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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算法自动化决策在招聘、任务分配、劳动评估甚至解雇决策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其对于职场性别平等影响的研究尚未展开。本文尝试通过对国内外职场算法性别歧视案例的分析,探讨算法在数字经济时代就业劳动市场不同阶段发挥的重要作用,分析算法自动化决策可能嵌入既有的性别偏见,成为隐藏性别歧视的分配手段,并且造成难以觉察的性别歧视后果。应对算法自动化决策带来的职场性别歧视,应扩大传统劳动法关于性别平等制度的适用,并具体化算法自动化决策规制的相关制度。此外,还应积极构建性别平等的算法伦理,建设覆盖算法生命周期的性别平等制度,并发展针对算法性别偏见的审计与评估制度,通过制度设计和社会支持系统促进数字经济时代的职场性别平等。  相似文献   

2.
从法律意义上探讨分配正义范畴的起源、所指涉的基本问题、主要特征、基本功能及实现途径,解读法律意义上的分配正义范畴的涵义,得出以下结论:法律意义上的分配正义是伦理学意义上、政治经济学意义上分配正义的法制化。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当时政治经济生活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资源的分配对象、分配主体、分配标准、分配方式等;具有阶级性与强制性、具体性与可操作性、立法理念的相对稳定性等特征;能够起到比较合理地安排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制分配主体的权利,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往往依靠国家机关的强制力为后盾来保证实施。  相似文献   

3.
正义理念大致沿着美德正义、神性正义、契约正义、分配正义的路径衍变。在当代社会,分配正义是正义的核心关涉;福利正义是其核心组体,指称福利分配体现的公正、适当、恰如其分。福利正义理念有着深远的渊源、价值要素(需要、应得、平等)和实现要素(再分配、承认、权利)。福利正义通过再分配和承认两条途径得以实现,权利——在现代社会概化为生存权和发展权,为此赋予法理基础和保障。  相似文献   

4.
张西道 《桂海论丛》2013,(1):111-114
平等理念融入行政法是现代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内涵着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人格、地位以及权利等方面的平等。行政决策必须在平等理念的指引下,把利益平等视为决策之核心,同时赋予民众对等的决策权利,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平等博弈,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从而最终实现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及人民福祉的增进。  相似文献   

5.
天赋是分配正义的永恒主题,卢梭与罗尔斯在承认天赋分布的自然事实前提下,对天赋影响的整体认知却迥然不同:在天赋影响的态度上,卢梭认同个人天赋占有的正当性,提倡天赋差异在社会中的合理影响;罗尔斯则认为个人对天赋的专有是不正义的,对其影响予以坚决抵制。在解决方案上,卢梭主张基于德性的分配正义观以规制天赋的实践,通过顺势疗法处理社会的不平等问题;罗尔斯则强调以需求为基的分配正义论,试图通过天赋的私有公用根除其社会影响。然而,这种差异实为平等时代主题的嬗变和德性思维方式的下落所致,两者的比较为梳理和把握分配正义理论的发展脉络提供了重要视角。  相似文献   

6.
新闻传播领域的算法伦理研究主要研究领域内算法主体在设计、应用过程中应恪守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它以算法应用后果具有不确定性且算法具有价值负荷为前提,以公正性、尊重性、预防性、透明性、导向性为基本准则;以算法主体道德想象力培养和算法主体行为的规制为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7.
追求正义是人类生活的主题,当代政治哲学家不断为解决正义问题提供理论思路。罗尔斯提出两个正义原则,表达了对平等的关注。诺齐克从"持有正义"出发,论证个人权利是公正的底线。两位学者之间的主要分歧在于公平平等论还是权利平等论。基于罗尔斯和诺齐克的社会应得理论视角,为缓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和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不平等的分配正义问题提供理论思路,通过系统的制度创新来实现限制"权力"和解放"权利"相匹配,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协调机制,从而解决我国分配正义问题。  相似文献   

8.
政府数据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核心资源,其权属确认难题严重影响着政府履职效能。当前,学界对正向给予政府数据权利方式的研究尚未提出适应中国数据治理实践的较为清晰的路径方案。研究尝试从反向路径进行思考,通过界定政府数据采集与使用的禁止情形,而确定政府数据权利生存空间和涵摄范围。算法及其规制输出便是反向确权路径的核心要素,即应以算法本身为确权基础、以算法规制的价值判断结论为确权标准,明确政府享有数据权利的场域与谱系。具体而言,如果算法规制不合法或不符合公民利益,政府就不享有数据权利;只要合法并以公民利益为目的规制算法,在这个空间范围内政府对其数据就享有权利。  相似文献   

9.
如何使财富在全社会实现正义的分配?马克思从经济和伦理的范畴探讨了分配和正义的内涵,并且指出实现分配正义的途径。与当前的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相比较,有助于寻求马克思分配正义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此基础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效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实现政府科学决策机制的根本转变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构建政府科学决策机制,最重要的是在决策主体、决策思维和决策程序三个方面实现根本的转变,以通过界明决策主体进一步解决好谁来决策的问题、通过端正决策思维进一步解决好为什么决策的问题、通过优化决策程序进一步解决好怎样决策的问题。一、由单一决策主体转变为多元决策主体在经济和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如果政府的决策机制是科学的,那么究竟应该由谁来决策,这是构建政府科学决策机制最根本的问题。政府要实行科学决策,首先就要合理配置决策权,实现由单一决策主体向多元决策主体的转变,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决策主体结构。在很长时间里…  相似文献   

11.
刘国胜  马幸荣 《前沿》2010,(15):95-98
金融危机过后人们反思,危机是金融公司追求最大利益与金融系统追求安全稳定相博弈的时段性结果。董事决策是诱发金融系统风险的导火索。文章分析经济法律规制董事受信义务的动因,设定董事受信义务的公私法分配,剖析新设监管范式的法律效果,力图遏制董事不顾金融系统性风险追求个人或公司利益最大的欲望,以期达到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规制的多元参与主体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点和更高层次目标而展开的多元博弈之过程中,存在对规制行为的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规制越位与缺位并存、规制行为的短视性、规制能力建设的忽视以及规制俘虏.  相似文献   

13.
网络空间正义是以公平公正基本原则为基础,保障网络个体在空间资源、产品再分配、消费、使用上拥有公正权益,有利于网络空间理性发展。实现网络空间正义需对网络非正义进行理性批判,同时加强网络空间规制,完善个体理性行动,最终实现网络空间正义。  相似文献   

14.
正当前许多社区积极探索多元共治模式,倡导多元主体协同联动、共同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提供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参与主体更是多元共治模式中不可缺少的关键要素。因此,必须认清社区居民参与协商基层社会服务供给的动力,考察社区居民参与协商的价值,进而从建构回应性基层协商决策机制、培育积极的公民资格、扶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方面来保障居民参与协商基层社会服务供给的路径,创新基层社会服务供给的决策方式,优  相似文献   

15.
张波 《求索》2010,(8):62-64
政府规制是规制机构凭借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主体实施的行政干预或经济控制,克服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是政府规制产生的直接动因。在考察政府规制演进的研究中,我们要理顺规制何以发生、规制何以变迁、理论预设何以演进三个逻辑进路。对市场失灵的矫正需要通过政府规制来实现,然而,政府规制又不能解决市场失灵的所有问题。"后规制"作为一个后现代话语概念,它强调规制本身和经济主体自规制的重要性,强调多元规制主体的共同参与,是解决市场与政府失灵、促成善治政府之生成的政府规制演进方向。  相似文献   

16.
程南 《人民论坛》2010,(6):110-111
传统法学的私法调整只看到了市民社会、市场经济中交换所要求的抽象平等。在主体平等的逻辑下,私法漠视现实中不同主体间的特殊性,特别是放任资本这一特殊手段,以法律的力量助长了主体间的不平等,使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不平等向纵深发展。因此,需要新兴法律部门共同调整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17.
传统法学的私法调整只看到了市民社会、市场经济中交换所要求的抽象平等。在主体平等的逻辑下,私法漠视现实中不同主体间的特殊性,特别是放任资本这一特殊手段,以法律的力量助长了主体间的不平等,使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不平等向纵深发展。因此,需要新兴法律部门共同调整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18.
从公共政策过程视角看,政府规制是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过程。各种利益主体的压力、游说和直接决策者价值偏好的变化,最终决定了政府规制的政策安排及其变迁。为了维护社会和谐,需要实施利益平衡规制,完善多元利益博弈的制度平台,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权,抑制分利集团及其行为。  相似文献   

19.
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引发了多元主体结构对单一结构的突破与超越。但在实践中,多元主体间关系的失衡与理论上的预设形成巨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对当下社会治理创新中主体间关系进行反思,并且这种反思的逻辑应当是以政府角色和行为的重新认知为关键。在此基础上,展开价值定位、利益调整、责任跟进、制度完善等四个维度上的探索,才是应有的主体间关系形塑路径。  相似文献   

20.
黄娟 《求索》2010,(7):152-154
商业储值卡目前在市场中应用颇为广泛,但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却有些尴尬,《人民银行法》等对其持否定态度,有关部门曾多次发出通知坚决予以取缔,但是巨大的市场需求是商业储值卡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动力。法律对其一味的否定,不做规制,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不仅消费者权益无从保护,国家税收、金融等经济秩序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建立我国的商业储值卡法律体系必须充分发挥消费者、社会与国家三个主体的作用,建立以私法为主体,公私法并用的法律规制体系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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