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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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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受托人自己名义的不使用是由于存在受托人无法开立以自己为名义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制度,分户管理的需要与制度安排迫使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或第三人账户进行资产管理。基于信托法制的存在,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应该为民事信托的生存留下必要空间,允许普通受托人作为名义持有人开立名义持有的证券账户。这将有利于为监管机构及时全面掌握营业信托的违法信息提供便利快捷的通道,为证券委托理财关系的法律性质正名。  相似文献   

2.
法律根植于社会,社会变迁与公法的发展紧密相连,社会变迁在制度、观念和应用等层面影响着公法的发展,公法对社会变迁具有推动作用。中国正在经历从政治国家一元社会向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并存的二元社会的变迁,这种变迁需具备建立市场经济和确立正确的政府理念两大要素,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与之相适应,中国公法应当在制度层面、观念层面和方法层面对这种变迁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托对基金的保值增值至关重要,与其他投资工具相比,信托工具有独特的功能优势。体现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与信托在观念与制度层面的契合,并需实践佐证。但学界对此的理论研究尚显欠缺,需要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托能否以及如何在养老金投资的大环境中运行进行研究,以构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托的理论框架。立法并未明确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在信托中的差异性,导致基金运行过程中欠缺实践路径,因此需要塑造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不同的信托模式及运营规则。  相似文献   

4.
我国养老保险改革发展到现阶段,已出现了很多的问题,需要引入新的元素对其进一步改革。名义账户制是近年来国际上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内不少专家也在探讨名义账户制在中国的发展前景。本文主要从必要性介绍了名义账户制在我国的适应性问题。  相似文献   

5.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三层结构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涌 《法学研究》2013,(4):48-61
宪法上规定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不是专属于公法的所有权概念。它包含三层结构:第一层结构是私法权能。在这一层面上,它与物权法上的所有权无异。第二层结构是公法权能。其主要包括国家对于自然资源的立法权、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第三层结构是宪法义务。国家应当为全体人民的利益行使其私法权能和公法权能。公共信托理论是描述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人的宪法义务的法律理论,应当引入中国,或者对中国宪法第9条作公共信托理论式的解释,确立国家与人民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结构中的地位。在中国的现实中,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最为薄弱的层面是其宪法义务。 “自然资源人民基金”的模式和尝试对中国有借鉴意义。宪法规定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具有“不完全规范”的特质,直接转化为物权法上的物权存在困难。在目前宪法控制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民法解释学可以发挥控制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肆意扩张和扭曲的准宪法功能。  相似文献   

6.
我国当下行政裁判实践中,主要存在“行政行为分析方法”与“行政法律关系分析方法”这两种方法。民法上成熟而严谨的“请求权方法”可以引入行政裁判,通过行政法上“公法权利之甄别”、“请求权基础之检索”和“公法限制之审查”等步骤予以适用。当下的行政裁判上请求权分析方法还存在“规范缺失”、“视野偏狭”等问题,需要与传统的行政行为分析方法相对接,并适当引入“正当程序”和“公共政策”等考量因素,使其充实并完善。  相似文献   

7.
依据不同的强制拍卖性质学说,错误拍卖第三人财产的法律效力有所不同。从拍定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权衡来看,"私法说"和"公法说"均有所失衡。强制拍卖的性质上应采用"公法说",拍定人系原始取得拍卖物的所有权,这是维护公益、保障拍卖公信力之所需,但是,全面采用"公法说"并不符合我国国情。它有过分保护拍定人利益而牺牲第三人利益之虞。我国应当在坚持采用"公法说"的前提下,对"公法说"进行局部修正,以合理协调拍定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8.
金新乳品信托计划案件揭示了我国信托法缺乏完整的理论基础以及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法律保护机制阙如,以至于受托人行为之控制、投资者利益之保护落空于商业信托之制度设计中。在英美,商业信托受托人不当行为风险之控制是信托法之核心。如何控制?一则承认受益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通过受益人衡平法上的救济,对受托人不当行为进行消极防范;二则对受托人施以严格的忠实、谨慎义务来对受托人行为进行事前的预防。为此,我国有必要借鉴英美之相关法律控制机制,设计符合信托理念的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当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不能足额支付养老金时,便出现了挤占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的空账现象.本文通过对养老金个人账户问题的提出,介绍了目前个人账户空账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最后针对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提出了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0.
慈善信托作为结集慈善资源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历经百年,理应得到长足发展,然而现实中,其在全球的发展并不理想,与制度设计初衷反差较大。慈善信托作为从英美国家借鉴引进的法律制度,基于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文化传统与不同的福利体制,其植入中国社会面临着诸多障碍。慈善信托制度的根基在于信用,如果信用不被视为社会基本行为准则,那么该项制度则很难发展起来,这就是慈善信托制度现阶段无法在中国植根、发展以及进一步以法律形式确定的根本原因。从具体实践层面上看,慈善信托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存在一定张力,无论是在设定主体上、信托财产属性上、设立程序上,还是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驱动力上,诸多方面都存在不足与滞后。目前,我国正在起草《慈善事业法》,鉴于慈善信托制度缺乏在我国建立与发展的原初动力与条件,因此现阶段不宜在《慈善事业法》中规定该项制度。  相似文献   

11.
蔡奕 《财经法学》2015,(6):5-13
伞形信托是中国金融业的分业监管、综合经营态势下的一种金融创新,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利用信托总账户下挂子账户分仓交易的方式,实现各子账户交易、会计核算、投资组合期限和信托财产分配的完全独立。相较于传统证券信托,伞形信托具有身份信息隐秘、开设门槛低、投资限制少、成立便捷等优势,因此在实践中获得超常规发展。但其账户信息披露不透明造成误导,普遍加杠杆运作模式加剧市场运行风险,账户的虚开和滥用对现行账户管理和登记结算体制造成冲击,产生一系列法律风险。从目前伞形信托的发展态势看,风险因素正在集聚,现阶段证券监管的重点目标是确保市场行为的透明,并能强有力地防控市场风险,同时要兼顾市场的发展,具体举措包括:识别伞形信托的行为合法性;确保对伞形账户的"看穿式"监管;审慎评估和应对伞形账户的高杠杆配资风险;有效实现券商及软件公司对伞形账户接入的前端控制。  相似文献   

12.
律师事务所信托业务和信托账户的规范运行在律师行业是一个具有前瞻性和开拓性的课题,如何构建我国律师事务所信托账户规范运行的大致框架,需要引起更多业界同仁的关注和研究。律师事务所信托账户规范运作可行性及相关模式在北京市司法局的一份关于信托账户的网上问卷调查中,针对律师事务所是否有必要对信托资金实行集中管理,140份有效答卷中70%持赞同意见。实际上,在所调查的140个律所中已有118个所有意识的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内部集中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3.
法治动态     
《中国审判》2009,(2):33-34
01.01 《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明确了各参保地的责任分担方法。《办法》出台后,参保人的养老待遇将“分段计算”,发放“责任共担”。即参保人在省内流动时,只需要按规定参保缴费,以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为载体,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实账转移,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各地的记录和接续。  相似文献   

14.
对于税收的征缴,世界各国都主要依赖公法的保护,但公法规定的保护方式比较单一,已不适合现在经济的发展.随着"公法的私法化",自1919年<德国租税通则>颁布以来,关于税收是公法之债的观点已为各国税法学者所接受.将民法上的代位权制度引入税收领域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我国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税...  相似文献   

15.
从理论和制度两个层面看,中国公法正处于"知识瓶颈"时期,导致此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样的。因此,中国公法需要多元化的方法论变革,通过历史方法完成公法知识的"考古",通过社会实证方法实现本土公法知识的原始积累,通过逻辑分析方法实现公法知识重组。  相似文献   

16.
国际税收透明度同行评议及中国的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崔晓静 《法学研究》2012,(4):188-198
为实施国际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原则而组织的全球税收论坛同行评议是国际税收合作中的新机制。评议中发现在涉外信托、无记名股票和名义持有人三个问题上各国普遍存在信息透明度不足的缺陷。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与论坛所设计的标准也有一定距离,值得引起注意。应当在完善信托税制的实体法律基础上加强获取信托信息的税收征管程序立法,对国内信托和涉外信托分别制定信息申报规则;有必要对公司法第130条进行修订,取消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规定;制定隐名投资中的名义股东的信息保存法,对名义股东施以信息报告义务。  相似文献   

17.
民国信托业,其制度上渊源于西方,在制度移植上结合当时的国情有其独特之处,所谓"中国化之信托"。文章通过我国信托观念与西方信托的嫁接、民国时期信托的发展、民国信托法制论三各层次来阐述近代信托业在法律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如何产生、发展并一度繁荣的内在原因。  相似文献   

18.
《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法人类型来源于我国单位体制中的单位类型,并非基于公法人与私法人相区分的法律原理。因此,这种私法人的类型化混淆了公法人、公法组织与私法人,缺陷甚多。根据公法人理论,应该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几类社会团体法人定位为公法人或公法组织。而未来民法典中的私法人则应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大类型,前者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后者则包括由私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  相似文献   

19.
特定目的信托是资产证券化架构模式之财产制度安排,亦为信托法律关系。当前,我国学界对特定目的信托的性质缺乏正确解读,无人论及特定目的信托的设立原则。特定目的信托的设立,须贯彻区分原则,区分信托合同与信托关系;同时必须以信托合同有效成立且拟证券化的资产发生信托移转为条件。我国“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案”违背特定目的信托设立之区分原则。特定目的信托设立原则在我国之贯彻,远期目标是单独立法,近期则为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20.
被害人承诺理论作为刑法的边缘性理论,其立论的界域问题成为刑法探讨这一理论之肇端,被害人承诺理论之界域跨越私法视域与公法视域两个部分,其合理存在的根本依据在于这两种刑法根本价值之调和.私法视域在公法视域的最大让渡之下所形成的合理利益才能成为被害人承诺的价值领域,承载合理利益的出罪机制以及宽缓模式则最终决定于刑法于犯罪的双重评价模式以及"同意的故意"与"违逆的故意"的理论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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