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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方法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反垄断执法的首要任务。在互联网市场中,"免费"模式、商品的网络效应以及平台化经营模式等,成为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界定的基本要素,其直接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方法:对具有网络效应的商品适用需求替代分析法时需充分考虑网络效应对消费者需求的影响;在平台化经营模式下,为了避免相关商品市场的扩大化不宜适用供给替代分析法;由于"免费"模式和网络效应的影响,假定垄断者测试法也需要比对价格的增加幅度以及消费者对互联网商品的依赖作出变通和调整。  相似文献   

2.
大数据对传统反垄断理论在法理层面提出了挑战,数据垄断需要重新思考市场力量判断、必要设施原理与消费者保护问题.通过对大数据的特征与反垄断理论进行法理层面的分析.首先,大数据对企业市场力量或垄断地位的强化非常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企业的所涉及的平台类型、网络效应特征、多宿主等情况来分类分析.其次,法律可以结合不同数据的类型,促进数据的合理共享流通.最后,数据隐私保护可能构成反垄断议题,但应避免将数据收集增加简单等同于产品质量下降.应注意数据隐私保护与反垄断制度的分工与配合,法律不应过多依赖反垄断法解决数据隐私保护,但可以将数据隐私保护作为衡量企业市场力量的参照.  相似文献   

3.
国际航运组织自2002年起统一在我国大幅收取THC的事件,反映了我国国际海运业严重的垄断问题。是否给予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大局。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我国应当以保护货方利益为原则,不应对国际海运业适用反垄断豁免制度。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对班轮公会、协议联盟和海运经营者集中等垄断形式进行研究,也得出我国不应当给予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的结论。我国应当坚定货主大国立场,加强对国际海运业垄断结构和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4.
江山  黄勇 《现代法学》2011,33(4):79-88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之后,面临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适用的问题。以石油行业为例,通过反"行政垄断"来推动石油行业的反垄断不应是主导的指向,应当廓清"行政垄断"与依法管制之间的界限,在正确认识石油行业管制体制的形成的前提下,确立政府管制与反垄断法规制之间的协调原则,从结构和行为两个方面有效推进石油行业的反垄断适用。  相似文献   

5.
傅智文  王淇 《法学杂志》2005,26(1):36-37
《反垄断法草案》的公布说明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已经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但是本草案存在着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笔者仅对草案中存在的比较大的问题做出一点简单的评述,并给出自己的建议。一、关于一般性条款和适用我国反垄断法存在的一个最重大的问题,就是缺少对一般垄断状态的规定。一般性条款的缺失,会使反垄断法很快就无法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反垄断法中应当规定:任何妨害或者威胁我国良性竞争秩序的力量和行为都应予以排除。同时在垄断的定义中应当加入兜底条款。理由非常简单,虽然现在世界各国已经出现的垄断形态是法律规定的四种,但是…  相似文献   

6.
王中美 《行政与法》2014,(9):100-106
新经济的动态竞争是一种良性循环:创新激励竞争促使其追求垄断地位,而竞争和垄断又会进一步激励创新.对新经济运用反垄断既可能会削弱或阻碍动态竞争,又可能违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追求.从最近美国与欧盟对谷歌搜索行为发起的调查来看,执法者对新经济适用反垄断传统标准的态度显得更加灵活和谨慎.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9,(5):89-104
学术数据库是当今学术工作者不可或缺的网络学术信息主流载体,其对部分学术资源的独家垄断,是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合法垄断。然而,如果学术数据库经营者将版权保护作为攫取垄断利润的手段而非激励创新的催化剂,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其滥用行为便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审查与规制。当前,反垄断实践经验的空位及理论上的诸多争议,使认定学术数据库经营者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过程面临诸多困境。要打破当前的"知识垄断"格局,须在相关市场界定中重新审读多边市场之利益相关性,以弥补传统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在适用上的局限性。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考量市场份额与知识产权因素之作用,以补足适用"结构性标准"带来的认定偏差。同时,须结合个案运用合理性原则分析经营者行为之滥用性。数字学术资源的"开放存取"能够实现知识开放分享之目的,应当作为排除学术数据库市场障碍的重要激励性规制手段。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交叉问题一直是司法机关在审判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如垄断协议行为与专利许可行为的交叉在司法实践中就较为典型。垄断协议案件的一般分析方法为"合理原则",但由于专利自身具有垄断性,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在判断标准上具有一定特殊性。我国在此方面的审判经验非常有限,结合美国的经典案例,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些值得借鉴的分析方法和考量因素:第一,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审查应适用"合理原则";第二,在专利许可的反垄断审查中,专利权人的合理回报应当得到适当尊重;第三,对专利许可协议应当进行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分析;第四,专利联营的积极作用应当得到肯定,但也有可能限制竞争。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域外适用制度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王先林 《法学杂志》2006,27(1):47-50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目前各国反垄断法发生冲突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在WTO竞争政策谈判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我国制定反垄断法时也应当明确规定其适用于那些发生在外国但对我国的市场和消费者有着不利影响的限制竞争行为,但应将该行为产生“直接的、实质性的且可以合理预见的”限制或者不利影响作为适用的基本要件,同时,在具体执行中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权衡、分析多种相关因素。  相似文献   

10.
WTO、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与我国反垄断立法关系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新世纪的反垄断立法 ,应当充分关注WTO、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 ,并善于从中吸取力量、营养和经验 ,加快立法步伐 ,加大反对行政垄断的力度和进展 ;应当奉行新思路 ,摒弃结构主义 ,贯彻效益优先原则 ,将制裁的重点设在滥用优势限制竞争造成效益低下的垄断行为上 ,并将反对国际垄断涵盖其中 ;应当在规定“适用除外”制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 ,努力创设足以对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实行有效监督和制裁的新制度。  相似文献   

11.
"行政垄断"纳入我国《反垄断法》的必要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聂孝红 《河北法学》2007,25(2):83-89
行政垄断是我国目前主要的垄断形式,行政垄断严重地影响了市场主体的自由竞争,破坏了统一市场的形成,阻碍了我国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应依法制止行政垄断,在我国将来的反垄断法中规制行政垄断行为本身就是我国进行的一个重要的体制改革举措.  相似文献   

12.
要保护市场竞争,既要反对经济垄断,又要反对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构成、形式范围、救济与责任等问题作了规定。立法对行政垄断构成的规定相对比较科学,但其他方面的规定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China has thoroughly amended its corporate law and hastens to formulate an anti-monopoly law. To rebound then deny the planned economy once adopted, China firmly practices marketization reform. However, common-recognized rules haven t taken shape without sufficient gaming and, lots of quick introduced legislations are only superficial provisions. As the trend of corporate legal system in developed countries, freedom and responsibility are the two contraries but not contradictory directions during the recent reform of China s corporate law. One is deregulation, e.g., introducing one-person company and the transition from approval system to registration system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any; while the other is adding various provisions of responsibility and liability to the Company Law for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actual controllers, directors, supervisors and top managers. The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of China not only prescribes unfair competition but also counters monopoly. In general, it mainly focuses on anti-monopoly provisions, to popularize the concept and value of free market, making systematic regulations on any kinds of monopoly. This article reviews its background, process, meaning as well as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As there remains somewhat a mystery that China rapidly develops, it may also reflect a fringe of the reason.  相似文献   

14.
网络经济的有序发展需要竞争法的规制。网络经济效应必然带来网络经济行为的垄断性,形成有效的垄断市场结构,使消费者预期管理模式成为主要竞争模式,容易带来竞争策略的不正当性以及竞争地理范围的超国家性。这就对现有竞争法律规范提出了重大挑战,因此,要把合理、自由、全球性作为基本原则,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概念术语、立足现有法律类型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网络经济自治组织法与促进法、明确规定网络经济垄断标准等途径完善立法,依靠政府积极参与来促进网络经济竞争政策的完善,以期对网络经济的竞争行为进行有力规制。  相似文献   

15.
在大数据时代,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逐渐走向平台化。依托于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声誉为核心的信用治理在平台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商业平台而言,信用治理可以高效地管理平台上的生产和交易行为,减少国家权力的介入;对于政府平台而言,信用治理不仅可以减少执法成本,还可以促进国家内部权力的整合,并促使国家权力进一步向社会领域延伸。但是,由于缺乏有效规制,信用治理在商业领域存在着评价黑箱化、商业化和垄断化的公平性问题。在公共管理领域,信用治理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政府内部权力整合、数据收集和使用等方面都面临着挑战。对此,法律规制应该以整体制度设计、市场结构调整和优化规制手段为导向,并从限制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引入多元治理模式和培育国家数据能力等方面实现对信用治理的具体规制。  相似文献   

16.
反行政垄断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田檬檬 《河北法学》2004,22(10):123-126
在我国行政垄断的危害性甚于经济垄断。行政垄断的负效应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直接影响着我国作为WTO成员方义务的履行效果。对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行政垄断的现状、成因、危害和规制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讨。对如何制定反垄断法,以有效规制行政垄断等问题提出了看法。  相似文献   

17.
各国反垄断立法对于规制垄断协议普遍采用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这对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还是经营者而言,均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反垄断法》并未采用概括禁止功能的一般条款,而是在列举典型垄断协议的基础上,将其他垄断协议的认定权交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对《反垄断法》与"征求意见稿"、"一审稿"和"二审稿"进行比较的基础上,运用竞争自由与经济效率、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干预幅度与干预负担这三对范畴进行分析,可找到我国不真正兜底条款的产生原因。  相似文献   

18.
垄断力的认定——兼评《反垄断法》第十九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建安 《时代法学》2008,6(2):97-102
垄断力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目标企业的切身利益与反垄断法的实施,准确与否至关重要。我国刚通过的《反垄断法》第19条的规定,过于强调了规模在垄断力认定中的地位,容易给人以误导。在垄断力的认定过程中,首要的考虑因素是目标企业的市场份额,其核心是确保相关市场界定的准确性;同时,我们还必须考虑该相关市场进入的难易程度、技术与技术创新的可行性以及国家的国际竞争力等诸多其他因素。  相似文献   

19.
反垄断法的定位取决于其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功能。反垄断法自始即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使命,可以成为有着宏大价值目标和强大经济调整功能的"超级法"。互联网产业在资本、技术和商业模式上的独特性,使平台易于触角广泛和无序扩张,具有反垄断的高关联度。互联网平台反垄断首先要在宏观价值上拓展思路和提高站位,又要积极寻求恰当的法律和经济的技术性路径。我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不能轻言和盲从当今美欧的表面趋势,不汲汲于引领潮流和贡献经验,趋势之下可能掩盖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而要一切服从和服务于我国数字经济的实质性发展利益,既要及时、积极和到位,又要适时、适度和谦抑,并始终以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应当坚持法治进路,构建相应的规则体系,并确保客观、中立和理性,防止非理性和情绪化。  相似文献   

20.
付中强 《行政与法》2007,(10):84-86
在我国行政垄断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本质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是国家公权力对经济生活的不当介入和干预。它的存在严重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结合反垄断法的定义及法益目标探究行政垄断的具体立法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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