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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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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二教材第一课《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第二握“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联系”,主要讲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尤其是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二者的主要相同点、相辅作成的关系及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对人们自觉做到守法、护法的积极意义后,还有一点是不能忽略的,即本框最后在总结的基础上指出了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及认识这种区别的重要性。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人们一般是从二者在上层建筑中所属范畴、二者的形成条件、表现形式、规范的内容、规范的结构、调整的范围,实现的手段、发展的前途等诸多方面阐述的。但局限于初二学生的…  相似文献   

2.
一、把中学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到“以德治国”的高度来认识  “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的存在依据不仅在于几千年人类历史的经验,也有其自身的理性基础。自从有阶级社会以来,道德与法律就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两种基本的和最重要的规则而并存。两者相辅相成,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制约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但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现实分析,相对于法律规则而言,道德规则和道德控制都处于优先地位,即使在推行法治的时代,法治的实现也必须依赖于道德自律的形成。  如果说道德规则的优先性决定了我们在坚持“依法治国”这…  相似文献   

3.
婚姻法第四条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诚”的规定,只是一种价值提倡,属于道德领域里的调整事项,不宜介入司法公证范畴.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其范围和作用都是不同的.道德调整需要人们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有较高的要求,且主要依赖于人们的自觉遵守,而不是靠强制性的措施来实现.在道德方面出现问题,必须通过自我修养、舆论影响等措施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4.
(一)实行依法治国与加强道德建设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没有道德进步与民主法制发展的相辅相成,缺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相互支撑,依法治国难以健康发展。从社会治理的意义上说,有硬控制和软控制之别。法律属于硬控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他律";道德属于软控制,是评价人们行为的善与恶、荣与辱、正义与非正义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自律"。一般来说,凡是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是社会道德所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的行为,也是社会道德所倡导的行  相似文献   

5.
在“依法治国”的原则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选择和政治价值基准以后,江泽民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发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社会主义伦理与道德建设,使得“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中相辅相成,彼此促进,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一、德法并举是两者本身的客观要求道德和法律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但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二者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法律的威慑力、强制力、明晰性是道德规范的必要补充。首先,道德是一种非制度化、非强制性的、主要靠行为者的良心促使其自觉遵守的社会规  相似文献   

6.
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一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由于立法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法律所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日益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对于法律这种行为规范的形式和规范作用,人们产生了一种崇拜的心理,似乎任何问题都可以由法律来解决,试图把法律变成控制社会这架机器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可以机械地发挥作用。而社会发展的现实告诉人们,法律不是万能的,在强调法律作用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道德的作用,最典型的就是社会诚信的培养,法律可以制裁不诚信行为,但诚信风气的形成更多地要靠长期的道德培养。第一,道德是立法内容的重要渊源,在立法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道德因素和道德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道德都要规定在法律中。应当看到,法律和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完全相同,道德的调整范围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法  相似文献   

7.
道德是调节人们行为职能的一种社会规则,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之一。作为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在阶级对抗社会中,由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同利益的对抗。直接导致了人们的行为规则及其对这些规则评价的对立,这是必然的。也就是说,在阶级对抗社会中,道德的阶级性是它主要的和显著的特性。但是,正因为道德是调节人们行为职能的一种社会规则,而构成人们社会生活的条件又是多层次的,所以,阶级社会中的  相似文献   

8.
略论社会主义法与共产主义道德的关系王兴和社会主义法与共产主义道德都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它们分属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是调整社会关系与人们行为的主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与共产主义道德的内涵...  相似文献   

9.
“规则固然重要,社会成员道德反思能力的提升更为关键。”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伦理学研究室主任卞绍斌认为,法律和制度永远都是外在的,如果不通过反思唤醒人们内心的道德法则,只一味被动服从,当遇到模棱两可、执法者缺位等特殊情形时,这些外在规范很可能就让位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所以说,当下最为紧迫的是营造一种尊重他人、懂得礼让的社会风尚。  相似文献   

10.
如果按人们自觉的程度来划分 ,道德与法律可以分为道德自律———道德他律———法律他律由高到低三个层次。从人们遵守规范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来看 ,道德自律是最高境界 ,道德他律和法律他律都必须转换为人们内心的道德自律才能发挥最大功能 ,三个层次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三种实现形式。道德自律、道德他律、法律他律三种形式整合的实现是衡量精神文明的重要尺度。  相似文献   

11.
道德冷漠是指对身处困境者缺乏同情,推卸道德责任,拒绝进行援助的道德态度以及行为。亲社会助人行为是“一种有利于他人的助人行为,这种行为不一定给那些施助者带来直接的利益,甚至还可能给他们带来风险。”因此,亲社会助人行为是对身处困境者产生移情,基于内心深处的道德责任.本能地涌起对其施以道德关怀的内在冲动,进而把这种冲动转化为现实的道德救助行动。  相似文献   

12.
江泽民同志在年初强调:“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双轨并重的思想,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规律认识的新飞跃。法律和道德都是调节社会人群相互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一、德治是法治的基础第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规范必须有道德基础,而道德规范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提升为法律制度。许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如爱祖国、爱劳动等都通过立法程序提升为人人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3.
王院琴 《开采》2002,(2):31-32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法律对人的行为规范,有赖于国家的强制力,它是以遵守为前提;道德对人的行为规范,主要是通过人们内心的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来实现,同时,它又测重强调对他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道德评价的对象不仅是人的行为,而且包括人的行为动机和思想品德。  相似文献   

14.
《今日海南》2007,(1):19-19
建立“八荣八耻”道德观的社会保障制度 要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行八荣拒八耻的道德风尚,光靠道德的认知性教育是不够的,必须要辅之制度的强化。一方面,遵规守德不是人的天性,需要一定的外在“力量”(法律、规章制度)的强化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另一方面,道德是以提倡、劝戒、建议为特征的价值导向,它赋予了行为主体的自主选择权,即道德主体具有意志自由,人们可依自己的意愿选择遵德或背德,因此,道德依靠的是个体的道德追求、觉悟和自觉性,而光靠个人自身内在的思想觉悟则难于抵制各种利欲诱惑,还需要建立道德的社会保障制度,使道德提倡的价值观念和行为类型在社会中得以保护和推行。一是通过道德法律化,将“八荣八耻”的一些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具有某种法律属性或法律效力的法律原则和规范。如诚实信用的道德,不仅要成为经济法、民商法等法规的法律原则和不可动摇的“帝王条款”,而且要建立信用的法律体系。毋庸置疑,建立信用的法律体系,使企业、个人的信用成为社会流通的“通行证”,是促进社会成员诚实守信荣誉感形成的社会基础。二是通过法治的社会治理结构,为“八荣”行为提供生长环境。道德的生长,在很大程度上倚赖于社会对背德恶行的处罚。法律通过禁止性的规范,对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损人利己等行为进行严惩,会使人们循规而为,这在客观上会遏制“八耻“行为的发生。政府应加强法律的『必行性、外在强制性和不可践踏性,促使人们具有法律信念、信仰和规则意识,为维护“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奠定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5.
张幽兰 《湖湘论坛》2002,15(3):11-11,80
江总书记在2000年初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略。顾名思义,“以德治国”就是运用道德的力量、发挥道德的作用来治理国家。为什么呢本文认为,道德也可以形成为一种力量,它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可以起到约束国家权力的作用。切实强化道德权力对国家权力的约束,对弥补法律的功能缺陷,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促进有重要意义。一关于什么是权力,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上都有不同的定义。但从一般意义上讲,权力是指一种能力,是主体能以自己的强大支配客体服从自己意志的一种能力。通常,人们将权力仅仅理解为政治上…  相似文献   

16.
该书封底文字中写道:“这部深刻而又敏锐的著作,着手解决的问题是利用刑法对道德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对性道德的强制执行。哈特教授首先考虑了约翰·司徒亚特·密尔那著名的宣言:在一个文明化了世界中,强力能够正当地适用于其任何成员的唯一日的就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在过去的百年里,这个学说曾受到了两位伟大的法律从业者的尖锐挑战:詹姆斯·费兹詹姆斯-斯蒂芬爵十,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法官以及普通法史学家;以及德夫林勋爵,他们两位都主张,用刑法来强制执行道德是正当的。”“著者在某些细节上详察了他们的主张,并由此开始去证明他们未能认识到这样一些法律与政治学理论重要性的区别;并且在关于法律惩罚的功能问题上,他们赞同的是一种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认同的观念。”  相似文献   

17.
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的思想文化渗透,对我军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新的挑战,我军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大力开展道德建设。一、突出培育忠诚于军队历史使命的军人品德,抵制“军队非党化”思潮对部队的侵蚀。一是要强化官兵忠诚于军队历史使命的道德认知。军队是高度集中统一的群体,其凝聚力、战斗力在于官兵的道德共识。胡锦涛主席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军队“三个提供,一个发挥”的神圣使命是当代中华民族利益的集中反映,切实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的历史使命是党和人民对军人最根本的道德要求,也是评价军人行…  相似文献   

18.
王静  舒国滢 《探索与争鸣》2023,(3):82-91+178
“江歌案”一审判决后,桑本谦教授认为,“江歌案”中的刘鑫(刘暖曦)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但引入“过错冗余”“有难同当”的概念可将一审判决合理化。这在理论上值得赞赏,但从道义层面为司法寻求判决理由的观点有待商榷。二审判决虽以“安全保障义务”为基础寻找裁判依据,但在“安全保障关系”“安全保障义务主体”“直接过错”认定方面存在不足。判定刘鑫在法律上存在过错的另一种思路是刘鑫应承担《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的“第三人侵权责任”,其教义学原理在于“双重风险损害原则”。刘鑫虽非直接侵权人,但其行为是他人陷入不可预测之风险境地的肇因,且因过错增加了这种风险的发生几率,应对他人的损害承担责任。司法裁判并不反对道德判断,反对的是绕开法条及对法条进行超越法教义学分析的道德审判。  相似文献   

19.
秦绪才 《理论月刊》2002,2(3):37-38
本文通过对人的异化现象的综合分析,从法治与德治的互动关系的角度,探讨了法与道德的不解之缘.法无论是在其静态的法律体系之中,还是在其动态的法律运作机制和过程之中,都是在追求和实现人类社会某些普遍认同的社会公德.理想道德是现代法治最深厚的根基,缺乏这一根基,法治就会失去其本来应有的价值底蕴而变形成为一种专横的工具.只有将调整人们内心活动的道德和调整人们外部行为的法律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创造一个和谐而美满的世界.  相似文献   

20.
<正> 道德思维是一种从“实然”到“应然”的跨度思维,以讲“应该”、“不应该”为价值特征,以规范的形式来把握道德现象、创造新的道德生活和道德知识的心理过程。它具有不同于哲学思维和美学思维的显著特点。其一,“实践——精神”的两重性。道德及其存在价值不是物质性的,而是属于人的精神世界,但它又不是以孤立的神圣的形式存在于精神世界供人们信仰和膜拜,而是要诉诸人的行为、人的实践活动,方可显示其社会效应。可见,对道德的把握只有通过实践的途径,而实践又是带有精神性的实践。其二,“现有——应有”的跨度性。休漠第一个发现了道德生活中特殊矛盾:“实然”与“应然”的矛盾。实然代表了道德生活的真实存在,即实存道德层次。应然代表了道德的目的指向性,即理想道德层次。道德思维就是要在忠实于“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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