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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7 毫秒
1.
王晓杰 《人民政坛》2009,(10):33-33
自从有了地方立法以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总结能够统领地方立法工作的准则。其中,“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这三原则比较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国现有立法体制下地方立法的实际,为大家所普遍认可接受,成为地方立法的圭臬。相较而言,“少而精”这一提法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不再是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2.
王勇 《人大研究》2008,(9):36-38
“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这一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先提出的“九字”三原则,道出了地方立法的精髓。不少地方虽对此有不同的表述,但这三原则依然是其核心内容。“不抵触”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有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的关系,在不抵触的基础上做到有特色,是搞好地方立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3.
多年以来“宜粗不宜细”一直是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均采用的立法原则。地方立法承担的主要是具体执行中央立法的任务,这要求法律条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规定应当具体、明确、详尽。因此,根据地方立法的定位及其功能,地方立法应把“宜细不宜粗”作为立法原则和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4.
徐平  林丛 《人民政坛》2009,(1):32-33
编制立法计划是开展地方立法活动的必要准备和前提条件,是科学配置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具有很强的执行性。是地方立法的第一“关口”。  相似文献   

5.
阿计 《人大建设》2009,(5):18-20
“政府报什么,人大审什么”是地方立法沿袭多年的基本立法模式。 从2008年下半年起,北京市、广东省人大先后启动了“法规立项论证”的程序,试图在立法源头就建构起科学的立法机制。这项立法制度的改革引发了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6.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切实加强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地方立法,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在“突出重点”和“保证质量”上做足文章。  相似文献   

7.
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立法工作者存在着对“地方特色”界限认识模糊的问题,以至于制定地方性规范时往往出现假借“地方特色”膨胀地方立法权、“地方特色”界定标准不明确、“立法抄袭”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弊端,地方立法工作者应当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厘清“地方特色”之界限:基于整体性,考虑其与维护法制统一的协调关系,以回应地方立法权膨胀问题;基于主体性,考量其与地方立法权限的辩证关系,以破除特色要素冗杂;基于本体性,考查其与科学立法理念的互动关系,使地方特色真正得以彰显。  相似文献   

8.
乔颍 《民主与法制》2007,(3S):20-21
扩展专家立法.委托立法.公民起草等多元化的立法渠道,吸纳越来越多的新鲜“民意空气”。以立法民主保障立法公平,以立法技术促进立法质量,地方人大立法正在步入精细化时代。  相似文献   

9.
民族地方立法研究三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概念、表现形式(名称)、生命力依托是民族地方立法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从规范意义上说,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可称之为民族法,而民族法的制定活动则为民族立法,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统称为民族地方立法为宜。为规范民族地方法文件的表现形式,一般不应当使用“变通”和“补充”字样来命名法文件。从长远看,以避免概念含义的模糊。民族地方立法的生命力以妥当选择立法项目、注重立法民主、突出立法内容的特定性为依托。  相似文献   

10.
徐华 《人民政坛》2009,(10):12-13
地方立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历经了从“急需先立”到“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转变,正逐步迈向精耕时代。从诞生之日起,我国地方立法就确立了民主和科学的基本价值取向,并在其发展进程中一直致力于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民主立法使法得到公允,科学立法使法符合正义,二者犹如鸟之两翼,  相似文献   

11.
安正康  向波 《人大论坛》2009,(10):24-25
依法开展财经立法是省人大财经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在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努力下不断得到推进、完善,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现实生活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这成为摆在人大财经工作面前重大而紧迫的课题。而就地方立法工作的实际情况而言,主要问题不是“有没有”法律法规的问题,而在于立法质量“高不高”。因此,从提高地方经济立法质量出发,笔者认为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2.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抓好立法预测,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基本前提;加强法规的起草工作,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基础;完善立法审议机制,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实行民主立法,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3.
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质量。当前地方立法中存在着“两个不适应”和“两个不规范”的问题。其成因主要是“部门立法”、“少数人写法”、“立法为官”、“一立了之”等倾向所造成。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对策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端正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地方性法规动态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4.
地方人大通过立法听证、公开法规草案、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等“常规动作”,不断扩大民意的深度参与,推动立法质量的提高。  相似文献   

15.
立法是人大的主要职责,立法又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我想重点结合地方立法的实际情况,谈谈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应注意处理好的“五个关系”。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制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是“无法可依”、“立法空白”,当时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有比没有好”、“宜粗不宜细”。经过30年不懈努力,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显著变化,“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7.
地方立法特色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这一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先提出的“九字”三原则, 道出了地方立法的精髓。不少地方虽对此有不同的表述 [1], 但这三原则依然是其核心内容。问题在于,我们将这一原则似乎还停留在泛化的“原则”层面: 既没有赋予它丰富的理论内涵, 也没有深入研究它的实践价值, 导致我们对这一原则把握上的模糊, 直接影响了地方立法质量的提升。因此, 对地方立法的特色进行研讨, 不独具有理论意义, 尤具现实价值。一、位阶及空间: 有特色地方立法的边界如果说不抵触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 那么, 有特色就是地方立法…  相似文献   

18.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浙江立法工作的创新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武 《今日浙江》2011,(12):51-52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立法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从1979年拥有地方立法权开始,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努力探索制定一大批与法律配套的实施性法规、尝试制度试验的先行性法规、体现地方特色的自主性法规,不断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9.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离不开“法”这把利剑。改革开放30年来,本市地方立法成为助推改革、观照民生、激扬民主的体现。从立法过程更公开更透明更民主。到“回头看”检验立法效果,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大方向”下,地方立法将创制性与实施性结合、前瞻性与针对性结合,打造了一个个亮点。  相似文献   

20.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但综观我们的现实,有很大部分的法律条款却成了"摆设条款",不发挥法应有的作用。特别是地方性法规所设置的制度或者规则,更是有很大一个数量,或是未能有效实行,或是未能较好实行,或是全然未能实行。这固然有执法环境等外在原因,但立法本身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特别是立法中对可操作原则的贯彻不到位、不彻底更是关键所在。因此,为了实现"良法之治",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就非常有必要对地方立法中的可操作原则进行一番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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