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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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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1991,(6)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在案件的侦查或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或当事人对司法会计鉴定,有权请求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是否准许,由司法机关决定。但是,对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内涵、适用条件等问题,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在理论上也缺乏研究。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从而影响了鉴定活动的顺利开展。据此,需要思考下列问题:1.司法会计鉴定后补充鉴定及其适用司法人员在对司法会计鉴定进行审查鉴别后,  相似文献   

2.
略论诉之追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诉之追加仅指诉之客体的追加,不包含当事人之追加。原告于诉讼程序进行中为诉之追加虽然有利于当事人间纠纷的终局性解决,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但毕竟关涉被告防御权之行使与诉讼之正常终结。故立法关于诉之追加应有特别条件之设定,以求利益之衡平。为防止裁判抵触,受诉法院应将原告追加之诉与既有之诉予以合并审理。  相似文献   

3.
民事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看似违背了程序公正中的当事人参与原则。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这一制度的正当性理论基础。本文分别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与追加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考察,为变更与追加执行当事人的正当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司法鉴定质证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重要权利,是鉴定意见成为裁判依据的必经程序。我国现有的司法鉴定体制缺乏统一性,对司法鉴定质证流于形式,影响鉴定结论的质证效果。本文分析了司法鉴定质证的内容,介绍质证的方法,并对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的条件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5.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追加制度的理论综述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据此,在民事诉讼法学上,有关当事人追加制度的理论观点,可以概述如下:1.追加当事人是指民事诉讼中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制度。①2.当事人的追加是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本案中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诉讼时,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制度。追加当事人可依照当事人一方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进行。追加的当事人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入手,首先肯定了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强化,进而重点剖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中,在适用时效、追加当事人、撤诉、审理和判决的范围、财产保全、证据的调查、搜集和认定等方面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尚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一权利的进一步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一、知识产权审判中追加当事人问题的考察与分析(一)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情况统计与分析根据笔者对北京市某区法院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之间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涉及追加当事人的案件的统计,2006年和2007年该院全年分别受理案件349件和374  相似文献   

8.
复印件原则上不应当作为鉴定的检材。如果对复印件进行鉴定并形成结论后,又发现了相应的原件,当事人对有关复印件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重新鉴定,而不是补充鉴定。原鉴定人应当回避。  相似文献   

9.
【裁判摘要】 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法院针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已完工程总造价、材料分析退价、不合格工程返修费用等事项产生的争议,基于当事人申请,分别委托鉴定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鉴定,经一审法院组织质证后.当事人对上述鉴定结论仍有异议提起上诉,经二审庭审补充质证,当事人对上述鉴定结论没有提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和反驳理由的,可以认定上述鉴定结论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10.
王越宏  李媛 《中国法学》2001,(5):161-165
一、合同漏洞补充之法理分析 合同漏洞本质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漏洞,通过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适当弥补使其臻于圆满,即可使合同漏洞得到补充。合同漏洞补充的主体,首先是原表意人,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他们可以事后就共同的意思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当达不成共同意思时,由法官根据一定的原则,采取一定的步骤,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补充。 (一)合同漏洞补充的可能性──不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具有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的协议。在理论上,应把合同看成是当事人双方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之一般成…  相似文献   

11.
我国目前关于精神鉴定启动的设置,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的当事人启动制,也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官启动制有差异,而是一种扩大化了的"司法官启动制",即公检法三机关都拥有鉴定启动的决定权,而当事人则仅有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由此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精神鉴定启动难或多次重复鉴定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鉴于此,有必要赋予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初次精神鉴定的申请权与救济权,并应进一步明确强制启动精神鉴定的情形.  相似文献   

12.
在目前的海事审判实践中,似乎有一种放松对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的倾向,也许海事法院觉得经过十余年的“锻炼”,当事人已有自我审查的知识,而且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阶段,仅有按《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至第111条的规定,作一般形式审查的义务。在发现诉讼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有问题时,如果诉讼时效尚未届满,原告或法院有时间安排重新起诉、追加或更换当事人来予以弥补,所谓“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是,如果诉讼时效在不考虑已开始的诉讼的前提下,对拟更换或追加的当事人已经届满,此种更换或追加是否能够约束对方当事人或其他当事人?本…  相似文献   

13.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只对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作了原则性规定。2007年合同冲突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则有待修正、补充和完善。2012年年底的司法解释对意思自治规则尽管作了部分补充,但仍有待完善和补充。对比分析现有司法解释和罗马条例Ⅰ,是对我国意思自治规则进行合理解释与补充完善的恰当起点。我国不应承认默示法律选择,不应不加限定地允许当事人进行部分选择。在允许当事人变更选择时,应设置变更选择的限制条件,而且变更选择的时间应恢复到一审开庭之前。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的法律。我国已借鉴罗马条例Ⅰ处理非国家法或现代商人法的问题,未来司法实务就应贯彻"纳入说"。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称我国民诉法)策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唐德华同志主编的“新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卜一九九一年版)对该条解释为“……才予必须参加诉讼活动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追加被告,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被告;……”。在民事审判活动的实践中,尽管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的案例不多,但也并作绝无仅有。笔者从参与民事诉讼的活动中体会到,人民法院不直依职权追加被告人。其理由如下:一、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人,易与原告和被追加的…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程序中,当事人及其代表、追诉方、审判方均需对刑事技术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就当事人及其代表而言,审查刑事技术鉴定结论是其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的前提,是其依法行使辩护权或追诉权的前提;对于追诉方而言,是其履行国家追诉职能的需要,也是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的需要;对于审判方而言,是其确定鉴定结论是否符合证据的可采性标准并进而判断其证明力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1什么是鉴定的启动鉴定的启动包括提出鉴定事项、决定鉴定是否进行、选任进行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谁有权提出鉴定,谁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鉴定及由谁进行鉴定是鉴定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决定着一国鉴定程序的特征。鉴定的结论常常具有决定或左右整个诉讼、审判结果的影响,当事人很有可能因为对自己不利的鉴定结论而败诉。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参加鉴定程序并得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和证据的机会。当事人不可能参与鉴定的实施,对鉴定体制及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也无能为力;但是当事人可以…  相似文献   

17.
随着执行改革的深入和当事人权利意识的觉醒,为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各地法院对执行理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维护其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存在许多问题,包括立法的缺失,司法机关启动司法鉴定缺乏应有的程序制约,当事人司法鉴定程序的参与权被弱化,司法机关启动鉴定程序缺乏合理有效控制等问题。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启动程序应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即增加对刑事司法鉴定启动条件的立法规定,加强对司法机关启动鉴定的制约,弱化审判机关对鉴定启动的控制,强化当事人对鉴定启动程序的参与权。  相似文献   

19.
在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中,都会出现因责任主体合并、分立、注销,或因责任主体的开办人虚报、抽逃注册资本,或因开办人无偿接收终止企业财产等情况而需要变更、追加责任主体的情况。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就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作过多个司法解释。在执行这些司法解释,进行当事人变更、追加的实际操作中,如何区别属于应当在审判阶段中进行还是应当在执行中进行的情形,成了人民法院必须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79、80、81条在规定几种变更、追加被…  相似文献   

20.
《中国法医学杂志》2020,(2):149-149
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释〔2019〕19号),2001年12月26日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次对2001年12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做了重大修订。修订后的证据规定共6部分100条,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条款达24条,包括:申请鉴定期间由举证期限前修改为人民法院指定期间;鉴定开始之前,鉴定人应当签署承诺书;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鉴定人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应当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另行委托鉴定人进行鉴定;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将依法处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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