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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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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有效承载体。在深刻理解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涵基础上,立足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实践,从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以人人有责为基础,增强居民共同体意识;以人人尽责为抓手,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以人人享有为目标,聚力保民生聚民心等方面探索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
新时代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将“社会治理”与“共同体”有机叠加使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一种更趋于融合型的社会建设思路,有着严密的理论逻辑、深刻的历史逻辑和清晰的现实逻辑。基于此,文章拟在“政党—政府—社会”视域下阐述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路径,以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推动多元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目标,为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社区治理共同体是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努力,而当前政府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与社区治理多元主体有效参与不足导致的社区治理“碎片化”问题凸显,这就需要运用整体性治理的理念,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多元主体参与共治、协商民主增进共识、法治建设促进规范、科技支撑推进现代化的共同治理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合作化、无缝隙的高质量社区公共产品和服务。  相似文献   

4.
潘博 《探索》2023,(5):134-148
“人人履责”是破解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不足的关键,实现“人人履责”有助于真正建成社区治理共同体。既有研究缺乏关于如何实现“人人履责”的专门性、系统性研究,而且往往以抽象、模糊的居民作为动员对象。仅聚焦居民个体层面的动员,社区治理将难以真正达成“人人履责”的实际效果。因此,应当跳出聚焦个体的视野窠臼,寻找实现“人人履责”的新的着力点。家庭在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托家庭所蕴含的家政、情感、支配三重要素,可以激发作为家庭成员的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基于对W市R社区相关实践的考察发现,以家庭行动者网络为载体,可以将异质性的原子化居民转换成为高度同质化的行动整体,并通过征召、动员等过程不断扩大履责主体范畴、提升履责水平,从而形成具有共同目标、认同公共责任、富有行动能力的“人人履责”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在该过程中,家庭行动者网络的发展与“人人履责”的实现是同步运作、共同推进的,“载体—网络发展”线与“目标—认知转换”线交织融合,呈现出“网络建设—认知转换”的逻辑理路。以“家家履责”推动实现“人人履责”,为推进“人人履责”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可行思路,也为进一步完善契合中国国情的社会...  相似文献   

5.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也是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研究对象。基于对S省Z市“民生微实事”项目的案例分析,提出“能力建设-惯习积累-信任强化”的分析框架,揭示了多元主体成长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机理,丰富了“主体关系”和“行动方式”的研究视角。研究发现,多元主体基于资源优势互补与主体责任再塑加强了能力建设,能力的提升使其有意愿并且能够建立合作关系;政府通过规则调适以及持续的参与激励来培养多元主体的合作惯习,有助于促进合作行动;共同议题下的利益相容和由参与效能感形成的良性循环会强化信任,进一步增强多元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和合作行动,进而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合作治理常态,使社会治理共同体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6.
许宝君 《求实》2023,(4):73-86+111
以滕尼斯为代表的共同体理论为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参考,但治理共同体不同于共同体。社区治理共同体强调社区内外主体的联系和互动,不是共同体的翻版和再版,也不是“治理”和“共同体”的简单叠加,其追求的是一种更深入更广泛的有机团结。在厘清社区治理共同体理论内涵的基础上,把复杂的社会事实抽象成可以研究的实践类型。在不同层面上将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分为压力型治理共同体、工具型治理共同体、生活型治理共同体和价值型治理共同体四种类型,其分别依靠命令、利益、情感和责任驱动,以驱动力不同作为分类标准。每种类型治理共同体的生成情境、涉及主体、问题指向、典型样态都不一样,因此,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机制也需要分层分类处理,并辅以适当的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7.
变革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有效手段。基于社会治理共同体内涵与运行框架的建构,分析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逻辑机理,归纳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路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路径主要包括加强顶层规划设计、更新价值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构建一体化运行体制、加强多元主体合作治理、完善资源保障等。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路径的建构,力求聚合多元主体力量,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协调各种社会关系,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实现社会善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8.
杨积堂 《前线》2020,(1):85-8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前,基层多元参与治理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城乡社区居民的治理主体观念和治理责任没有被普遍激活。北京房山区拱辰街道南广阳城村,在京郊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经历了村里耕地被征收、300多户居民“村转居”.  相似文献   

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高邑县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着眼城乡统筹、全域治理,突出“党建领治、政府施治、多元辅治、依法善治、文化兴治、科技强治”,全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相似文献   

10.
于燕燕 《前线》2014,(8):100-102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北京社区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单一的政府管理向多元的社区治理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北京正在形成一套比较有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即“社区复合治理”模式。这个模式有“四位一体”的主体基础,即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社会组织壮大及参与、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提高与发展、社区服务站规范建设与应用、社区居民参与。  相似文献   

11.
党建引领是构建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重要支撑。基层党组织以价值引领凝聚治理共识、以机制创新整合治理资源、以行为垂范驱动治理活力、以利益协调保障治理成效,构成了党建引领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机理。对河北省正定县塔元庄村进行个案考察发现,塔元庄村党组织以党建为引领,用凝聚思想共识、推动责任共担、强化协同共治、实现利益共享等方式,汇聚多元治理主体和治理资源,构建了以党建为引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提高了村民的“参与度”,提升了多元主体的“协同度”,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该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党建引领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经验启示:加强思想引领,建设价值共同体;加强责任共担,建设责任共同体;加强协同共治,建设行动共同体;加强利益协调,建设利益共同体。  相似文献   

12.
在"社区"内涵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功能主义和地域主义两种认知分歧,并在城市社会转型过程中衍生出一系列治理困境,迫切需要社区作为一种生活和精神"共同体"的功能性复归。共同体化的价值内核,在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具有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程序的民主化、治理基础的契约化、服务对象的普惠化及居民交往的互助化五大表征。而推进社区"共同体化"的实践策略在于: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构多元联动的社区治理格局;引入现代管理制度,推动社区服务管理的专业化发展;搭建公共参与平台,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常规化联系;加强社会资本建设,提升社区居民之间的互信互助水平。  相似文献   

13.
“社会治理共同体”将“社会治理”与“共同体”叠加使用,是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概括和延伸。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为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共享的社会环境,治理主体通过平等协商、权责界定和协同合作等方式,在基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情感联合体、利益联合体和命运联合体。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一种更加趋于融合型的社会建设思路,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四个方面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实践,有助于凝聚人心,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4.
“社会治理共同体”将“社会治理”与“共同体”叠加使用,是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概括和延伸。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为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共享的社会环境,治理主体通过平等协商、权责界定和协同合作等方式,在基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情感联合体、利益联合体和命运联合体。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一种更加趋于融合型的社会建设思路,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四个方面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实践,有助于凝聚人心,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最基本的特征。如何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6.
邓大才  卢丛丛 《求实》2023,(2):69-80+111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囿于国家治理视角相对抽象化与社会治理视角相对表层化的局限,基层治理视角理应回归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然逻辑。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自主实践,乡村治理共同体实践样态体现为目标一致的公共事务、“一核多元”的协商共治和责权利一体的分类治理。该实践基于“行政激活自治”机制,通过利益关联、责任网络与动员结构构建,实现自治动力激活、自治能力提升与自治行动促成,保证乡村治理共同体有效运转。乡村治理共同体实现基层政权的重心下沉、组织嵌入与权威嵌入,形成“嵌入型政权”,而从“悬浮型政权”向“嵌入型政权”转型,蕴含了国家治理、政府治理与基层治理的基本逻辑,增强了基层治理韧性。  相似文献   

17.
在治理失效与社区善治之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社区治理中的行政化色彩浓厚、个别组织任性以及党组织领导不到位、缺乏协调规则所导致的社区治理失效,对基层社区建设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去行政化”的基础上建立多中心的治理模型,发挥社区党组织“元治理体”的角色,通过培育社区治理主体的能力,促进各治理主体为社区建设目标的达成实现而进行协商对话,从而使不同治理主体走向“合拢”,将是解决复杂的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善治的首要选择。  相似文献   

18.
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体,其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是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关键。近年来,Y社区通过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明确居民参与主体、增强居民参与能力和规范居民参与过程等举措,有效扩大了居民参与,但同时也存在着社区治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居民参与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社区“家”文化尚需深挖和社区信息化平台亟需完善等问题。为此,基于赋权增能的视角,可从制度、组织、文化和技术四方面破解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困境,以保障居民参与常态化,构建基层治理共同体,提升居民社区归属感和增强居民参与实效性。  相似文献   

19.
《求实》2021,(5)
政府介入、组织创新与居民集体行动是影响社区治理结构的内在变量。在这三重变量交互影响下,社区治理经历了动员式治理、嵌入式治理和内生式治理的结构性转换。动员式治理阶段,单位制影响式微,居委会普遍成立,政府采取科层式介入的方式与之建立起一种异化的委托代理关系;居民自治意识淡薄,被动参与明显。嵌入式治理阶段,随着"三社"联动在全国的推开,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政策引导下,跟随项目嵌入社区;居民参与具有选择性,仍然没有自主行动起来。内生式治理阶段,政府创新介入方式,注重挖掘社区内部基因,其鼓励居民自主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是一种在地力量,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打破集体行动的困境,促进居民的组织化参与。在共建共治共享背景下,未来社区治理应该走向一种治理主体互勾互连、治理方式深度融合、治理单元多种多样和治理秩序有条不紊的共同体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20.
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大背景下,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是将党的领导嵌入和融入社区治理实践的一种新探索,是我国当前和未来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向。党建引领社区治理背后有其重要的历史逻辑、价值逻辑,及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实践逻辑,并在时代背景下随着基层党建重心的变化而变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价值取向,并且已经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共同体建设的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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