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告知被害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司法实践中,常有被害人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申诉复查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情形,但他们都是通过非法定程序知道有关不  相似文献   

2.
1997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积极认真复查刑事申诉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取得较好成绩。全市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74件,立案复查158件,纠正53件,占33.5%。从而加大了法律监督制约力度,保障了公民的申诉权利。市院控申处多年被评为全省控申检察工作先进单位。他们的基本做法是:一、牢记“宗旨观念”,树立公仆意识建立一支能征善战的控申检察队伍,是搞好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前提。赣州市两级院现有控申干警84人,比1996年的44人增加90%。其中大专文化以上的71…  相似文献   

3.
一、被害人对不批捕决定应享有告知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复查申诉案件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复查。司法实践中,常有被害人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申诉复查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情形。但他们都是通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时,如果发现原裁判中存在错误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方式, 具体应如何操作? 辽宁读者李安和金明顺  相似文献   

5.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首先,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将呈现有降有升趋势。由于逮捕条件得到进一步明确,一般案件不服不逮捕决定的申诉可能减少;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会有增加,相应地,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也可能增加。其次,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会有所增加。再次,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有望下降。最后,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  相似文献   

6.
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担负着受理公民举报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初查部分举报线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当事人的申诉,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和错案追究等任务。发挥着检察机关的“窗口”作用。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逐步增强,依法保护自己的政治权力和民主权利的意识也不断提高,对社会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司法机关工作人  相似文献   

7.
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申诉一般采取的是属地兼级别管辖的原则,即多数的刑事申诉案件由作出决定的原人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复查,申诉人如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继续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这种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诸多弊端,具体表现在:1.易受先入为主思想的影响。办案人员在复查本院办理过的案件时,因该案是由本院作出的决…  相似文献   

8.
舒隽英 《法制与社会》2011,(33):255+262-255,262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是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的重要职责所在,具体办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公信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但是,现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尚存在一定不完善之处,本文试从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监督到位、效率适当和效果良好五个方面对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质量提出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  相似文献   

9.
按照规定,基层检察院管辖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案件及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案件;上级检察院负责受理并审查当事人不服本级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案件。但是,司法实践中,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常将属于自己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交给下级检察院办理。笔者认为上级检察院不宜随意将应该由自己审查的申诉案件,交由下级院办理,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0.
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管辖“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该申诉,可由被害人提出,也可由被不起诉人提出(《刑事诉讼法》第146条之规定),以下申诉,特指被不起诉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只有被不起诉人提出的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是否实行“申诉不加重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对被不起诉人提出的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受理申诉后,不能作出加重对被不起诉人的处理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申诉  相似文献   

11.
前不久,高检院颁布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基本规范》(2010版),其中规定了有关不服不批捕决定的申诉(重点是不服存疑不批捕决定的申诉)和不服检察机关其他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重点是有关要求返还财产的申诉)的管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刑事申诉案件管辖问题。但实践中对该问题的管辖具体适用仍有争论,在此,试对其中两个主要问题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2.
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人民检察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从而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然而实践中,申诉案件复查完毕并不能代表案件已经终结,如何答复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如何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就成了衡量申诉案件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13.
徐凤兰 《法制与社会》2012,(29):124-125
刑事申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之一,检察机关刑事申诉职能决定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申诉检察承担着对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开事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诉的受理、立案、复查、执行,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纠正检察机关错误决定和法院错误判决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申诉工作中,申诉人不服法院驳回坚持申诉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为总结这方面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申诉案件办案质量,减少重复申诉,最近,我们对我市1986年以来审结的重复申诉后才改判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共调阅案卷46件。其中经再审改判宣告无罪的14件,部分改判的32件。在这些案件中曾被驳回申诉一次的26件,驳回两次的11件,驳回三次以上的9件。通过调查可以看出,这些案件原判错误所以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造成多次申诉,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表现在: (一)对申诉人申诉理由缺乏认真细致审查。有的申诉案件原判在认  相似文献   

15.
刑事申诉法律性质之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申诉法律性质之探讨●姜小川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申诉包括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申诉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者判决不服的申诉两种。对于前者的法律性质,法学界和司法实际部门一致认...  相似文献   

16.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担负着对内和对外法律监督以及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重大任务。因此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它既影响着检察院的控申检察任务、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及执法的社会效果,也体现检察院内部业务科室之间办案质量的差异。本文以某区级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近6年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统计数据为样本,从该院办案的类型、数量及结案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找出基层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所存在的规律性趋势及其与司法价值的关系,从而分析与论证我国基层检察院的刑事申诉案件案源现状、趋势及其影响。在详实的数据分析基础上,提出一些观点并进行法理论证。  相似文献   

17.
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侦查机关的处理决定或结论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设立申诉制度,既是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诉讼公正的要求,刑事申诉权作为程序性权利,衍化为整个刑事申诉制度,为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实体性权利及其它程序性权利的司法错误或违法行为提供了一种保障机制。同时,刑事申诉制度的设立使案件得以重新审查,从而使原先的违法失职行为、错误决定或裁判有被…  相似文献   

18.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检察机关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依法办案,有错必纠,认真、细致地审查案件所涉及的证据,做到不枉不纵,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受理刑事申诉案件后,总体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案件材料: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适当;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申诉人是否提出了足以改变原处理结果的新的事实或证据;原办理案件中有无违反案件管辖…  相似文献   

19.
根据检察机关人事制度和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控告申诉部门的性质和任务,针对初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特点,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控告申诉部门的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控告申诉科办案工作程序 控告申诉科接到案件线索后,由科长请示主管检察长后决定是否受案。如需初查或复查,由科长指派某一主办检察官组成办案组进行办理。主办检察官一经指派即应提出初查、复查方案和参案(书记员或其他检察官)人选,报科长批准后进行办案。主办检察官  相似文献   

20.
刑事申诉息诉工作是指刑事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而检察机关复查后确认原判决、裁定和处理决定正确,决定予以维持,并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使申诉人接受原判决、裁定和处理决定所做的一系列工作.要做好刑事申诉息诉工作,必须在把握刑事申诉人心理基础上,根据刑事申诉的类型,巧妙运用息诉技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