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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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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制度是以具有不良行为的偏常未成年人为对象、以矫治教育为目的,从犯罪一般预防的宏观体系下发展而来的犯罪预防制度。我国临界预防制度的构建应当遵循明确区分不同矫治对象、合理设置矫治分级措施的原则,牢牢把握对偏差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处分的核心要义。在政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构的宏观协调下,引导学校、教师、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长和专门学校之间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预防效率。针对严重不良行为性质恶劣、屡矫屡犯的偏常未成年人,还应当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通过扩大重罪处罚的年龄范围,为临界预防的矫治教育措施赋予强制力和约束力。  相似文献   

2.
当前,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频发,引发了社会对触法未成年人~①教育矫治问题的热议。我国的收容教养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更新止于20世纪90年代,具有强烈的时代色彩,在社会防卫、预防犯罪、矫正触法未成年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然而,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法律依据不足、程序不正当、适用细则模糊、执行机构混乱等问题。收容教养制度作为一种针对触法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矫治措施,是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的必要内容,更是解决我国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必然选择,不能废除而应进行司法化重构、完善。建议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为契机,将收容教养制度依托于专门学校予以司法化改造,解决收容机构混乱、程序不正当的关键问题,增强制度的正当性、科学性、规范性,并以此为核心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真正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治。  相似文献   

3.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收容教养虚置化、工读学校式微化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现实困境,2020年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提出设立专门学校,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专门学校教育。专门教育被纳入国家教育体系,这为共青团在专门学校中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共青团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力量体系中的中坚力量之一,因为共青团的性质、职能、任务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标指向一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共青团的使命所在、责任所在、担当所在,在专门学校中,共青团工作面向的群体具有特殊性,需要对共青团的队伍建设、工作职责、工作路线予以明确,可以通过法治辅导员的聘任、服务职能的延伸、群众路线的贯彻等措施,助推专门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具有中国特色的专门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现阶段面临着很大的发展困难,如何主动把握社会需求,依法明确学校属性,及时调整办学定位,努力探索发展路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为此,当前要充分利用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契机,大力推进专门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尤其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背景下,准确界定专门学校办学定位这一核心问题,将专门教育视为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确立重点建设思路,即根据专门学校定位合理规划专门学校设置,完善分级分类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工作的配套衔接,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和评价标准,切实提高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水平等,开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恶性触法行为的不断发生,推动了未成年人的工读教育转向专门教育的体系发展和思路清晰化。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工读教育的粗略涉及到2019年未成年人"两法"的修改,其中的专门教育也经历了多次修订的完善过程,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性的制度。但是,由于对未成年人专门教育性质的界定不清和程序设计的非完善性,使得本次对专门教育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随着未成年人严重触法行为逐渐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专门教育制度应当积极发挥内在功能,并在性质归属上逐步从"惩罚矫治"转向"教育引导",在程序设计上由"粗放思维"转向"精细设置",从而与未成年人的发展现状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相契合。  相似文献   

6.
社会调查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在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进行社会调查,部分司法机关也已进行试点。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缓刑建议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教育环节充分运用社会调查制度,通过对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的系统评估,采取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实现未成年犯罪预防和矫治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既是少年司法理论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恢复性司法程序价值的客观要求,还是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帮扶未成年被害人的直接要求。但未检工作中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也面临着理念认识有待深入、实施主体存在困惑、工作对象存在偏重、工作内容存在偏差、缺乏系统化支持体系、实施效果缺乏评估标准,以及法律依据存在疑问等困境。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心理疏导和矫治制度时,应当明确心理疏导和矫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工作对象、适用阶段、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工作场所及配置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今年11月1日将要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继《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后又一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它预示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开始纳入法制的轨道。综观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走向,从舆论的呼吁、行为的倡导、方针政策的制定,到今天专门法律的问世,反映出我国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标志着我国预防未成年人工作的发展。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较为严峻的发展态势将会有所控制,同时也将对整个青少年一代的教育、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样化、手段成人化,其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与社会腐败现象、道德滑坡、文化娱乐场所的负面影响、毒品蔓延、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等有着密切联系。当前城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没有专门机构,责任难以落实;没有专门的帮教队伍,帮教工作流于形式;帮教形式简单,经费无来源等方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格局应当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在学校和街道设置专门组织机构和建立以志愿者为主体的预防、帮教队伍,形成司法机关积极指导、社会各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相似文献   

10.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存在缺乏专门机构、注重事中事后预防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罪错行为未成年人的预防保护。"枫桥经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其中依靠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挽救原则、建立纵横相连的网格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机制等经验值得在未成年人罪错预防领域借鉴。通过树立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建立五位一体保护预防网格,试点推行强制亲职教育制度,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建立不良行为社区矫治制度等举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11.
留守儿童犯罪预防对策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留守儿童犯罪的高发态势,主要呈现出低龄化、低学历、团伙化,以实施侵财类行为为主,极端恶性暴力案件增多等特征。这主要是由家庭监护和家庭教育全面失守,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学校教育功能不强,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缺乏刚性和操作性国家监护理念和制度尚未形成等原因所致。目前,我国留守儿童犯罪预防存在诸多难点,主要体现在一般预防层面的留守儿童犯罪预防的家庭责任与政府责任确定问题、临界预防层面的缺少"一放了之"到"一关了之"之间保护处分的问题、再犯预防层面的司法专业化和帮教社会化衔接的问题等。因此,留守儿童的犯罪预防需要通过树立国家监护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让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留守儿童犯罪。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2010年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第一手资料分析发现,未成年犯犯罪前的不良行为明显高于普通中学生,初中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高发阶段,不良行为与犯罪行为存在相关性。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法制教育欠缺、学校和家庭教育实效性欠佳、不良交友和网络负面因素。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需改善未成年人的生存环境、注重养成教育、强化专门学校的辐射功能。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已经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党和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决定,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司法机关亦作出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解释,并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主要从检察环节讨论如何对未成年人开展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4.
“仁政”思想是我国古代最为重要的政冶法律思想之一,其对我国古代刑法的制定与实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古代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在“仁政”思想的影响下,我国古代法律在刑事责任年龄、逮捕、审讯、收赎、监狱管理等方面给予犯罪未成年人诸多宽待,同时还通过强制性的规定推动宗法家族对未成年人的教化和犯罪预防。  相似文献   

15.
当前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存在:组织不到位,专门教育不深入,预防矫治措施不落实,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未见提高等问题。诱发问题的原因有,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确,宣传发动不透彻,工作机制未建立等。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功效需:明确组织领导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宣传发动,完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6.
当前,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世界各国都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也随之愈加为人们所重视。这种状况缘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综合因素,包括未成年人所处的身心发育特殊阶段和由家庭环境、社会发展状况构成的成长环境等主客观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已成为一项亟待高度重视而又需要长久进行的社会系统工程。本文试图从矫治未成年人偏差行为这个角度作一分析,以期对探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有所帮助。 一、对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矫治之必要 所谓“偏差行为”,是指…  相似文献   

17.
现行监护制度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作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由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一些问题,许多未成年人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权利无法实现,有可能还遭受着身体或精神健康的威胁,因此,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和犯罪率高发在我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此前的《民法通则》中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存在内容过于简单宽泛,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些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新通过的《民法总则》较之此前对监护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从监护资格、监护类型、监护撤销、监护责任等多个方面对规则加以完善,给未成年人的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8.
为了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澳门特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较好地反映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殊性。从实践情况来看,这些制度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其中,2007年出台的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专门用于规范12岁至16岁的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措施和司法程序的设计回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帮助违法青少年改过自新,也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和提高程序效率。  相似文献   

19.
正【主题导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完成。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法律后盾,先后出台于1991年和1999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较多且层次不一。上述两部法律作为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应重视从源头抓起,下大力解决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问题。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尚存在缺陷,当前亟需完善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法、制定工读教育条例、尽快出台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完善监护制度立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再设立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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