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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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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金融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的必要要件,根据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易导致客观归罪,所以,认定行为人这一主观心态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骗取信用证行为的认定困境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骗取信用证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不仅涉及到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而且涉及到信用证诈骗罪与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对于以往实践中,直接由骗取信用证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进而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做法,应当进行深刻反思与检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滥用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行为,造成金融机构严重损失的,成立骗取金融票证罪,即应当根据骗取信用证过程中有无真实的基础交易、被骗资金的实际用途、走向等客观方面的情况,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正确认定骗取信用证行为,建立起民刑责任衔接、重罪轻罪完善的科学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主客观条件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合同诈编罪的主观方面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具体来说,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以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而且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不限于自己占有,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因此,对于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是保险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传统诈骗罪的构成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主观要件。那么,作为新型经济犯罪的保险诈骗罪,是否也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此,理论界存在分歧。 有些学者认为,不管《刑法》有无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目的”,金融诈骗罪都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其理由为:首  相似文献   

5.
论金融诈骗罪适用中的三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没有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犯罪,控方只须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客观行为,就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对于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控方必须承担全面的举证责任。金融诈骗行为数额没有达到金融诈骗罪定罪数额标准但达到普通诈骗罪定罪数额标准的,应当以普通诈骗罪定罪处罚。连续诈骗行为触犯不同的诈骗犯罪时,原则上应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他人内外勾结、通过诈骗方法侵吞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行为,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基本标准,分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和金融诈骗罪。  相似文献   

6.
金融诈骗罪中的主观内容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非是所有金融诈骗罪主观方面的必备条件 ,而应取决于刑法的具体规定 ,对金融犯罪的犯罪对象的不明知包括不认识和可能认识两种情形。司法推定理论有助于金融犯罪的认定和查处 ,但也不能不加区分地盲目适用。最后 ,本文提出了修改金融诈骗罪罪名、对虚假陈述型欺诈行为和骗取财物型诈骗行为分别规定法定刑及增加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犯罪对象“明知”要求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论金融诈骗罪的特点及法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忆萍 《河北法学》2002,20(5):91-93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经济犯罪,我国刑法虽用专节对其进行了规范,但有些罪状粗糙,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是这类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另外应加强对金融诈骗罪的惩罚力度,以遏制不断上升的犯罪势头。  相似文献   

8.
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存在着“直接故意说”、“双重故意说”、“司法推定说”。“直接故意说”和“双重故意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而“司法推定说”则不违背刑法理论,又有利于惩治金融诈骗犯罪。但从长远角度看,为了保障人权,“司法推定说”应严格限制适用。建议修改刑法,将金融欺诈犯罪区别为两种情形:骗取财物型诈骗和虚假陈述型欺诈。前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目的犯;后者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是行为犯。  相似文献   

9.
无论是从语义规则,立法技术,还是从立法者对金融诈骗罪的体系安排、客体设置上来看,金融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都是包含"非法占有目的"的.但这一目的要件的存在,却导致了司法诉讼证明的困境,既不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严格执法、保护人权.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从立法上着手,将金融欺诈犯罪设置为行为犯的立法模式,以从根本上摆脱司法困境,有效打击金融欺诈犯罪.  相似文献   

10.
金融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刑法对票据、金融凭证、信用证、信用卡、有价证券、保险诈骗等六种诈骗罪,虽未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要件,但它们均有这一目的,是不言自明的。对“非法占有”应理解为不法所有。   先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进行诈骗的,当两种行为均构成犯罪时,应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确定以何种犯罪处罚。   使用伪造的信用证作担保骗取银行贷款的,构成法条竞合,应定信用证诈骗罪。  相似文献   

11.
欧阳涛 《法学杂志》2001,22(6):15-1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经济领域中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犯罪形态 ,其中金融诈骗犯罪就是 90年代以来出现的一类犯罪。这类犯罪 ,1 979年刑法没有规定 ,情节严重的 ,一般都以诈骗罪定罪判刑。 1 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其全部纳入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金融诈骗罪中 ,为这类犯罪的认定与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金融诈骗犯罪日益猖獗 ,深入探讨金融诈骗犯罪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金融凭证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杰 《河北法学》2002,20(4):74-77
金融凭证诈骗罪从无到有 ,从不独立到独立罪名 ,罪名的表述宜以“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诈骗罪”。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范围包括法定的和概括性规定的两类。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本罪的罪与非罪、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区别。  相似文献   

13.
赵辉 《河北法学》2005,23(7):113-117
金融凭证诈骗罪在司法适用和理论研究上均存在一些争议和难点。主要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案例,针对金融凭证范围的界定、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本罪与贷款诈骗罪及盗窃罪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15.
金融犯罪主观特征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屈学武 《法学杂志》2004,25(1):22-24
我国《刑法》分则中的事实明知规定,并不必然代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分则中的明知规范未必尽皆为故意犯罪设定。但是,《刑法》中关于金融犯罪的主观特征中的明知规定却都为故意犯罪所设,且都具有双重明知故意特征。还要注意金融犯罪中的间接故意犯罪发生“目的犯”的一般与特殊问题。  相似文献   

16.
涉外金融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筱薇 《犯罪研究》2006,8(1):12-19
金融犯罪是大部分国家现代化过程中都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在发展中国家,金融犯罪对可持续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更为严重,控制和预防金融犯罪因而成为各国刑事司法的重点。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中同样遭受了金融犯罪的侵犯。其中,危害性特别严重的是涉外金融犯罪。涉外金融犯罪的发生与发展有其固有的原因和规律,研究当前发生在我国的各种金融犯罪,探讨有效的防范措施,不仅是刑事法律科学固有的任务,更同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  相似文献   

17.
18.
吉尔吉斯斯坦是中国的近邻,也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之一,在国际洗钱和反恐融资斗争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在金融反恐方面,吉尔吉斯斯坦的银行业面临的局面十分严峻。在吉尔吉斯斯坦银行系统中,洗钱犯罪猖獗、信用诈骗肆虐、国际间票据诈骗盛行,银行业内的金融犯罪还与公务员的职权犯罪、银行内部职员犯罪等相交织。需要从银行业稳健的角度出发,贯彻现有法规,完善立法,推进银行业责权利改革,严打利用职权进行的银行业金融犯罪。  相似文献   

19.
非法占有目的是金融诈骗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要素,金融诈骗罪属于断绝的结果犯.目的犯可以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因此间接故意可以成立金融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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