是否受制于委托人控制为标准,可分为财产独立管理委托和财产代理管理委托。财产独立管理委托系委托人为实现其某种目的与相关意愿,将其一定财产依财产公示制度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仅受委托人设立委托时表示于外意思管辖,但意思表示可能存在若干空白的财产管理委托。财产独立管理委托与信托具有同一性,其中委托目的明示的财产独立管理委托与明示信托具有同一性,委托目的默示的财产独立管理委托与默示信托具有同一性。中国的过去和现在都客观存在大量的信托实践,信托制度具有民法化的实践基础。对物权概念为信托制度融入民法典提供了理论基础;《加拿大魁北克省民法典》为信托制度融入民法典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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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金融行业分业经营,但法律也为混业经营留下空间,银行为了扩大中间业务,不断创新,并利用其信誉担保优势,营销资源优势及信息优势不断寻求与证券、保险及信托机构的合作;而信托公司也因制度和法律的约 束,不断创新,寻求与银行合作来满足自己的业务需要.但银信合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法律和政策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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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单质押、进口押汇和信托收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贸易采用海运提单并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情况下,开证申请人是提单及货物的所有权人,开证行为提单质权人,但留置效力有限。认为进口押汇是银行有担保地无款放单并同意延期付款是错误的,它的要点主要是信用证业务范围内银行垫款和对提单的质押,即“押单保汇”。对于如何保障银行无款放单后的利益,有必要对信托收据下的信托模式和债权附加担保权模式进行对比、辨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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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信托是表决权与信托制度的结合,是一种特殊的信托制度。表决权信托的客体是表决权信托法律关系的核心,但关于其客体为股权抑或表决权在学界还存在着争议。本文从学界两种不同的学说入手,分析两者的分歧点,从独立性和财产性质论证了表决权信托的客体为表决权,并分析了承认表决权信托的客体为表决权在维护委托股东和善意第三人方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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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第11条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六种信托无效的类别。其中诉讼信托的效力就被盲目否认。这一笼统的规定不仅使现代信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也剥夺了当事人的应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因此应对诉讼信托的效力予以承认,对公益诉讼信托加以充分利用,本文将介绍公益诉讼信托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形式,提出构建公益诉讼信托制度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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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是英美法系最有特色的法律制度,海顿教授曾将其描述为盎格鲁萨克斯人的守护天使,冷漠地、无所不在地陪伴着他们,从摇篮到坟墓。①足可见信托的魅力。我国于2001年正式引进了信托制度。但相比于其发源地,我国信托制度的应用范围则较为狭窄。归其原因,在于司法实务中法官往往难以准确识别信托这一舶来品。故本文旨在对大陆法系语境下对信托合同的识别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力求为信托合同的识别总结出一般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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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托就是指版权人委托受托人对其作品版权进行管理,受托人对版权进行运营处理并为委托人取得相应的收益,版权委托人再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在版权信托执行中,其受托人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即对委托人、委托财产、第三人等负有一定的责任。这些责任的存在势必会使受托人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本文通过对版权信托的概念及其运行的方式进行论述,分析了受托人在信托执行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及这些责任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最后针对这些风险提出了一些有效的风险避免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