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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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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受教育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徐继敏 《河北法学》2004,22(2):19-23
我国法院近年受理了多起公民受教育权被侵害案,并引起学术界对"宪法司法化"等问题的大讨论,学者的观点各异。受教育权存在多个层次的含义,包括宪法层次的受教育权、行政法层次的受教育权和民法层次的受教育权,不同层次受教育权被侵害应当采用不同的保护形式,违宪审查只应对宪法层次受教育权进行救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包括受义务教育权、平等受教育权、终生受教育权和恰当受教育权。公民受教育权的利益主体是国家、社会和受教育者本人;公民应当享有不同层次择校权;在实践中不能将学生权等同于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2.
宪法权利但书是对宪法权利的限制,宪法义务是制宪者(人民)要求自己对国家的义务(服从法律)。权利但书与义务在主体、所禁止侵犯的对象以及与权利的关系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宪法权利但书与宪法义务都是原则性的,并具有某种程度的重合性。各宪法权利但书形成了整个宪法权利的关系网。作为义务对他人的义务往往伴随着权利及其权利但书;对国家的义务则伴随着国家权力及其权力但书;宪法权利但书中的重要元素——"公共利益"与国家权力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3.
宪法权利与法律权利:区别何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宪法权利的主体是整体性的个人,法律权利的主体是个体化的个人或部分个人的集合体(法人).某一公民可以放弃自己的法律权利,但人民不可能放弃全体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权利作为母权利可以派生出一群大小不等的法律权利(子权利).宪法权利不仅是重要的权利,还应是抽象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自身的宪法权利也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保证。但是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贫富差距在我国还比较明显,加之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使相当一部分"弱势群体"出现在了社会当中,因此,为了贯彻人人平等、和谐社会的理念,给予弱势群体同样的宪法权利及保护是非常必要的,对此,文章通过下文对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5.
从人、共同体、宪法三者的逻辑关联和互动出发,宪法权利是人参与共同体各种社会关系的资格和凭此获得的利益,据此人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可能性。宪法权利体系提供了一种基于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的体系法则。遵循这一法则,宪法权利体系可以视为"宪法权利价值体系"、"宪法权利规范体系"、"宪法义务体系"与"宪法权利运行体系"四者的有机构成。宪法权利体系理论摆脱了先验性和无逻辑的指控,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权利理论有关个体与共同体关系的预设及由此引发的现代权利困境,有助于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权利理论,据此可有效指引转型期中国宪法权利体系完善。  相似文献   

6.
以宪法文本是否加以列举作为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的区分标准不利于宪法权利保护功能的实现,非基本权利与基本权利的二元划分未能准确揭示权利发展的动态过程。基于宪法权利保护的一体化原则,非基本权利亦应得到宪法的有效保护,宪法对非基本权利的保护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非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应当遵循最大限度保护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非基本权利宪法保护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权利宪法化始于美国,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考察美国宪法与"权利法案"的形成背景,展现的是人权保护意识的逐步深化和制度完善的过程,特别是宪法权利可诉性的确立将其上升到操作层面。我国宪法在赋予公民权利的同时也有特殊保护条款,为顺应国际潮流,加大人权保护力度,应当审慎借鉴并逐步实现刑事诉讼权利的宪法化。  相似文献   

8.
关于中国宪法权利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缺陷,而导致研究缺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中国宪法权利的分类针对性与科学性不足。基于规范依据,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单一宪法权利与复合宪法权利;基于权利内容,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运用"新"分类所蕴含的关系原理,既可对中国宪法权利本体问题及衍生的关系问题作出解释,也可对中国宪法权利的护卫机制进行设想与展望。  相似文献   

9.
张丽华 《法制与社会》2012,(13):285-286
公民的言论自由是中国的公民的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而宪法要依靠刑法的保护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合理,宪法这个纲领性的文献对刑法这个强制性的政策还具有舆论和监督的制约作用,本文就是针对这一相互制约条件阐述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这一重要宪法纲领和刑法的互补关系,宪法权利必须要有刑法的保护,刑法的实施也要靠宪法的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10.
"夫妻黄碟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从宪政角度出发,对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终结所在,也是宪政的核心价值。而公民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是涉及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安全的权利,即公民在司法尤其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基本权利。我国应当加强和完善公民基本权利尤其是刑事司法程序权利的宪法化保护。  相似文献   

11.
宪法权利本质论、价值论与实践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陆平辉 《现代法学》2004,26(1):7-16
宪法权利反映了民族国家的社会政治理想和法治理念 ,它既是一种政治道德权利 ,又是一种针对国家的法律原则性权利。宪法权利既有使权利作为目标和手段的正义化和使社会政治制度秩序化的内在价值 ,也有满足宪法关系主体需要的工具性价值。宪法权利一方面依托宪法进行宏观实践 ;另一方面依托自身的权利构造进行各种具体权利的微观实践。我国的宪法权利反映了宪法权利的基本方面 ,也显示出在上述方面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12.
"夫妻黄碟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从宪政角度出发,对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终结所在,也是宪政的核心价值。而公民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是涉及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安全的权利,即公民在司法尤其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基本权利。我国应当加强和完善公民基本权利尤其是刑事司法程序权利的宪法化保护。  相似文献   

13.
解释主体和解释方法是宪法解释模式的两大组成要素,解释主体与解释方法之间不同的组成方式构成不同的解释模式。无论是美国的宪法解释模式,还是欧洲大陆国家的宪法解释模式,都是在各自一般法律解释模式的基础上变异与进化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部宪法性法律,其解释模式也应由香港传统法律解释模式在"一国两制"体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经过变异与进化而生成,即其解释模式应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法院+原意主义"。  相似文献   

14.
张莉 《清华法学》2013,7(2):61-72
在人格权立法之际,应当充分关注"特殊主体"及其人格权益的特殊保护。"特殊主体"概念是基于法律人格的抽象性和具体性理论,着眼于法律人格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以及法律属性的内在差异性和特殊性而提出的,具体包括:"传统弱势群体"、"特殊残障者"、"公共型人物"、"准人格者"。对特殊主体人格权益的特殊保护有助于彰显人格权法的人文情怀,有助于因应科技发展导致人格权主体扩展带来的挑战,有助于化解和协调人格权的冲突。建议在未来的人格权法的"一般规定"中规定特殊主体的类型及其特殊保护原则,在人格权法的"具体人格权"中规定特殊主体享有特定的权能,在人格权法的"其他人格利益"中规定特殊主体的特有人格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人格尊严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已被公众普遍承认.但在人格尊严的内涵、法律定位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争议.每个人都是人格尊严的权利主体,同时也是义务主体.每个人都是特定的个体,都有着内在的特殊价值.同时,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人.因此,人格尊严的权利主体不应局限于有生命的个体,应延伸到未来主体和过去主体.我国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今后在宪法中要明确人格尊严的地位,在一般法律中应增加与宪法人格尊严相协调的规定,同时加强具体保护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6.
美国宪法实施以后,法人的宪法地位问题很快就提到了联邦最高法院。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美国法人的宪法权利进一步扩展,法人又拥有了免于双重危险、陪审团审判、政治言论自由等一系列权利。在美国之外,法人的宪法权利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德国在宪法文本中直接规定了法人的宪法权利,日本宪法文本虽无关于法人的明文规定,但在理论和实践中法人都享有一定的宪法权利。法人的宪法权利一直伴随着争议,尤其是法人的政治言论自由更是引发了热烈的争论。赋予法人宪法权利体现了宪法适用的价值,是法人对抗法律侵权的手段,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法人对政治活动的参与也可能引发金钱政治的危险。  相似文献   

17.
<正> 1 大多数美国人还记得托马斯·杰斐逊的名言:"人人生而平等",并相信它是宪法的组成部分。然而,铁的事实是:"平等"一词在1787年美国宪法文本中只出现过一次,而且并不适用于个人。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宪法制订者、立法者和法官没有负起平等保护的责任。他们既未实行形式上的平等,也未实行实质上的平等。内战以前,法律平等还未成为普遍接受的社会或政治目标。重建时期的宪法修正案把个人平  相似文献   

18.
陈雄 《时代法学》2006,4(5):32-37
基本权利的主体有个人、公民、法人、组织集体之分,基本权利的最主要主体是个人,这是宪法思想史和宪法性文件所昭示的。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个人只是义务主体。这样使得基本权利主体范围减少,在理论上与中国宪法规定的人权原理相悖。其原因有理论上的误区,也有翻译的误导。建议把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改为“基本权利”或者“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具体内容则重新以“个人”基本权利为主进行规范,使得宪法规范中的基本权利条款与人权规范的本质特点相一致。  相似文献   

19.
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生存、安身立命之根本,私有财产及私有财产权观念是人类文明最古老的信条之一,尤其在西方人那里已经成为一种信仰。我国自古以来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没有私有财产权的观念,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从无发展到2004年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再到2008年物权法的出台,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飞跃,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所以我们以西方普芬道夫和洛克的财产权理论为背景结合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提出一点建议使我国的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更为完善。  相似文献   

20.
仪喜峰 《河北法学》2012,(12):78-84
人格尊严的规范被誉为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保障人格尊严既是"规范宪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判断宪法正当性的重要基石。规范宪法要求涉及人格尊严的宪法规范必须完备、充分,并积极吸收国际条约中的人格尊严条款;宪法的正当性可以通过人格尊严保障的主体广泛性、标准复合性以及方式多样性等途径得以体现和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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