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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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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过错作为一般民事责任中的一个构成要件,在民法理论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然而,对于过错的概念,却众说纷纭,各抒已见。因此,寻求一个科学、合理的过错概念虽然困难,但很必要。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对国家机关的民事责任理论的探究越来越受到民法学界和行政法学界的重视,国家机关有无过错,有什么样的过错,采取何种归责原则,乃是国家机关民事责任中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2.
过错原则,或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因自己之过错而致他人损害应负赔偿责任,反之,如行为人无过错则不负责任.大多数国家的民法都确认过错原则为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我国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承认过错原则在民事责任中的重要地位.(一)早期的古代法,如蛮族法典、古罗马法都采取结果责任原则,或称为加害原则,即行为人致他人损害,不论其有无过错都应负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在民法上,凡以违法行为(侵权行为、违反合同等等)致人损害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就被推定为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过错推定。它是民事审判中运用过错责任原则(简称过错原则)确定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制度或方法。  相似文献   

4.
“公平责任”原则应是独立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民法理论上,提及民事责任,一般有三种归责原则。一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致损害确有过错,才能令其承担民事责任。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虽没有过错,但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必须承担  相似文献   

5.
近代民法上的过错责任原则包含“有过错就有责任”和“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两个层面。近代以来,“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原则逐渐被废弃,代之而起的是风险责任原则。风险责任以风险领域理论为基础,根据一定的标准判断风险发生于何人领域之内,进而确定无过错所致损害的分配。划定风险领域的考量因素包括利益获取、风险开启与维持、信赖保护、损害分散可能性、自我保护可能性等。现代侵权法归责二元体系由过错归责和风险归责构成,风险责任可涵盖现行的危险责任、交往安全义务中的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等所有无过错致害责任。风险责任立法可采一般条款加类型立法的模式。  相似文献   

6.
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我国侵权法有哪些归责原则一直歧见纷纭。作者认为,我国侵权法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等三项归责原则。作者着重论述了为我国民法理论所疏于深论的过错归责的理论根据,以此揭示出过错责任原则的功能和价值;主张“无过错责任原则”这种通行用语有悖逻辑,应以“危险责任原则”取而代之,并对其归责根据予以阐明;深入论证了公平责任原则成为独立的归责原则的理由,界定了该原则的适用范围,并指出其弊端及补救办法。  相似文献   

7.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根据我国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在“民事责任”一章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这一规定,不仅阐明了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且着重表明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所确认的基本归责原则。行为人有过  相似文献   

8.
一、新闻报导侵权中的过错我国民事侵权责任采取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实施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没有过错就不构成侵权。依照民法理论,行为人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决定自身行为时的心理状态。这可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并仍然希望它发生或听任它发生。记者若明知其报道与事实不符,发表后会给他人名誉权或其他人格权造成损害,而仍希望或听任  相似文献   

9.
在现实生活中,损害之所以发生,有时加害人有过错,被害人也有过错,这就构成了混合过错.混合过错既然是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的过错,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即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责任的大小。随后考虑加害人是否赔偿,赔偿多少。这就是民法理论所要研究的过错相抵问题。  相似文献   

10.
<正> 由于加害人和受害方双方的过错导致损害发生或扩大,这在民法理论上被称为混合过错,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他们各自责任的大小,加害人可以用受害方自己的过错为理由进行抗辩;受害方对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也有过错的,可以相应减免加害方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被称为过错相抵。混合过错在民事活动中是大量存在的,混合过错的成立将直接影响到损害赔偿的数额,举证责任和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11.
关于侵权责任构成及其归责原则在学术界颇存争议,一般认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等要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侵权法中最基本的归责原则,对于损害赔偿责任,须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除了修…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把公平原则作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使近多年来有关我国民法应否承认公平原则的争论在立法上有了肯定的结论。但我国民法承认公平原则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公平原则具有什么功能等问题,仍然需要探讨,以期正确适用《民法通则》和深化民法理论。  相似文献   

13.
论过错推定     
一、过错推定制度的发展推定,是指根据已知的事实,对未知的事实所进行的推断和确定。①在民法上,过错推定(亦称为过失推定),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②推定一词在民法中运用十分广泛。包括事实的推定(推定某种事实是否存在),权利的推定(推定某种权利归谁所有),意思的推定(推定行为人是否具有某种意思),因果关系的推定等等。过错  相似文献   

14.
论医疗过失的认定及其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过错是医方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无过错即无责任,这是现代侵权行为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最基本的归责原则,也是法律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认定医方是否有过错关系到医院(医生)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这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按照民法理论,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我们认为医疗过错只能是指过  相似文献   

15.
由于我国法学界对侵权法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侵权法立法的需要,工业事故和意外伤害的频繁发生而产生的过错推定原则越来越受到我国民法学界的重视。过错推定原则作为一个特殊的风险分担原则在特殊侵权领域内的责任认定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国内侵权法方向上立法的不完善,过错推定原则在我国法条中的体现并不多,其适用更多的是源自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随着新案件的层出不穷,我国司法如不紧跟潮流,相应的完善相关法律,如遇到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时,将会使我国司法界陷入比较尴尬的地位。  相似文献   

16.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通则对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根据民法理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具有不法性;有损害事实;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过错。其中不法行为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我国现有  相似文献   

17.
刑法上之罪过和民法上之过错,作为不同部门法归责原则之核心,虽都关涉行为人的内心状态,但基于刑民法之不同任务及不同归责理念,两者有着显著的实质性区别。在罪过和过错的评价基点、故意和过失的区别度、过失的范围及被害人过失等问题上,两种部门法给出了不同的解说。  相似文献   

18.
蒋先进 《中国司法》2001,(10):51-51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及民法法理,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有三种,即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大部分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部分特殊民事责任,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但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少量民事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合同法》通过前,学界对此争论不休,莫衷一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违约责任是过错责任;原《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是过错责任。该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  相似文献   

19.
传统民法理论把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下文简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却置其于侵权责任定量构成的根据之外。我们认为,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是传统民法理论对侵权责任制裁性的忽视和曲解。本文试图探讨我国民法中侵权责任的制裁性,以及过错程度影响侵权责任定量构成的必然性。(一) 单纯补偿性的历史批判  相似文献   

20.
论混合过错     
混合过错又称过失竞合,是指加害人与受害人都有过错并相关联,导致受害人遭受损害。作为过错的一种特殊形式,混合过错不同于一般过错和共同过错的基本特征在于,损害的发生既不是由单个加害人的过错造成,也不是由两个以上加害人的共同过错造成,而是由加害人与受害人双方过错的结合所致。由当事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民法规则所决定。混合过错作为特殊的过错形式,必然会对加害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及相应的受害人请求权实现程度产生直接的影响。探讨混合过错的有关问题,不论对于民事审判实践还是民法理论研究,无疑都是有意义的。笔者就混合过错中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谈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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